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網絡來源 作者:中考網編輯 2020-05-20 14:58:36
其它有關照顧政策,按國家、省、市有關文件規定辦理。同一考生同時具備幾種照顧政策條件的,只能選擇其中一種照顧政策,照顧分不累加,最高不得超過10分。
具備照顧政策條件的考生在報名時必須出具有關證件(明),由報名點審查合格并在復印件上簽字后,報各縣(區)招生考試機構復審備案。
(五)志愿填報及錄取
根據《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深化教育教學改革全面提高義務教育質量的意見》(中發〔2019〕26號)和《貴州省教育廳關于規范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黔教發〔2020〕17號)等有關精神,我市所有公辦、民辦普通高中在市、縣(區)教育行政部門統籌下,按統一步調實施同步報名、同步考試錄取。
1.全市普通高中實行統一網上填報志愿,考生在中考前填報志愿,分數公布之后可作一次修改。各縣(區)、初中學校務必在招生考試部門統一規定時間內組織學生完成網上志愿填報工作。
2.嚴格執行《畢節市教育局關印發<畢節市2020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畢教發〔2020〕11號)規定,通過組織學生家長會等方式進行招生政策宣傳解讀,讓每一位學生及家長準確了解志愿填報的時間、流程和注意事項,并認真組織學生進行志愿填報模擬訓練,讓考生熟悉志愿填報流程。
3.普通高中志愿分設第一批次志愿(省級示范性普通高中)和第二批次志愿(其他普通高中學校),第一批次錄取由市招生考試中心負責,第二批次錄取由市和縣(區)招生考試部門共同負責。民辦普通高中學校經申報可以將不超過招生計劃總數5%的名額納入第一批次志愿錄取。
4.考生填報志愿時,必須按照畢節市招生考試管理中心公布的普通高中招生計劃及學校代碼填報(具體填報時間和要求另行通知)
5.公民辦普通高中招生錄取嚴格按《畢節市2020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實施方案》執行,堅持公平、公正、公開原則。
省級示范性普通高中招生綜合文科成績必須達到B等以上,一般高中招生綜合文科成績應在C等以上。
市級教育行政部門應按照普職招生規模大體相當的原則,結合實際,指導各縣(自治縣、區)劃定普通高中最低錄取控制線,凡低于最低錄取控制線的考生,一律不得錄取到普通高中。
(六)收費標準及減免政策
收費標準嚴格按照《貴州省物價局 貴州省財政廳關于完善和規范招生考試收費項目及標準的通知》(黔價費〔2008〕63號)辦理。各縣(區)要制定切實可行的減免措施,保證減免政策得到落實,并將減免考生花名冊按統一格式上報市招生考試管理中心(減免措施及辦法另行通知)。
中等職業教育報名考試費按每生85元收取。根據招生考試工作需要,各縣(區)招生考試機構按每生50元留存,用于組織報名、考試(包括體育和文化考試的監考及巡視)、錄取等,按每生35元交市教育局,用于印制各種表卡資料、組織命題、印制卷卡、發卷、考試、評卷、錄取等。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縣(區)教育行政部門要把中考和高中招生作為基礎教育領域的工作重點,高度重視,切實加強組織領導。要在當地招生委員會的領導下,建立相應的組織領導機構,制定完善工作方案并認真組織實施。各縣(區)教育科技局(教育局、教科文衛局)局長是當地考試招生工作第一責任人,分管局長負直接領導責任,對考生資格審查、志愿設置方案、考試組織管理、堅持錄取原則、嚴格執行招生計劃等方面,要切實加強管理,確保考試招生公平公正。
(二)加強招生宣傳。各縣(區)要與新聞宣傳部門和有關單位密切合作,充分、深入、細致解讀中考和高中招生政策,宣傳促進招生公平的具體舉措,回應人民群眾關切。各縣(區)教育行政部門要認真落實中考及高中招生新聞發言人制度,設立政策咨詢機構,暢通辦公電話,做好政策咨詢等,及時解答考生、家長和社會各界應知、須知的招生政策和有關信息。要規范民辦學校招生宣傳行為,不得以超標準、高額收費等宣傳方式招攬生源。疫情防控響應完全解除前,各縣(區)、各學校不得組織現場家長會(包括本校學生家長會),不得組織任何形式的現場招生宣傳活動。
(三)加強執紀監督。按照《紀律監察和處分條例》《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等法規和省教育廳關于招生考試的有關文件精神,對招生考試工作出現的違紀違規行為實行“零容忍”。各級紀檢監察派駐教育工作部門要全程參與中考和高中招生工作,加強監督執紀問責。對于違反考試招生規定,造成不良影響或嚴重后果的學校或個人,視情節輕重給予約談、通報批評、追究相關人員責任、依照有關規定給予減少下一年度招生計劃、停止當年招生直至吊銷辦學許可證等處罰。
畢節市招生考試委員會
2020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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