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網絡資源 作者:中考網整理 2019-07-18 09:55:12
2019年山西晉城市中考高中招生錄取辦法公布了,具體內容如下所示:
各縣(市、區)招生考試委員會、教育局,各普通高中、職業高中(中專)學校、市直初中學校:
根據山西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晉教基〔2019〕9號)和山西省招生考試管理中心《關于我省2019年高中階段教育學校考試招生工作安排的通知》(晉招考中〔2019〕5號)精神,按照晉城市教育局《關于嚴格規范2019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晉市教基字〔2019〕13號)要求,制定我市2019年高中階段教育學校招生考試(以下簡稱“中考”)錄取實施細則。
一、完善招生機制,確保招生錄取工作公平公正
1.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樹立“四個意識”,強化責任主體,實施招生“陽光工程”,做到招生政策公開,招生學校資格公開,招生計劃公開,考生資格公開,錄取程序和結果公開,考生咨詢及申訴渠道公開,重大違規事件及處理結果公開。嚴格執行山西省教育廳關于普通中小學招生工作“十項嚴禁”制度。要主動接受政府、紀檢監察部門、媒體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增加招生工作的透明度,把維護考生合法權益切實落到實處,努力提高人民群眾對中考招生工作的滿意度。
2.市招考中心通過“晉城市中考信息管理與服務”網絡平臺,(網址:www.jckszx.cn)增加中考管理與服務的透明度,提升中考管理與服務的水平和質量。實現考生網上自主報名、填報志愿,本人報名資料、優質普通高中分配計劃資格、政策性加分資格及分值、考試成績、普通高中錄取狀態、錄取結果等信息網上查詢。高中學校招生實行網上統一錄取。
6月22日之前,市招考中心通過“晉城市中考信息管理與服務”網絡平臺與初中學校班級張貼兩種方式,對考生是否具有優質高中分配到校計劃資格,政策性加分資格,考生類別,體育、理化實驗、信息技術分數等信息進行公示。公示期間各縣(市、區)招生部門負責接收登記問題反映,并及時書面將問題反映移送給主管部門進行核實。未按規定公示公布的,錄取時一律不予采用。
優質高中分配到初中的學生資格由相關縣(市、區)教育局、市直初中學校確定、公示和解釋。考生對資格確定提出的異議,由各縣(市、區)教育局進行核查,核查結果及依據要明確答復考生。
3.全市高中學校(包括普通高中、職業高中(中專))分校招生計劃、生源范圍由市教育局根據省教育廳審定的招生計劃(專業)下達,并向社會公布;
五年制高職(五年一貫制、三二分段)、普通中專招生計劃由省教育廳、省發改委審核后下達,省、市招生部門向社會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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