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網絡來源 作者:中考網編輯 2020-02-16 22:15:11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如發現口罩、抗病毒藥品、消毒殺菌用品及糧油肉蛋菜奶等基本民生商品價格超出規定的,由各級市場監管部門認定為哄抬價格違法行為,將依法從嚴查處。
自治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聯合自治區發改委、醫療保障局日前印發了《關于新冠肺炎防控期間認定哄抬價格違法行為有關問題的通知》,為查處價格違法案件提供了依據。
據介紹,口罩、抗病毒藥品、消毒殺菌用品、相關醫療器械等防疫用品以及與群眾日常生活相關的糧油肉蛋菜奶等基本民生商品,以2020年1月19日前最后一次實際交易的銷售價格為原價,從即日起商品進貨成本沒有發生變化而超出原價銷售的;商品進貨成本發生變化,購銷差率較1月19日前擴大的;所售商品無參照原價,購銷差價率超過35%的,由各級市場監管部門認定為哄抬價格違法行為,依法從嚴查處。
對經營者捏造、散布防疫用品、民生商品漲價信息;采用各種手段哄抬價格的違法行為,按照《市場監督管理總局關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查處哄抬價格違法行為的指導意見》的規定予以認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作出處罰。
疫情防控期間,對證據確鑿的哄抬價格違法行為,一經查實,各級市場監管部門將按照《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程序暫行規定》簡化執法相關程序,從重從快作出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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