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網絡資源 2020-09-20 13:42:32
三、冒號
1.用在稱呼語后邊,表示提起下文。
例如:同志們,朋友們:現在開會了。
2.用在“說、想、是、證明、宣布、指出、透露、例如、如下”等詞語后邊,表示提起下文。
例如:他十分驚訝地說:“啊,原來是你!”
3.“某某說”在引語前,后面用冒號;“某某說”在引語后,后面要用句號;“某某說”在引語中間,它前后的引語是一個人的話,它后面要用逗號;“某某說”后面不是直接引語,而是轉述“某某”話的大意,“某某說”的后面一般用逗號。
例如:“這是國家財產,不能隨便動!”王師傅看不慣這幾個人的作派,嚴肅地說,“就是拿走這里一根鐵絲,也是破壞行為!”
4.用在總說性話語的后邊,表示引起下文的分說。
例如:北京紫禁城有四座城門:午門、神武門、東華門和西華門。
5.總括性話語的前邊,也可以用冒號,以總結上文。[來源:Zxxk.Com]
例如:張華考上了北京大學,在化學系學習;李萍進了中等技術學校,讀機械制造專業;我在百貨公司當售貨員:我們都有光明的前途。
6.同一句內不能同時使用兩個冒號。
例如:我向大家保證:今后我一定做到三件事:第一,不遲到;第二,上課不隨便說話;第三,按時完成作業。(第一個冒號應該改為逗號。)
【真題演練】下列冒號用法正確與否,請判斷。若有錯,請改正。
1.我們在田野散步,我,我的母親,我的妻子和兒子。()
2. “不。”他蹲下來,看著那只老鼠,搖搖頭說:“這是一只旅鼠。” ( )
3. “我……我……我什么時候騙過你?”他問得很突然,我也就隨便反問了一句,“你可是真的沒有騙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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