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網絡來源 作者:中考網編輯 2020-05-22 14:26:07
3.慎重填報志愿。因特殊情況不在本市就讀普通高中的考生不填報志愿、不進入劃線錄取環節。縣區教育(教科)局和初中學校要提醒和告知學生、家長,一個學生只能有一個學位,須慎重填報志愿,誠信履行志愿,一經按程序錄取,學生只能注冊到錄取學校并實際就讀。支持考生報考民辦學校,學生及家長須充分了解民辦學校收費標準,避免因不愿或無力承擔較高費用影響后續學業。
三、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
普通高中和中職學校錄取工作由市教育局分管基教、職成、招考副局長統籌協調,基教科、職成科落實相關政策要求并組織實施,市招生考試中心具體承辦。
(一)普通高中招生錄取
1.錄取依據:
(1)學業水平考試成績與等級。九年級文化科目考試、體育與健康考試和理科實驗操作考試采用原始分數,合計840分。八年級地理、生物學業水平考試的成績采用等級,等級要求由高中學校確定,至少須達到C等級。按6:4普職比劃定普高控制線,低于普高控制線的學生,鼓勵引導到市域內中職學校就讀,普通高中學校不得錄取和注冊學籍。
(2)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等級。學校根據學生初中三年綜合素質階段性評價情況,結合學生成長記錄,從道德品質、公民素養、學習能力、交流與合作、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等六個方面對學生進行評價,評價結果以等級方式呈現,分別記為A、B、C、D四個等級。評價時須嚴格按照評價標準和評價程序進行,不得事先確定等級比例。學校要按照考生信息規范要求,將綜合素質評價結果紙質文檔和相同內容電子文檔報送縣區教育(教科)局,縣區匯總后統一報市招生考試中心,納入高中學校錄取體系。
(3)高中學校錄取方案。高中學校根據招生錄取計劃和政策規定,結合學校辦學水平和生源實際,擬定新生錄取方案,主要內容包括:錄取人數、八年級地理和生物學業水平考試、綜合素質評價的具體等級、協議補錄規則等。錄取方案須于6月20日前報市教育局基教科、職成科核準,加蓋印章并報市招生考試中心。
2.錄取方式
采用"批次優先、遵循志愿、等級入圍、分數排序"錄取辦法。按照志愿和高中學校錄取方案確定八年級地理和生物學業水平考試、綜合素質評價的等級要求,建立高中學校預錄信息數據庫,在數據庫內依分數從高到低錄取。
3.錄取順序
錄取順序:第一批次錄取→第二批次錄取→第三批次錄取→協議補錄。
4.打印錄取名冊
普通高中完成錄取后,市招生考試中心打印新生錄取名冊并經市教育局基教科審核、加蓋印章,向相關學校拷貝錄取學生電子信息,通過市教育局門戶網站和廣元招生考試網公布普通高中學校錄取分數(等級)線。
(二)中職類學校招生錄取。中職類學校根據學生志愿和招生計劃,在普通高中各批次完成錄取后開始錄取。
(三)五年制高職學校錄取。由省招考委按計劃和志愿統一組織錄取。
四、工作要求
(一)強化組織領導。為做好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暨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工作,各縣區教育(教科)局要主動向縣區黨委、政府匯報,加強領導,統一部署,統籌協調,切實做好考點設置、試卷安全保密、監考教師遴選培訓、考風考紀教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考生食宿衛生及交通安全保障、應急處置等工作,確保考試平穩順利舉行。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工作納入年度目標考核。
(二)強化招生紀律。普高和中職學校招生簡章須經市教育局基教科、職成科審核后方可發布。堅持辦學條件、招生政策、招生計劃、招生范圍、招生程序、招生方式、收費標準、招生結果"八公開",實行"陽光招生"。切實規范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行為,任何學校不得在統一招生平臺外自行招錄新生,不得委托個人、中介機構代理招生,不得以金錢物質和違反學籍管理規定等不正當手段招攬生源,不得買賣生源,不得提前招生,不得無計劃超計劃招生,不得招錄已被其他學校錄取學生,不得招錄普高控制線下學生,不得虛假宣傳招生,不得違規接受跨市(州)招生單位和個人進行宣傳。
(三)強化學籍監管。充分利用學籍系統加強招生規范管理,在學籍系統中設置招生計劃數,落實招生計劃和規范剛性執行。未參加中考并取得有效成績、不按錄取結果報名入學、多頭參加協議補錄、分數低于普高控制線、無計劃超計劃招錄學生等情況一律不予注冊普通高中學籍。違反省教育廳"一律不得舉行自主招生考試、一律不得跨市(州)掐尖招生、一律不得提前招生"禁令的,學籍注冊轉接一律不予辦理。
(四)強化政策宣傳。采取多種形式,利用多種渠道,準確、全面向學生、家長和社會宣傳高中階段學校招生政策,及時回應社會關切,加強輿論引導。抓好對省教育廳規范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重大政策、普職協調發展剛性比例、志愿填報規范要求、學籍注冊管理規定、考試成績面向考生本人發布等事關廣大考生切身利益重大事項的宣傳解讀。初中學校校長是中考政策宣傳的第一責任人,在高中階段學校志愿填報前,開展志愿填報指導演練,開好教職工會、初三年級教師會、學生會、家長會,確保中考政策宣傳應知盡知,不漏一人。初中學校必須將市教育局統一印制的《高中階段學校招生指南》發放給每一位考生,落實好《廣元市2020年中考志愿填報及錄取政策告知書》的發放及簽字確認,存檔備查,確保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工作穩定規范。
(五)強化責任追究。落實縣區教育(教科)局的監管責任和招生學校的主體責任,嚴格執行教育部招生"十項禁令",堅決制止任何形式的自主組織入學考試(面試),制止跨市州掐尖招生和與社會培訓機構掛鉤招生。嚴格實行問責制度,對違規學校給予警告、通報批評、取消評優評先資格并限期整改,視情節輕重對校長給予通報批評、取消評優評先資格、撤銷榮譽稱號,直至撤職等行政處分。堅決查處將校外培訓機構培訓結果與學校招生入學掛鉤的行為,對違規參與學校招生入學的校外培訓機構,直接吊銷辦學許可證。建立招生"黑名單"制度,把嚴重違規的學校、校長列入"黑名單"并向社會公布。市教育局設立監督舉報電話:基教科:(0839)3266204;職成科(0839)3267044;信訪科(0839)3261337。對違法違規的單位或個人要堅決做到發現一起,查處一起,通報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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