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網絡來源 作者:中考網編輯 2020-02-01 18:37:58
中考作文素材:闖紅燈被逮發朋友圈集贊
闖紅燈被逮發朋友圈集20個贊可放行,怎么看?
機動車闖紅燈,扣6分罰200元。那么行人闖紅燈亂穿馬路,將如何處罰呢?26日,在廣州一地鐵站,有市民因為過馬路不遵守交通規則,被交警處罰靜坐觀看交通安全宣傳片。被處罰者如果趕時間,可以選擇發朋友圈,說明自己因違反交規被處罰,只要集齊20個“贊”就可放行。(3月29日澎湃新聞網)
正方:贊成。通過發朋友圈“自曝家丑”,能起到督促自己、影響他人的效果,讓大家以后都不闖紅燈,比單純處罰一個人效果更好。
Pengyu2018:行人闖紅燈肯定是不對的,犯錯誤就要有所懲罰,如此才會讓犯錯誤的人引起注意和重視。通過發朋友圈“自曝違規事實”,是一種認錯的方式,也是接受大家的監督與督促,進而達到影響他人、教育他人的效果,這確實比單純處罰一個人效果更好。
楚彧:行人不守交規,往往也是導致交通事故的重大禍患。對違規者罰看交通宣傳片也好、發微信坦言交通違規行為集贊也罷,都不失為管用的宣傳教育方式。尤其發微信集贊的選擇項,讓違規者自己撕下臉面“曝光”,自然可以“有所畏懼”、記憶深刻,同時更可將“遵章守紀”的規則意識推而廣之。這樣的交通安全教育“創新”值得點贊。
海棠花兒:雖然不是很好的方法,但比行人闖紅燈單純罰款放行好很多,期待更好的方法。
王排:與時俱進,讓大家通過朋友圈了解行人闖紅燈也要受處罰。
反方:反對。行人闖紅燈了應該根據交規處理,發朋友圈集贊就放行,太兒戲。
李兆清:既然違反了交規,就要按照交規處理,該怎么處理怎么處理,不姑息遷就。集20個贊就放行,有的人朋友多,集贊對他們來說非常簡單。靠集贊蒙混過關,試圖達到教育更多人的目的,顯然不妥當。
古迪:首先,新交規有明確行人闖紅燈的處罰金額及造成事故的權責認定,執法部門應當遵照執行;其次,此類處罰方式帶有戲謔意味,給人一種不正規、不嚴肅的感覺,讓處罰效力大打折扣;再次,此類處罰對于被處罰者的警示意義不大,如此大費周章與取得效果不成正比;最后,此類處罰有涉嫌侵犯個人隱私等問題,值得商榷。
許兵:對執法部門而言“法無授權不可為”,“行人闖紅燈被逮發朋友圈集20個贊可放行”,這種處罰措施于法有據不?如果沒有依據,那么就是執法部門的“任性”。盡管采取這一措施,可能對交通安全教育的宣傳起更大作用。但規定就是規定,來不得“創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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