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網絡資源 作者:中考網編輯 2021-06-13 08:54:30
中考網整理了關于2021年辛集市中考普高民辦高中招生計劃,希望對同學們有所幫助,僅供參考。
辛集市教育局關于規范市域外普通民辦高中在我市招生的公告
為規范普通高中招生秩序,促進教育公平,營造良好教育生態,根據省教育廳《關于加強普通高中招生管理工作的通知》(冀教基〔2021〕13號)要求,現將2021年市域外民辦普通高中在我市招生工作公告如下。
一
招生計劃
市域外民辦普通高中學校在辛集市招生,須在6月13日前,由學校所在設區市教育局將招生計劃一次性函告辛集市教育局。經辛集市教育局研究復函并待中考成績公布后,市域外民辦普通高中按照復函核定的招生計劃進行自主招生。未經辛集市教育局復函確認的招生計劃無效、招生結果無效。
二
招生錄取
按照辛集市教育局有關規定,復函允許在辛集市招生的市域外民辦普通高中學校,只允許在我市報考非市屬高中類(代碼“77”)考生中進行自主招生,市屬高中類(代碼“99”)中的招生結果將不予認可。市域外民辦普通高中學校不得組織任何形式的選拔性文化考試,不得在公布中考成績前錄取學生,不得招收已被其他普通高中學校錄取的學生,不得錄取辛集市普通高中學校最低錄取控制線以下的學生。
三
錄取確認
市域外民辦普通高中未經辛集市教育局復函許可招收的學生,我市不予確認,在我市有違規招生行為、不良招生記錄的市域外民辦普通高中,一律取消在我市招生資格,違規招生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由招生學校和家長自行承擔。
市域外民辦普通高中學校自主招生結束后,需由學校所在的設區市教育局于7月30日前將錄取學生名單(包含錄取學校名稱、學生姓名、學籍號、準考證號、中考成績、初中畢業學校)函告辛集市教育局,經辛集市教育局復函確認后,市域外民辦普通高中學校據復函名單向學生發放錄取通知書,并為學生注冊學籍。未經辛集市教育局復函確認的學生不予轉接學籍。
四
招生紀律
嚴禁公辦普通高中學校跨市招生、超計劃招生;嚴禁市域外普通高中以任何形式在我市提前組織招生、免試招生、超計劃招生、違規跨區域“掐尖”招生;嚴禁市域外普通高中之間借對方名義混合招生;嚴禁以金錢、實物或其他形式收買或變相收買學生;嚴禁市域外普通高中與社會培訓機構在我市聯合組織以選拔生源為目的的各類考試,對存在違規行為的校外培訓機構將列入黑名單,并在年檢中給予不合格處理,情節嚴重的吊銷其辦學許可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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