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網絡來源 作者:中考網編輯 2021-06-07 15:51:01
中考網整理了關于2021年吉林四平中考招生錄取政策,希望對同學們有所幫助,僅供參考。
高級中等學校招生工作
(一)報名資格條件
1.具有我市戶籍、初中畢業年級正式學籍和報考我市高中階段各類學校資格者方可報名。
2.具有流入地初中正式學籍且符合“籍隨人走、人籍相符”要求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憑居住證、父母務工證明(或營業執照)和本人家庭戶籍等材料,經流入地教育行政部門批準,可參加流入地初中畢業生學業水平考試,報考高中享受與流入地學生同等待遇。
3.根據《中共四平市委辦公室 四平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關于郭家店鎮、十家堡鎮、孟家嶺鎮劃轉過渡期間的管理意見〉的通知》規定,“三鎮初中畢業生享受四平市區中考招生政策”。
4.按照吉教基〔2021〕8號文件規定:應屆畢業生可報考高中階段各類學校(含“五年一貫制高職”“中職高職3+2(3+3)”、與高等教育銜接的中等職業教育招生專業等)。各類中等職業學校及師范分院的招生政策按2021年相關招生文件執行。往屆畢業生可報“五年一貫制高職”“中職高職3+2(3+3)”,報考普通高中只可報考一般高中。民族散居地區少數民族考生,可報考當地高中階段各類學校,可用本民族文字答卷。港澳同胞、臺灣省籍同胞和華僑、歸僑學生經身份認定后在居住地參加考試,與當地戶籍學生享受同等政策。殘疾考生與其他考生同等對待。
(二)普通高中招生錄取
1.統籌確定招生規模。要以應屆初中畢業生總數為基數,按照職普比不低于4:6的比例調控中等職業學校與普通高中的招生規模,統籌安排兩類學校的招生計劃并嚴格執行,嚴格防止普通高中學校產生新的大校額、大班額。各縣(市)教育局于5月25日前,將屬地普通高中學校招生計劃報市教育局,由市教育局匯總后報省教育廳基礎教育處備案,省教育廳依托學籍管理系統實施監管。
2.加強民辦普通高中招生管理。民辦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納入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門統一管理,招生范圍與所在地公辦普通高中保持一致,按審批機關統一批準的招生計劃、范圍、標準和方式招生,實行“公民同招”;生源不足的,可由市級教育行政部門在轄區內統籌調劑安排招生計劃,堅決禁止無計劃招生。
3.進一步完善優質高中招生指標到校政策。2021年指標生比例不低于招生計劃(不含自主招生)總數的75%。市直普通高中指標生分配名額以市區各初中學校的在籍學生報考普通高中數及其2018年招生計劃數為測算基數,經市教育局審核后,以文件形式下達。鐵東區、鐵西區的招生部門及各初中學校要嚴格審核指標生資格,往屆生、“籍在人不在”的學生不享受指標生資格。四平市第一高級中學、四平市實驗中學、四平市第三高級中學、郭家店高級中學的指標生錄取最低分數控制線分別在該校統招生錄取分數線向下降低120分。在此分值區間內,由市招生考試服務中心以初中學校為單位,按各校指標生數從高到低,依次錄取。各初中學校在降低相應分值后,仍未完成指標生計劃的,其余下指標由市招生考試服務中心收回,再從未錄取的考生中,按報考志愿,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4.規范自主招生管理。按照四政辦發〔2018〕94號文件規定,將特長生統一納入自主招生之中,自主招生指標原則上控制在本校招生計劃的5%以內,招生工作在中考結束后進行。四平市第一高級中學實行體育、藝術類自主招生,四平市實驗中學實行體育、藝術類自主招生,四平市第三高級中學實行藝術類自主招生。體育、藝術類自主招生的招生項目、人數按照市教育局下達的招生計劃執行,報名、測試等工作按照《關于做好2021年四平市直屬普通高中體育、藝術類自主招生工作的通知》組織實施。各縣(市)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工作可結合本地實際,參照市教育局的有關規定執行。
5.提前批次錄取。報考體育、藝術類自主招生的考生,在專業課加試成績合格基礎上,按照綜合成績由高到低,在提前批次當中錄取。綜合成績滿分100分,由專業課加試成績及初中畢業生學業水平考試成績按照一定的比例換算后構成,換算成績和綜合成績均保留小數點后兩位。如未能錄取,可參加所報考學校以下各批次的錄取。如自主招生錄取人數未達到自主招生計劃人數,其剩余的自主招生計劃不調劑到其他錄取批次的計劃當中。
6.普通批次錄取。第一批錄取四平市第一高級中學、四平市實驗中學的統招生;第二批錄取四平市第一高級中學、四平市實驗中學的指標生;第三批錄取四平市第三高級中學的統招生;第四批錄取四平市第三高級中學的指標生;第五批錄取郭家店高級中學的統招生;第六批錄取郭家店高級中學的指標生。
7.志愿優先原則。在第一志愿報考四平市第三高級中學的考生,比在第二志愿報考四平市第三高級中學的考生降低30分錄取;在第一志愿報考郭家店高級中學的考生,比在第二或在第三志愿報考郭家店高級中學的考生降低30分錄取。在第一志愿報考四平市第一高級中學或四平市實驗中學的考生(二者不得兼報),還可在第二志愿報考四平市第三高級中學、在第三志愿報考郭家店高級中學,考生亦可在第二志愿直接報考郭家店高級中學。在第一志愿報考四平市第三高級中學的考生,還可在第二志愿報考郭家店高級中學。
8.全面實施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要全面貫徹落實《關于進一步推進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吉教辦〔2018〕16號)精神,全面實施綜合素質評價與學業水平考試相結合的招生考試制度。具體事宜按照《關于2021年四平市中考藝體類自主招生考生報名中運用“一參考”的通知》(四教通字〔2021〕17號)組織實施。
9.普通高中錄取。市直普通高中自主招生、統招生和指標生的錄取,由招生考試服務中心根據招生計劃和全體考生成績統計情況擬定錄取分數線,經主管教育行政部門審批后執行。如最低分數出現并列,同時錄取。
10.規范學生體質健康標準登記卡管理。按照教育部、國家體育總局關于《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2014年修訂)》要求,錄取時,新生檔案中必須裝有《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登記卡(初中)》;對免予執行(因病或殘疾)的學生也必須填寫《免予執行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申請表》,否則上一級學校不予錄取。
11.加強志愿填報管理。根據省教育考試院的有關規定,報考高級中等學校的考生信息在網上形成以后,考生不能再更改所報志愿。招生部門不受理考生更改志愿的申請,各初中學校要指導考生填好報考志愿。
12.嚴格執行招生紀律。嚴禁以任何形式提前組織招生、免試招生、超計劃招生、違規跨區域招生;嚴禁學校間混合招生、招生后違規辦理轉學;嚴禁公辦學校參與舉辦的民辦學校以公辦學校名義招攬生源;嚴禁與社會培訓機構聯合組織以選拔生源為目的的各類考試,或采用社會培訓機構組織的考試結果作為招生依據;嚴禁以高額物質獎勵、免收學費、虛假宣傳等方式爭搶生源;嚴禁招收已被中等職業學校錄取的學生;嚴禁招收借讀生、人籍分離、空掛學籍;嚴禁收取擇校費、與招生入學掛鉤的贊助費以及跨學期收取學費;嚴禁公布、宣傳、炒作中考“狀元”和升學率。
(三)職業院校(含技工學校)、吉林師范大學分院招生錄取
1.錄取方式。應屆初中畢業生報考職業院校(含技工學校)、吉林師范大學分院嚴格按照吉林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21年吉林省初中畢業生學業水平考試和高級中等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在高中階段招生和錄取平臺上統一錄取。往屆初中畢業生報考“五年一貫制”“中高職3+2(3+3)”,應具備吉林省內學籍、戶籍,于5月10日至5月21日到戶籍所在地招生部門報名,并與應屆初中畢業生一樣參加學業水平考試,同樣納入高中階段招生和錄取平臺統一錄取。
2.錄取批次。2021年職業院校(含技工類學校)、吉林師范大學分院錄取分為三個批次。
提前批次在普通高中錄取前錄取。提前批次錄取的專業包括:高職學校的“五年一貫制”專業,各縣(市)職教中心的“中高職3+2(3+3)”銜接專業。
第一批錄取在普通高中錄取結束之后進行。第一批錄取的專業包括:吉林師范大學分院的“五年一貫制”專業,四平市職業技術教育中心、吉林省四平衛生學校的“中高職3+2(3+3)”銜接專業。
第二批錄取的專業包括:普通中專、成人中專、中等職業學校(含技工學校)及其他學校所辦的中職專業。
3.征集志愿。在職業院校第一批錄取工作結束后,“五年一貫制”“中高職3+2(3+3)”銜接專業未完成的招生計劃由招生部門組織征集志愿,凡參加考試未被學校錄取的考生均可參與。在第二批錄取工作結束后,普通中專、成人中專、中等職業學校(含技工學校)及其他學校所辦的中職專業未完成的招生計劃由招生部門組織征集志愿,凡未被其他學校錄取的考生均可參與。
4.注冊入學。全市高中階段招生錄取工作結束后,中等職業學校未完成的招生計劃可根據《教育部關于統籌管理高中階段教育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職成〔2005〕3號)要求,招收往屆初中畢業生或具有同等學力的人員入學,可自行組織生源,自主招生,實行注冊入學。招生結束后,報招生部門和主管教育行政部門備案。
相關推薦:
2021年全國各省市中考查分時間及入口匯總
2021年全國各省市中考報名時間匯總
2021年全國各地中考體育考試方案匯總
2021年全國各省市中考時間匯總
關注中考網微信公眾號
每日推送中考知識點,應試技巧
助你迎接2021年中考!
歡迎使用手機、平板等移動設備訪問中考網,2023中考一路陪伴同行!>>點擊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