來源:網絡資源 作者:中考網整理 2019-06-17 13:05:28
(2)泄露評卷、統分工作情況的。
6.考試工作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當年及下一年考試工作人員資格,并視情節輕重給予行政處分:
(1)利用監考或從事考試工作之便,為考生舞弊提供條件的;
(2)考試期間,擅自將答題卡、試卷或草稿紙帶出或傳出考場外的;
(3)擅自變動考生答卷時間的;
(4)提示或暗示考生答卷的;
(5)在監考、評卷、統分中,丟失、損壞考生答題卡或有違反監考、評卷、統分工作規定,造成嚴重后果的。
7.考試工作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給予行政處分,并調離考試工作崗位,以后不準再從事中考工作:
(1)偽造、涂改考生檔案的;
(2)為不具備參加中考條件的人員提供假證明、證件、檔案,使其取得資格的;
(3)在評卷中擅自更改評分標準的;
(4)指使、縱容、創造條件或伙同他人舞弊的;
(5)利用考試工作便利,索賄、受賄,以權徇私的;
(6)應回避考試工作卻隱瞞不報,利用工作之便以權營私的;
(7)誣陷、打擊、報復考生的;
(8)場外組織答卷,為考生提供答案的;
(9)偷換、涂改考生答題卡、考生成績的。
8.因考試工作人員玩忽職守,造成考點或部分考場紀律混亂,舞弊、抄襲嚴重,或一科有三分之一以上答題卡雷同,取消此考點下一年度舉辦中考的資格;撤銷有關責任人員的考試工作資格,并給予行政處分。
9.違反保密規定,造成試題、參考答案及評分標準泄密,或使考生答題卡在保密期限內發生重大事故,追究法律責任。
10.盜竊未經啟用的全市中考試題、參考答案及評分標準和盜竊、損毀在保密期限內的考生答題卡、考試成績的,追究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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