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網絡資源 作者:中考網編輯 2020-12-03 11:06:15
中考網整理了關于2021年廣東揭陽市中考報名時間2020年12月11-20日,希望對同學們有所幫助,僅供參考。
關于做好2021年揭陽市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報名工作的通知
各縣(市、區)招生委員會辦公室(考試中心),市實驗中學:
為做好2021年揭陽市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報名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名時間
2021年揭陽市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實行網上報名。報名時間:2020年12月11-20日。
各縣(市、區)、市直報名點可根據本地的網絡速度及實際情況,采用考生自行上網填報和報名點集中填報兩種方式。縣(市、區)招生辦(考試中心)、報名點通過用戶名及密碼登錄市招生辦公室網站組織報名。各級機構用戶名、登錄密碼以及考生號、登錄初始密碼的發放工作另行通知。各縣(市、區)、市直報名點須在市招生辦公室統籌安排的時間內完成報名確認工作。
二、考生號編排
考生號統一確定為14位數,其中第一、二位為年度代碼(21);第三、四位為地級市碼(52);第五、六位為縣(市、區)碼(01為市轄、02為榕城區、21為揭東區、22為揭西縣、24為惠來縣、81為普寧市、91為空港經濟區),第七至九位為中學代碼,第十至十四位為流水號。各縣(市、區)必須提前審定確認中學代碼、報名點代碼。11月30日前將報名點登記表(附件3)上報市招生辦公室,12月2日前各中學憑學校帳號及密碼上網申報本校預計報考人數。12月4日,市招生辦公室根據各縣(市、區)上報的考生規模數據,在網上報名系統中生成每個報名點全體考生號和登錄初始密碼,各報名點下載后再將考生號和初始登錄密碼派發給考生。
三、報考條件
1.具有我市戶籍的初中畢業生可以報考。
2.符合《揭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轉發市教育局等部門關于做好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后在我市參加中考工作意見的通知》(揭府辦〔2013〕27號)和《關于做好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揭陽市參加中考有關工作的通知》(揭市教〔2017〕437號)規定報考條件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可以報考。
3.符合有關政策規定的軍人子女、引進高層次人才子女等,按相關規定報名參加中考。
4.高中階段學校在校生不得報考。
5.在我市初中畢業但不符合條件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可在我市借考,但須回到戶籍所在省(區、市)參加錄取。
四、資格審查
各縣(市、區)招生辦(考試中心)、中學和報名點要認真做好各類考生的資格審查工作。凡不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一律不予報名,已報名的取消報名資格,已被錄取的取消錄取資格。
五、報名方式及報考手續
1.應屆畢業生、社會青年報名前應事先在所在中學或縣(市、區)招生辦(考試中心)領取考生本人的考生號、初始密碼、考生識別碼,報名時考生通過考生號及初始密碼登錄報考網站,并立即修改初始登錄密碼。報名時考生通過報考網站了解報考須知,在網上自行錄入本人的基本信息(含報考信息、簡歷信息、家庭情況等),然后在規定時間內持身份證和戶口簿到考生本人戶口所在地的縣(市、區)招生辦(考試中心)指定的報名點辦理報名資格確認手續,校對報考信息、電子攝像,并交納報考費。應屆畢業生可由學校負責事先核準考生戶口的所在地以及其它報考條件,然后到報名點辦理集體報考手續。社會人員須持畢業證書或相應學歷證明到縣(市、區)招生辦(考試中心)指定的報名點辦理報名手續。具體報名辦法按《揭陽市初中學業水平考試網上報名實施細則》(附件1)進行。
2.符合在我市報名參加中考條件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應根據《關于做好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揭陽市參加中考有關工作的通知》(揭市教〔2017〕437號)要求,在中考報名前提供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和相關的資格證明材料由所就讀的中學初審,并由市、縣(市、區)招生辦(考試中心)匯總后,分送相關職能部門審核,并辦理《揭陽市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中考報名資格審核表》(附件2)。審核通過的隨遷子女應在報名確認時持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及相關的資格證明材料和審核通過的《揭陽市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中考報名資格審核表》按要求到就讀學校所在地的市、縣(市、區)招生辦(考試中心)指定的報名點辦理報名確認手續。資格證明材料主要包括隨遷子女父母的合法穩定職業、合法穩定住所、居住證及社會保險繳費證明等材料。
3.考生必須認真核實各報名點打印的《揭陽市2021年初中學業水平考試考生報名表》,特別應認真核實考生本人的姓名、性別、身份證號碼、出生年月、畢業學校等,并簽名確認。考生姓名中無法輸入的漢字使用支持國標大字符集的輸入法輸入,確實找不到的漢字需用大寫拼音字母代替。《揭陽市2021年初中學業水平考試考生報名表》一經簽名確認,所有的報名信息不得更改,考試、錄取以及入學后的學籍管理,都將以此為準。因考生本人錄入錯誤或不認真校對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各級考試機構以及組織報名工作的中學應認真做好宣傳工作,并采取有效措施確保考生信息的準確性。
4.不符合條件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如需在我市借考,須向畢業學校所在縣(市、區)招生辦(考試中心)提出借考申請并填寫借考申請表(附件4),經所在縣(市、區)招生辦(考試中心)審核同意后方可在我市借考,并在規定時間內到縣(市、區)招生辦(考試中心)指定的報名點辦理報名手續。各縣(市、區)招生辦(考試中心)應于12月25日前將借考考生名單匯總表(附件5)報市招生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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