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網絡來源 作者:中考網編輯 2020-04-29 11:18:06
(二)各相關部門聯合審核
區聯合審核小組成員單位依據各自職責和審核標準對審核申請人提供的申請材料原件及復印件等進行聯合審核。各相關部門職責如下:
1、在東城區務工就業證明:由區人力社保局、區市場監管局分別審核;簽有勞動合同或聘用合同或勞動關系證明的社保繳納情況由區人力社保局審核;企業法定代表人、股東、合伙人(律師事務所除外)和個體工商戶由區市場監管局審核,經營地址合法性由區城管執法局、區住建委聯合審核。
2、在東城區實際居住證明:自有住房由市規自委東城分局和區住建委聯合審核;租住房屋由市規自委東城分局、區住建委和居住地街道辦事處聯合審核。
3、在東城區北京市居住證(或有效期內居住登記卡)、全家戶口簿信息與公安機關戶籍登記對應項目內容是否一致由市公安局東城分局審核。
4、出租房屋、個體工商戶、企業等相關納稅情況,由區稅務局審核。
5、超齡兒童是否已在原籍入學由區教委審核。
6、審核申請人網上填報信息與實際材料原件,由街道辦事處審核。
審核過程中的特殊問題由區聯合審核小組共同協商形成建議,并呈報東城區非本市戶籍適齡兒童少年入學證明證件材料審核工作聯席會議審議,按照審議結果實施。
(三)受理審核申請
審核申請人應在規定時間內攜帶申請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到居住地所屬街道辦事處進行審核申請,申請材料需與網上登記注冊時所填寫的信息內容一致且真實有效。
(四)審核結果反饋
審核申請人在規定時間登錄“東城區教育招生考試中心網站(www.dcks.org.cn)”查詢審核結果,通過審核的需進行確認后到“北京市小學入學服務系統(網址:yjrx.bjedu.cn)”中打印《學齡人口信息采集表》。
(五)區教委保障通過審核的非本市戶籍適齡兒童少年,通過電腦派位的方式在東城區內多校劃片安排入學。
四、審核標準
(一)在東城區務工就業證明審核標準
審核申請人雙方均在京工作且其中一方在東城區務工就業證明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審核申請人或其配偶受雇于東城區用人單位且審核申請人在北京市正常連續按月繳納社保,最近一年連續繳費(2019年5月至2020年4月),社保處于正常繳費狀態,補繳無效。
審核申請人或其配偶社保繳納單位應與網上填報信息一致,如不一致應提供代繳證明等材料。
用人單位法人代碼證書或營業執照中注冊地址(住所)與勞動合同中工作地址應一致且在東城區;用人單位法人代碼證書或營業執照中注冊地址(住所)若不在東城區,勞動合同或聘用合同或勞動關系證明中工作地址必須在東城區。
同時,審核申請人應提供加蓋用人單位公章的法人代碼證書或營業執照復印件、加蓋用人單位人事部門公章的工作證明和合法有效的勞動合同或聘用合同原件。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復印件并在復印件上加蓋受聘單位公章。
2、審核申請人或其配偶為個體工商戶的應提供營業執照,經營者應為審核申請人或其配偶,成立日期(含遷入日期)應不晚于2019年5月1日且經營場所注冊地址在東城區(變更出東城區無效),該個體工商戶處于開業狀態,未處于經營異常狀態,無因違反市場監督等法律法規被行政處罰的記錄和稅務機關行政處罰記錄或已完成整改,經營地房屋應為正式建筑(在違規開墻打洞或者擅自改變房屋結構及房屋使用性質的房屋內經營無效),合法經營,依法納稅。
3、審核申請人或其配偶為法定代表人的應提供法人代碼證書或營業執照,法人代碼證書或營業執照法定代表人應為審核申請人或其配偶,成立日期(含遷入日期)應不晚于2019年5月1日且經營場所注冊地址在東城區(變更出東城區無效),該企業處于開業狀態,未處于經營異常狀態,無因違反市場監督等法律法規被行政處罰的記錄和稅務機關行政處罰記錄或已完成整改,合法經營,依法納稅。
4、審核申請人或其配偶為股東或合伙人的,應提供經市場監管機關備案的文件(企業登記檔案查詢件),文件生效日期(含遷入日期)應不晚于2019年5月1日且經營場所注冊地址在東城區(變更出東城區無效)。
符合2、3、4條審核標準的審核申請人須提供以上證明證件材料原件及復印件或自行打印的備案查詢結果,復印件應加蓋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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