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網絡來源 作者:中考網編輯 2019-08-22 10:26:25
相關說明
(一)義務教育學校全學年為52周,其中教學時間37周,國家法定節假日及學校機動時間3周,寒暑假12周。
(二)普通高中高一、高二年級全學年為52周,其中教學時間40周,國家法定節假日及學校機動時間3周,寒暑假9周。高三年級全學年為52周,其中教學時間35周,國家法定節假日及學校機動時間3周,寒暑假14周。
(三)學校機動時間含安排運動會、藝術節、大型主題活動、當地法定民族節假日、重大國際(國內)活動、社會實踐活動(普通高中含軍訓)等的時間。
(四)幼兒園參照義務教育學校安排執行,寒暑假時間可根據當地實際適當調整。
通知要求
一、各地各學校要以教學日歷為基本依據,全面落實國家課程方案,開齊課程、開足課時,科學制定教學計劃,規范安排教學和收放假時間。各州市教育體育局可根據教學日歷制定具體的實施方案并予公布。凡與本通知沖突的,須按本通知的要求進行調整并重新公布,同時報省教育廳備案。
二、自2019年秋季學期起,除允許高三年級星期六(不含國家在法定節假日統一放假、統一調休的星期六)組織無收費的教學活動外,嚴禁中小學校及教師以任何理由在雙休日、寒暑假和國家法定假日期間組織學生開展任何形式的教學活動(含自習)。
三、農村寄宿制學校按照每學期教學時間總量不增加的原則,可根據學校安全管理的實際,對雙休日進行適當調整或在雙休日組織寄宿學生開展體育、藝術、社會實踐等活動,但必須于每學期開學前向縣級教育行政部門報備并獲批準。
四、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把嚴格執行教學日歷作為規范學校辦學行為的一項重要工作,將其納入開學檢查和教學常規檢查。要加強對普通中小學校執行教學日歷、課程方案、課程標準、作息時間、作業量等情況的督查和通報,及時查處違規補課、擅自提前開學、無故推遲放假等行為,切實減輕師生過重負擔,保證學生每天一小時校園體育活動時間,促進學生健康成長。
五、如遇地震、洪水、泥石流、山體滑坡、雨雪冰凍極端天氣各類重大自然災害以及爆發傳染病疫情,可能影響學校正常教育教學秩序并危及師生人身安全的,或有重大國內、國際活動的,當地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可采取停課或臨時調整上課時間等舉措,同時向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報備。民族地區可根據當地法定民族節假日時間,在利用學校機動時間仍不能補足教學時間的前提下,合理調整寒暑假放假時間,但不得超過規定的教學時間,同時要向學生、家長和社會作好解釋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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