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網絡資源 作者:中考網整理 2019-12-06 17:47:35
C等及以下學生允許下一學年隨初二年級學生補考一次,成績取兩次成績最高的呈現。
將綜合素質評價作為高中階段學校自主招生錄取的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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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步實現公辦和民辦高中統一招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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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南昌市城區初中學校就讀且有該校學籍的非我市戶籍人員子女(含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招生錄取方面享受與我市城區戶籍考生同等待遇。
另外,對錄取原則進行優化和志愿設置進行調整,使志愿填報更趨于合理;同時積極探索民辦高中學校志愿納入公辦高中學校志愿批次,逐步實現公辦和民辦高中統一招生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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減少并嚴格控制加分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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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8年秋季招收的初一年級學生開始,取消省級三好學生、省級優秀學生干部、各類學科競賽學生加分項目,學生的相關特長和突出表現等納入學生綜合素質評價。
對根據國家、省有關規定實際保留和地方確需保留的加分項目,要嚴格控制加分分值,健全考生加分資格審核、公示制度。
并及時向社會公布考試招生政策、招生計劃、錄取結果等信息,接受考生、學校和社會的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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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格規范自主招生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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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予有條件的城區高中階段學校一定數量的自主招生計劃指標(指標不超過當年該校招生計劃總數的5%,特色學校自主招生計劃指標可適度放寬),以滿足不同潛質學生的發展需要,推動普通高中特色發展。
規范招生行為,建立健全招生管理工作制度,規范學校招生行為,嚴禁超計劃招生,嚴禁違規跨區域招生,嚴禁違規提前招生,防止惡性競爭,維護正常的招生秩序。
招生錄取的各環節和錄取結果等須及時向社會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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