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民銀行、財政部、銀保監會、證監會、外匯局日前聯合發布《關于進一步強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要求各金融機構在下一步工作中保持流動性合理充裕,加大貨幣信貸支持力度。
保持金融市場流動性合理充裕
中國人民銀行副行長潘功勝表示,2月3日金融市場開市后,人民銀行將提供充足的流動性,加大逆周期調節強度,保持金融市場流動性合理充裕。
根據《通知》要求,在疫情防控期間,人民銀行會同國家發改委、工業和信息化部,對生產、運輸和銷售應對疫情使用的醫用防護服、醫用口罩、醫用護目鏡、新型冠狀病毒檢測試劑盒、負壓救護車、消毒機、84消毒液、紅外測溫儀和相關藥品等重要醫用物資,以及重要生活物資的骨干企業實行名單制管理。人民銀行通過專項再貸款向金融機構提供低成本資金,支持金融機構對名單內的企業提供優惠利率的信貸支持。中央財政對疫情防控重點保障企業給予貼息支持。
確保防疫重點項目的資金需求
潘功勝指出,央行將進一步加強相關金融服務,通過加大融資支持、適當下調貸款利率、增加信用貸款和中長期貸款等方式,支持相關企業戰勝疫情災害影響。對受疫情影響嚴重的企業到期還款困難的,可予以展期或續貸;對受疫情影響較大的批發零售、住宿餐飲、物流運輸、文化旅游等行業,以及有發展前景但受疫情影響暫遇困難的企業,特別是小微企業,各金融機構不得盲目抽貸、斷貸、壓貸;建立金融服務“綠色通道”,簡化業務流程,提高審批放款等金融服務效率;對市場化融資有困難的防疫單位和企業的資金需求,開發性政策性金融機構要結合自身業務范圍,加強統籌協調,調整信貸安排,合理滿足疫情防控的需要。
潘功勝表示,對因感染新型冠狀病毒住院治療或隔離人員、疫情防控需要隔離觀察人員、參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員以及受疫情影響暫時失去收入來源的人群,金融機構要在信貸政策上予以適當傾斜,靈活調整住房按揭、信用卡等個人信貸還款安排,合理延后還款期限,疫情期間因不便還款發生逾期的,不納入征信失信記錄,各金融機構對受疫情影響較重地區的金融服務減免相關費用。
保障人民群眾日常金融服務
《通知》指出,合理調度金融資源,保障人民群眾日常金融服務,包括保障基本金融服務暢通,加強流通中現金管理,確保支付清算通暢運行,建立銀行賬戶防疫“綠色通道”,加大電子支付服務保障力度,切實保障公眾征信相關權益,暢通國庫緊急撥款通道,切實保障消費者合法權益等。
談到疫情對當前銀行業保險業整體運行和金融市場的影響,銀保監會黨委委員、副主席曹宇表示,金融市場受多種因素影響,在一定風險因素沖擊下產生波動是正常的,也符合金融規律。疫情對我國金融市場的影響也不例外,但這種影響一定是短期的、暫時的。因為決定一國金融市場前景的是經濟金融發展的基本面。經過長期不懈的改革開放和加強監管,特別是近兩年打好防范化解金融風險攻堅戰初戰告捷,金融機構、金融市場的韌性顯著增強,抗沖擊能力大幅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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