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家長幫社區北京站 作者:田小會 2020-06-04 15:46:37
四、招生錄取工作
所有高級中等學校錄取的學生必須參加2020年北京市高級中等學校招生考試。
(一)招生錄取方式
2020年北京市高級中等學校招生錄取分提前招生錄取、校額到校招生錄取、統一招生錄取和補錄四個階段進行。被前一階段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后一階段的錄取。考試院中招辦負責招生錄取的組織、協調和審批工作。考生可根據本人實際情況自主選擇錄取方式。
1.提前招生錄取
提前招生錄取分為貫通項目提前招生錄取和貫通項目以外其他學校提前招生錄取。
貫通項目錄取成績為招生考試總分。錄取時根據招生學校各類貫通計劃,依據錄取成績,從高分到低分,及考生填報的志愿順序錄取。貫通項目錄取先于其他提前招生學校進行。被貫通項目錄取的考生,不能再參加后續其他方式錄取。
貫通項目以外其他經市jw批準參加提前招生錄取的學校(專業)不再單獨組織文化課考試,考試成績公布后可自行組織專業加試,并依照本校提前招生計劃、提前招生工作方案中制定的錄取原則以及考生志愿擇優錄取。錄取原則以專業為單位制定,可以在三種情況中選擇一種:在招生考試總分合格的基礎上,按專業測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在專業測試成績合格的基礎上,按招生考試總分從高分到低分錄取;按招生考試總分與專業測試成績之和從高分到低分錄取。
各學校要制定提前招生工作方案,并在規定時間報送考試院中招辦。工作方案包括組織機構、測試工作安排、測試內容、錄取原則、安全應急預案等內容。招生學校要按要求在規定時間提交初錄考生名單和有關信息。
2.校額到校招生錄取
校額到校招生錄取包括校額到校和市級統籌招生錄取,在提前招生錄取之后,統一招生錄取之前進行。錄取時按照優質高中校額到校計劃、市級統籌計劃和初中校分配的校額到校和市級統籌名額數,依據考生錄取成績,從高分到低分,及考生填報的志愿順序錄取。
根據市jw《關于進一步做好2016年小升初就近入學工作的通知》(京教基二〔2016〕4號)精神,校額到校錄取成績由中考文化課成績、初中綜合素質評價成績和體育成績組成,其中中考文化課和初中綜合素質評價成績滿分540分,按7:3比例計入,兩部分成績相加后按四舍五入原則取整。
市級統籌錄取成績為招生考試總分。
3.統一招生錄取
統一招生錄取成績為招生考試總分。錄取時按照學校招生計劃,依據考生錄取成績,從高分到低分,及考生填報的志愿順序錄取。
各學校要認真做好符合特殊錄取條件考生的測試和資格審核工作,依照招生簡章公布的招生計劃、招生類別及時、準確地報送擬錄取特殊考生信息。
4.補錄
在統一招生錄取結束后,未錄取滿額的學校(專業)可以在規定時間內進行補錄。未被志愿學校錄取的考生可以參加補錄。
區考試中心中招辦將未完成招生計劃的學校(專業)信息通過原畢業學校及時傳達給未被錄取的考生,考生可根據學校情況和自身條件自愿選報補錄學校。
5.貫通項目招生、校額到校和市級統籌招生、統一招生錄取時,遇錄取成績相同者,未享受加分待遇的現役軍人子女、消防救援人員子女和現任駐外使領館工作人員隨任子女優先錄取,然后依次以語文、數學、外語單科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若三個單科成績仍相同,則按隨機號從小到大的順序錄取。
(二)招生錄取審批工作
全市各類高級中等學校招生錄取審批工作由考試院中招辦負責。
錄取審批采取網上審批的方式。招生學校在規定時間內辦理相關手續并通過網絡接收錄取考生電子檔案。區考試中心中招辦負責未錄取考生和借考考生檔案的打印工作,各學校負責下載本校考生錄取信息并及時通知未錄取考生按時參加補錄。
錄取結果在考試院網站上公布。
各類高級中等學校要按照市jw有關文件要求,依照市考試院中招辦審批后的新生名冊為新生建立學籍。
(三)對特殊學生的錄取規定
1.在初中階段獲得金帆獎、銀帆獎的考生,根據本人意愿和實際情況,可保送到在考生所在區招生的各類高級中等學校。
2.獲得市級三好學生證書的應屆初三學生,參加招生文化課考試后,可以直升本校高中。凡選擇直升本校高中的市級三好學生須將本校高中招收直升考生的普通班專業填報在統一招生第一志愿第一專業欄內。
3.體育、藝術和科技特長生報考有關學校,經測試合格后,須將該學校招收特長生的普通班專業填報在統一招生第一志愿第一專業欄內,方可以特長生身份被該校錄取。
經jw批準,潞河中學招收體育特長生10人,藝術特長生15人,科技特長生5人;運河中學招收體育特長生18人,藝術特長生12人;人大附中通州校區招收體育特長生10人;北京二中通州校區招收體育特長生5人;首師大附中(通州校區)招收體育特長生5人;永樂店中學招收體育特長生18人,科技特長生18人。
體育、藝術、科技特長生必須參加本區統一組織的測試。以上學校要按照通州區jw《2020年通州區高級中等學校招收體育、藝術、科技特長生工作方案》文件精神,依照特殊招生計劃、招生類別做好報名資格審核和學校測試工作,按1:1比例確定擬招收考生名單。以上學校要做好宣傳工作,制定詳細的工作方案并在本校網站上公布。
4.報考招收“特色實驗班”、“大學子弟班”等學校的考生,在符合報考條件下,須將該校招收此類考生的普通班專業填報在統一招生第一志愿第一專業欄內,方可被該校錄取。
5.報考“宏志班”考生須取得該校資格認定,其中報考北京市宏志中學和廣渠門中學宏志班的考生要嚴格按照北京市jw有關文件要求辦理報考手續。報考“宏志班”的考生須將該校(專業)作為統一招生第一志愿填報。如要報考兩所或兩所以上學校的宏志班,則須從第一志愿起連續填報。
6.符合錄取條件的殘疾考生,各招生學校要予以錄取。
(四)對不予錄取考生的規定
⒈各招生學校(專業)均不得錄取未參加高級中等學校招生考試的學生。
⒉經批準進行“加試”的學校(專業)不錄取未進行加試或加試不合格的考生。
⒊各招生學校(專業)不錄取未參加體檢或身體條件未達到本學校(專業)要求的考生。
(五)有關加分規定
1.烈士子女考生,在錄取時加20分給予照顧。
2.符合以下條件的考生,在錄取時加10分給予照顧:
(1)因公犧牲人民警察子女和一級至四級殘疾人民警察子女;
(2)見義勇為人員、因見義勇為死亡和一至四級傷殘人員的子女。
3.符合以下條件的考生,在錄取時加5分給予照顧。
(1)歸僑(華僑)子女考生;
(2)臺灣省籍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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