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網絡資源 作者:中考網編輯 2021-01-25 15:43:50
中考網整理了關于2021年四川成都中考招生考試實施細則,希望對同學們有所幫助,僅供參考。
關于印發《2021年成都市高中階段教育學校統一招生(招收初中畢業生)考試工作實施規定》的通知
各區(市)縣招考委,四川天府新區社區治理和社事局、成都東部新區文旅體局、成都高新區教文衛健局,各區(市)縣教育局,直屬(直管)學校(單位):
現將《2021年成都市高中階段教育學校統一招生(招收初中畢業生)考試工作實施規定》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特此通知。
附件:
2021年成都市高中階段教育學校統一招生(招收初中畢業生)考試工作實施規定
成都市招生考試委員會
成都市教育局
2021年1月22日
附件
2021年成都市高中階段教育學校統一招生(招收初中畢業生)考試工作實施規定為統籌規范全市高中階段教育學校招生考試工作,確保招生考試公平、公開、公正,現制定2021年成都市高中階段教育學校統一招生(招收初中畢業生)考試工作實施規定如下。
一、招生計劃
(一)招生區域管理全市高中階段教育學校統一招生考試實行分區域管理,未經批準,普通高中不得跨區域招生。2021年全市共設17個招生區域。四川天府新區、成都高新區、錦江區、青羊區、金牛區、武侯區、成華區共同組成1個招生區域(以下簡稱“5+2”區域),其余16個區(市)縣各作為1個招生區域。
(二)計劃的確定全市高中階段教育各類學校招生計劃由成都市教育局統籌管理。
各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根據本區(市)縣初中畢業生的規模和高中階段學校辦學水平、學位數等情況,統籌確定本區(市)縣的招生計劃。
1.普通高中招生計劃。中心城區(包含四川天府新區、成都高新區、錦江區、青羊區、金牛區、武侯區、成華區、龍泉驛區、青白江區、新都區、溫江區、雙流區、郫都區,下同)公辦普通高中招生計劃報成都市教育局審核、下達,由成都市教育考試院統一公布;民辦普通高中招生計劃、招生范圍報成都市教育局核定,由成都市教育考試院統一公布。其他區(市)縣普通高中招生計劃由當地教育行政部門制定,報成都市教育局備案后,由成都市教育考試院統一公布。
2.中等職業學校招生計劃。成都市范圍內的中等職業學校(含省屬、市屬以及民辦的職業高中、職業中專、成人中專和技工院校,以下簡稱中職學校)的招生計劃經主管部門審核后,報送成都市教育局備案,由成都市教育考試院公布;成都市以外的中職學校按省、市教育行政部門以及省教育考試院的要求報送招生計劃,由成都市教育考試院公布。
3.五年制高職(含師范)招生計劃。省發改委、省教育廳下達后,由成都市教育考試院向社會公布。
(三)計劃的執行
1.嚴格執行普通高中招生計劃。公辦、民辦普通高中均要嚴格執行經核定的年度招生計劃,不得無計劃招生和超計劃招生、提前招生。
2.嚴格落實中職學校招生計劃。各中職學校實施“陽光招生”,積極拓寬生源渠道,在確保備案招生計劃完成的情況下,鼓勵結合各校實際擴大招生規模。
3.五年制高職(含師范)招生計劃。由成都市教育考試院匯總考生志愿信息后,報省教育考試院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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