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聊城市教育局 作者:中考網整理 2020-07-16 14:07:45
被普通高中錄取的考生名單在8月6日前由學校張榜公布(同時在聊城市教育和體育局官方網站和微信公眾號發布錄取分數線供考生查詢),錄取通知書由錄取學校簽發。錄取結束后,在錄取學校規定時間內不到學校報到的,視為自動放棄錄取資格。學生一旦被志愿學校錄取,其他學校不得再自行錄取,否則按違規招生嚴肅處理。
報名人數不足招生計劃的民辦普通高中,可從其他學校的落榜生中錄取。錄取其他學校的落榜生,需先將錄取名單經市教育體育局基礎教育科審核后,再向學生發放錄取通知書。錄取落榜生審核時間為8月10日—12日。錄取落榜生不得再次組織考試,不得向學生收取報名費。
五、有關加分政策
(一)烈士子女加20分錄取;少數民族考生、歸僑子女加10分錄取。
(二)對部隊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犧牲、傷殘警察子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線醫務人員子女以及其他優撫對象,按照規定落實教育優待政策。
以上優待政策,只享受最高項,不得累計。
各初中要將本校符合加分政策的學生信息及加分項目、加分分值于6月底前,在班級、學校和縣級教育行政部門官方網站顯要位置張榜公示。公示期間,對弄虛作假者,廣大學生和家長以及社會各界可向公示部門實名舉報。對舉報情況,一經查實,取消錄取資格,公辦普通高中不再錄取,并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有加分項的特殊考生要有原始證件,并填寫特殊考生登記表,分別由相關部門審核蓋章,于7月1日前以縣(市、區)為單位報我局,過期不再受理。
六、強化工作保障
(一)嚴實組織保障。為加強對高中段各類學校招生工作的統籌領導,經局黨組研究,成立以局長為組長、縣級干部為副組長、相關科室為成員的聊城市中小學(含職業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各縣(市、區)也要加強組織領導,建立健全工作機制,將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和高中段學校招生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明確工作責任,細化工作要求,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
(二)嚴格招生行為。各普通高中學校(含民辦高中)要嚴格按照規定的招生范圍、招生計劃、招生時間、招生方式進行統一招生,嚴禁違規爭搶生源、“掐尖”招生、超計劃招生和提前招生。嚴禁劃分重點班、快慢班等,嚴禁以任何形式選拔初中在校學生提前進入高中學習。嚴格公參民學校招生管理,嚴禁民辦學校與公辦學校混合招生。嚴格學籍管理,未進入錄取數據庫的學生不得注冊學籍,不得為未報到學生注冊學籍,嚴禁搶注學籍。嚴禁各高中未經市教育體育局批準亂發招生簡章、亂開招生咨詢會、到初中學校亂許諾或搞有償招生,不得利用新聞媒體進行不切實際的虛假宣傳。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強制學生填報志愿,更不得私自更改學生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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