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網絡來源 作者:中考網編輯 2020-06-08 13:45:06
(六)同分投檔錄取辦法
1.普通高中和中職學校同分考生全部投檔錄取。
2.五年制高職(含師范類)同分考生投檔辦法:優先投政策規定的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的考生;在招生計劃未完成情況下,依次按投檔總分、學科總分、數英總分、數學單科成績的高低順序投檔。
(七)填報志愿與錄取注意事項
1.考生和監護人在規定的時間內上網自行填報志愿。除第一批普高每個志愿可填報兩所學校的代碼(平行志愿)外,其他批次每個志愿欄只填寫一個學校或專業的代碼,以代碼為準進行投檔錄取,代碼使用七位阿拉伯數字號碼。
2.未經福州市中招辦投檔錄取的考生及普高線下生,自行到普高學校就讀的,將不能建立普高學籍且不能取得高中畢業證書。
3.按志愿投檔錄取的考生不退檔。經福州市中招辦投檔錄取至五年專或中職學校的考生,不能建立普高學籍,即使回原籍地就讀高中,也不能建立普高學籍。
4.未經跨區域招生批準的高中學校,不得跨市域、跨縣域招生。
5.高中學校違反招生規定,擅自招收普高線下生將列入失信記錄,第二年將相應扣減招生計劃。
六、初中畢業資格的認定與管理
1.凡完成初中階段學習任務、綜合素質評定合格、中考投檔總分不低于260分、學校考查科目三科以上合格的學生,認定為合格初中畢業生;被中等職業學校錄取,且在中等職業學校就讀一個學期以上的考生也視為合格的初中畢業生(不含中考0分考生)。
2.初中未畢業學生的補考時間為2020年9月19、20日兩天;命題、考試、評卷等組織工作由學校負責。
3.考生學籍所在學校應為考生填寫“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定報告單”。“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定報告單”實行計算機管理和網上報送,由學校負責審核認定后報送市教育局,已報送確認的綜合素質評定結果原則上不更改。
七、照顧規定
(一)享受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照顧
港、澳、臺同胞,市級(指設區市,下同)以上的勞模、道德模范及“身邊好人”的子女,見義勇為者本人或子女和具備獨立生活和學習能力的殘疾考生。
(二)享受加2分照顧
初中三年(2018年1月1日——2020年7月17日),學習和學籍均在農村初中的“農村獨生子女和二女絕育家庭女兒”。農村初中在福州市區指2017年1月前享受免費提供作業本的學校及長樂城區中學以外的鄉鎮學校,在六縣(市)指除城區中學以外的鄉鎮學校。
(三)享受加3分照顧
戶口在本市的歸僑考生、華僑(歸僑)子女和戶口在本市的中國臺灣籍考生。
(四)軍人子女中招優待辦法
根據教育部、省教育廳相關文件精神,享受中招政策性加分照顧的對象包括下列現役軍人的子女、因公犧牲和病故軍人的子女。其中:
1.因公犧牲軍人和一至四級殘疾軍人的子女,作戰部隊軍人的子女,駐國家確定的一類、二類艱苦邊遠地區和解放軍總部劃定的三類島嶼部隊軍人的子女,平時榮獲二等功或者戰時榮獲三等功以上獎勵的軍人的子女,享受10分照顧。
2.駐國家確定的三類(含三類)以上艱苦邊遠地區,解放軍總部劃定的二類(含二類)以上島嶼部隊軍人的子女,以及在飛行、潛艇、航天、涉核等高風險、高危害崗位工作的軍人的子女,享受15分照顧。
3.當地駐軍子女,享受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照顧。
(五)消防救援隊伍人員子女優待辦法
1.因公犧牲消防救援人員的子女,享受10分照顧。
2.在職消防救援人員中,一級至四級因公傷殘消防救援人員的子女、平時榮獲二等功以上或者戰時榮獲三等功以上獎勵的英雄模范(含轉制前獲得的相應獎勵)的子女,享受10分照顧。
3.在職消防救援人員的子女、從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退出的(不含辭職、辭退下同)消防員,享受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照顧。
(六)其他照顧
1.因公犧牲的人民警察子女、一級至四級殘疾人民警察子女,享受10分照顧。
2.烈士(含軍人、消防救援人員、警察等)子女,享受20分照顧。
3.臺商子女享受10分照顧。
4.中國臺灣戶籍考生第一志愿1A報考福州二中臺生班,享受10分照顧。
5.少數民族考生學籍或學習在城區學校的,享受3分照顧;學籍和學習均在農村學校的,享受5分照顧;普高批第一志愿1A報福州民族中學或普通中學民族班的,享受15分照顧。
(七)照顧加分說明
1.加分照顧政策僅適用于應屆畢業生。社會考生(往屆生)不享受政策照顧。
2.凡按政策享受多項照顧加分的考生,其照顧加分不能累加,僅享受其中最高的一項。
3.根據《福州市初中畢業、升學考試管理處罰規定》,通過偽造證件、證明、檔案等手段取得中招照顧加分的,取消當年錄取資格。
4.2020年“福州市中招加分照顧考生審核辦法的通知”另文公布。
八、凡已參加2020年福州市“非遺保護及緊缺專業”推免保送并符合錄取要求的考生,經中考報名后由市中招辦直接投檔錄取,不再參加2020年中考。
歡迎使用手機、平板等移動設備訪問中考網,2024中考一路陪伴同行!>>點擊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