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網絡來源 作者:中考網編輯 2020-06-21 09:57:28
(五)人民公社化
1958年3月,中共中央政治局成都會議通過了《關于把小型的農業合作社適當地合并為大社的意見》。意見指出:“為了適應農業生產和文化革命的需要,在有條件的地方,把小型的農業合作社有計劃地適當地合并為大型的合作社是必要的。”
會后,各地農村開始了小社并大社的工作。8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在北戴河召開擴大會議,會議通過了《中共中央關于在農村建立人民公社問題的決議》,認為這是“指導農民加速社會主義建設,提前建成社會主義并逐步過渡到共產主義所必須采取的基本方針”。全國迅速形成了人民公社化運動的熱潮,僅用了一個多月的時間就基本上實現了人民公社化。
人民公社化運動實質上是在我國生產力水平還十分低下的情況下,黨中央急于引導人民群眾向共產主義過渡的冒進行為,它違背了生產關系一定要適應生產力發展的原則,在全國范圍內刮起了“一平二調三收款”的“共產風”。結果,嚴重挫傷了農民的生產積極性,對生產力的發展造成極大傷害。
(六)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
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是指農戶以家庭為單位向集體組織承包土地等生產資料和生產任務的農業生產責任制形式。其基本特點是在保留集體經濟必要的統一經營的同時,集體將土地和其他生產資料承包給農戶,承包戶根據承包合同規定的權限,獨立作出經營決策,并在完成國家和集體任務的前提下分享經營成果。
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是中國農民的偉大創造,1978年安徽鳳陽縣小崗村18農戶秘密實行的“大包干”就是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的一種形式。1980年,鄧小平對這一做法給予了肯定,之后,在中央的推動與倡導下,農村經濟體制改革逐步展開,1982年中央一號文件肯定其為“社會主義集體經濟的生產責任制”,1983年,全國有93%以上的生產隊實行了這種責任制。
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克服了人民公社體制下生產經營權相對集中、集體勞動、吃大鍋飯的弊端,把農民的責、權、利結合起來,調動了農民的生產積極性,解放了生產力,促進了農業生產的發展。
(七)國有企業改革
在市場經濟體制下,企業的經營權在政府手中,企業沒有經營權,企業吃國家大鍋飯、職工吃企業大鍋飯,各方面積極性不高。
20世紀80年代,我國進行以國有企業改革為重點的城市經濟體制改革,主要內容:實行政企分開,擴大企業的自主經營權;改革分配制度,實行按勞分配為主多種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1992年,黨的十四大提出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以后,國有企業改革進行轉制時期,我國開始在大中型企業推行公司制、股份制,向建立現代企業制度邁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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