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杰至今對一件事記憶猶新,兩年前他去江西省調研時發現,當地一些鄉鎮幾乎每家每戶都有捕鳥網。他們將捕到的各種鳥兒平攤在屋頂上晾曬,除了做下酒菜之外,還會給剛出生的孩子熬鳥湯喝。
楊杰是公眾號“反盜獵重案組”的創辦人,他在2016年加入民間野生動物保護組織。在這個龐大的組織中,楊杰和那些致力于保護野生動物的人發現,食用野生動物已成為我國很多地方的飲食特色。
對此,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資源與環境政策研究所副所長常紀文有點著急,他甚至目睹過有違法者公然在市場監管部門、地方政府旁銷售野生動物及其制品,卻無人監管。
“野味”陋習成潮流
2019年,楊杰和眾多志愿者一起收集了微博和微信上民間舉報的野生動物非法捕獵、養殖與交易的信息共1217條,這部分數據主要集中于民間的非法捕獵和以集市、餐館、花鳥市場為主的線下交易。
在這些舉報信息中,非法捕獵主要發生在黑龍江、河北、云南等獸類和遷徙鳥類比較豐富的地方;非法交易主要發生在湖南、河北、黑龍江等地;非法養殖排在第一的則是黑龍江。
楊杰告訴《法制日報》記者:“在江西、湖南等地,有吃貓頭鷹、老鷹治頭疼的說法。在湖北,則有吃蛇強身的說法。”
湖北人姚伊曾和家人一起前往湖北與安徽交界地帶的農家樂尋找“野味”。那天的中餐就是“野味宴”,包括海豹蛇、野豬、果子貍、狍子、芝鼠、野兔等。
“老一輩人覺得很有‘韻味兒’、很時髦,專門去找這種‘野味’館子。”姚伊說,在武漢,吃的“野味”比較多的是蛇和甲魚,但對于有些人來說,甲魚和蛇還不夠“野”。
公開資料顯示,湖北森林資源豐富,野生動物品種豐富,全省共有脊椎動物851種,其中獸類118種、鳥類431種、爬行類52種、兩棲類44種、魚類206種,約占全國種類總數的19%。那么,被犯罪分子和食客覬覦的品種當然不止上面說的兩種。
中國野生動物保護協會此前調查發現,在全國21個大中城市中,50%以上的餐廳經營野生動物的菜肴,46.2%的城市居民吃過野生動物,2.7%的居民經常吃“野味”。
“食用野生動物在我國很多地方已經成為一種當地特色和傳統,有些人認為食用野生動物可以大補或者治療特定疾病,有些人把能夠食用野生動物當作身份的象征,還有些人會因獵奇心理嘗試食用。”楊杰說。
食用野生動物雖有傳統,但終歸是一種陋習,更為可怕的是這種陋習可能導致病毒傳播。既然如此,“野味”陋習為何還難以根除?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資源與環境政策研究所研究助理常杰中分析,山珍海味的中國傳統飲食文化對人們仍然有很大影響力。在生產力不發達且物質不豐富的時代,“野味”進入飲食文化成為食材是歷史必然。目前,我國已進入生態文明新時代和高質量發展的法治時代,人們可以通過經濟動物來滿足自身蛋白質需求,不再需要捕殺和食用野生動物。但是,很多人仍然信奉野生動物口味好和大補的觀念,偷偷購買野生動物及其制品。
立法缺憾埋伏筆
現行野生動物保護法明確禁止獵捕、殺害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禁止出售、購買、利用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及其制品。我國有國家一級保護陸生野生動物98種、國家二級保護陸生野生動物308種,還有具有重要生態、科學、社會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1591種以及昆蟲120屬的所有種等都納入保護范圍。但是,包括蝙蝠、鼠類、鴉類等約1000種陸生脊椎野生動物未列入野生動物保護管理范圍,這些陸生脊椎野生動物便成為了一些食客餐桌上出現的“野味”。
2014年4月24日,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了《關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條、第三百一十二條的解釋》,對以食用為目的購買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及其制品的行為作了規定:“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是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及其制品,為食用或者其他目的而非法購買的,屬于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的非法收購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及其制品的行為。”
常杰中分析稱,該解釋把以食用或者其他目的非法購買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及其制品的行為,確定為非法收購行為,予以刑事制裁。但該解釋保護的僅為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不包括“三有動物”(國家保護的具有重要生態、科學、社會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和野兔等普通的野生動物,保護范圍有限,不利于防止公共衛生事件的發生和生態平衡的保持。對于食用少量“三有動物”和普通的野生動物,刑法、野生動物保護法等都缺乏規定,難以消除消費野生動物及其制品的現象。
在常紀文看來,野生動物保護法基于我國野生動物人工繁育產業的發展實際,并未建立禁止食用野生動物的名錄制度,這個立法缺憾為濫食野生動物的不良現象繼續存在埋下了伏筆。
楊杰在安徽、浙江等地的農貿市場調查野生動物公開售賣問題時發現,所有商販全都手持《工商營業執照》和《野生動物經營利用許可證》,表面看來全都合法。然而,“野味”商販持證卻又超范圍經營、持證商販非法收購或出售來源不明的野生動物、在售野生動物無檢驗檢疫證明等問題非常普遍。
“對于市場監管和林業部門來說,這些商販全都是‘合法’存在。他們會有例行檢查,會有證件年審,但似乎從未發現這些問題。”楊杰說。
建立“野味”白名單
如今,“野味”商販那頂“合法”帽子已經被摘下。
疫情暴發后,國家市場監管總局、農業農村部、國家林草局聯合發布公告,至全國疫情解除期間,嚴禁任何形式的野生動物交易活動。一些科學家也聯名呼吁盡快修改法律完善立法,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動物。
北京大學保護生物學教授呂植認為,應從公共安全的角度規范所有野生動物利用。
“野生動物保護法應從理念上轉變,建立白名單制。所有陸生脊椎野生動物都應納入管理范圍,不允許吃,挑出一些可以吃的納入白名單。與現行法律下只列出國家重點保護動物不讓吃,其他大量動物都是讓吃的正好相反。”呂植說。
在中國政法大學危機管理研究中心副主任張永理看來,人們存在崇尚“鮮”“純天然”和“就是要與眾不同”的炫耀意識及獵奇心理,也缺乏敬畏意識,因此必須通過懲罰性制度建設帶動影響這種飲食文化。嚴格執法,通過網絡曝光、內部舉報等多手段監管,一旦發現有食、養違禁野生動物的違法者,要從重處罰。
《動物星球-中國》網站創始人王太垚認為,現行法律法規并不完善,執法力度不嚴,對于違法者的震懾程度不足。“應當嚴懲違法者,同時加強野生動物并沒有各種功效的科普宣傳,減少人們對于野生動物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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