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網絡來源 作者:中考網編輯 2020-06-12 13:30:20
五、有關加分政策
(一)烈士子女加20分錄取;少數民族考生、歸僑子女加10分錄取。
(二)對部隊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犧牲、傷殘警察子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線醫務人員子女以及其他優撫對象,按照規定落實教育優待政策。
以上優待政策,只享受最高項,不得累計。
各初中要將本校符合加分政策的學生信息及加分項目、加分分值于6月20前,在班級、學校顯要位置張榜公示。公示期間,對弄虛作假者,廣大學生和家長以及社會各界可向公示部門實名舉報。對舉報情況,一經查實,取消錄取資格,公辦普通高中不再錄取,并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有加分項的特殊考生要有原始證件,并填寫特殊考生登記表,分別由相關部門審核蓋章,于6月23日前以學校為單位報區教體局,過期不再受理。
六、強化工作保障
(一)嚴實組織保障。為加強對高中段各類學校招生工作的統籌領導,經局黨組研究,成立以局長為組長的茌平區高中(含職業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各學校也要加強組織領導,建立健全工作機制,將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和高中段學校招生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明確工作責任,細化工作要求,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
(二)嚴格招生行為。各普通高中學校(含民辦高中)要嚴格按照規定的招生范圍、招生計劃、招生時間、招生方式進行統一招生,嚴禁違規爭搶生源、“掐尖”招生、超計劃招生和提前招生。嚴禁劃分重點班、快慢班等,嚴禁以任何形式選拔初中在校學生提前進入高中學習。嚴格公參民學校招生管理,嚴禁民辦學校與公辦學校混合招生。嚴格學籍管理,未進入錄取數據庫的學生不得注冊學籍,不得為未報到學生注冊學籍,嚴禁搶注學籍。嚴禁各高中未經市教育體育局批準亂發招生簡章、亂開招生咨詢會、到初中學校亂許諾或搞有償招生,不得利用新聞媒體進行不切實際的虛假宣傳。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強制學生填報志愿,更不得私自更改學生志愿。
(三)嚴肅考務管理。初中學業水平考試要使用高考標準化考點,建立健全考務管理制度,加強從命題、制卷、運送、保管、分發、考試到評卷全過程管理,認真檢查考試、閱卷等設施設備,明確考試組織、閱卷評分、招生管理等機構和人員的職責,簽訂工作責任書,確保責任落實到崗到人。
(四)嚴防疫情風險。各學校要做好疫情防控和招生考試組織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在各環節中統籌兼顧疫情防控和考務工作要求,保障好廣大考生、考試工作人員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加強考試工作人員的業務及疫情防控工作培訓,提升考試組織、疫情防控和應急處置能力。加強考生和家長考試防疫教育宣傳,使考生和家長充分知曉、理解和支持各種考試和防疫要求。加強部門聯動,協同衛生健康、公安、工信、市場監管、保密等單位,完善疫情防控、考務安排等制度,制定完善工作應急預案,開展應急演練。于7月2日前報區教體局備案。
(五)嚴守工作紀律。嚴格落實招生工作“十項嚴禁”紀律要求,健全違規招生查處和責任追究機制,暢通舉報和申訴受理渠道,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對于造成不良影響或嚴重后果的學校,視情節輕重給予約談、通報批評、追究相關人員責任、依照有關規定減少下一年度招生計劃、停止當年招生直至吊銷辦學許可證等處罰。
區教育和體育局設咨詢電話:基礎教育股4260611,負責普通高中招生政策咨詢;教師職業和職民繼教育股4260623、考試中心4260608負責處理職業教育招生政策咨詢;設投訴電話:信訪辦4262376,受理違規違紀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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