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網絡資源 作者:中考網整理 2019-11-27 13:53:47
根據《教育部關于進一步推進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教基二〔2016〕4號)和《江西省教育廳關于印發〈江西省推進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實施意見(試行)〉的通知》(贛教發〔2018〕5號)精神,結合南昌市實際,現就推進南昌市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九大精神、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2018年全國教育大會重要講話精神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堅持立德樹人,發展素質教育,全面落實國家義務教育課程設置實驗方案和課程標準,加強創新人才培養,促進學生全面發展,普及更高層次的高中階段教育,推動解決教育領域存在的發展不平衡不充分問題,努力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
(二)基本原則
1.統籌規劃,系統改革。加強統籌規劃,系統設計中學考試評價改革與課程教學改革、中學招生制度改革以及高考綜合改革,形成推進素質教育的整體合力。通過考試招生制度改革,促進普通高中教育與中等職業教育聯動發展。
2.全面考查,注重能力。堅持育人為本,關注共同基礎,防止初中學生過度偏科;關注學生綜合素養的培育,豐富學生的學習實踐經歷,提升學生問題解決能力,扭轉片面應試教育傾向。
3.綜合評價,多元錄取。遵循科學的人才選拔和培養規律,建立健全多元多維綜合評價體系,全面反映初中學生綜合素質發展狀況。通過綜合評價、多元錄取改革,增強高中階段學校與學生雙向選擇的多樣性和針對性,促進學生個性發展、高中階段學校特色多樣發展。
4.促進公平,加強監督。進一步健全高中階段招生錄取機制,完善招生規則程序,加強信息公開,切實保障考試招生程序公開、結果公正、監督有力,為學生創造平等機會,努力促進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
(三)改革目標
通過試點探索和逐步推進,形成基于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結合綜合素質評價的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錄取模式和規范有序、監督有力的管理機制,促進學生全面發展健康成長,促進義務教育高水平均衡和高中學校特色化多樣化發展,切實維護教育公平。
二、主要任務
(一)全面推行初中學業水平考試
初中學業水平考試主要衡量學生達到國家規定學習要求的程度,考試成績是學生畢業和升學的基本依據。全省從2018年初中起始年級開始,實施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南昌市將組織制定《南昌市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方案》。
1.考試科目
將《義務教育課程設置實驗方案》所設定的語文、數學、外語、道德與法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音樂、體育與健康、美術、綜合實踐活動中的信息技術教育等13個學科全部納入初中學業水平考試的范圍,引導學生認真學習每門課程,確保初中教育的基本質量。其中,外語包括聽力測試,物理、化學、生物包括實驗操作。綜合實踐活動的其他情況(研究性學習,社會服務、社會實踐、勞動與技術教育等)納入綜合素質評價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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