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南京市教育局 作者:南京市教育局 2021-09-29 14:56:15
中考網整理了關于2022年江蘇南京中小學教育收費標準,希望對同學們有所幫助,僅供參考。
南京市教育局、南京市發改委聯合印發《關于進一步規范2021年秋季學期教育收費管理工作的通知》,就進一步規范教育收費行為、做好教育收費管理工作提出了要求。詳細如下:
一、嚴格按照規定項目和標準收費。學校收費項目包括學費、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其中幼兒園在新學期開學的當月,保育教育費按日收取。嚴禁學校違反規定擅自設立收費項目、私自提高收費標準等違規收費行為。
二、規范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行為。服務性收費包括伙食費、住宿費、課后服務費。其中因受疫情影響,學校9月份住宿費應按照學生實際在校住宿時間計收,即2021年住宿費按10個月(每學期5個月)計算,9月份在校住宿時間不超過15天的,按半個月計收住宿費,超過15天的按一個月計收住宿費,多收部分退還學生。義務教育學校代收費項目包括社會實踐活動費、校服費,普通高中代收費項目包括社會實踐活動費、校服費、教材費、作業本費。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必須堅持自愿、非營利原則,不得強制向學生收取。
三、嚴格落實教育收費公示制度。學校要通過公示欄(公示牌或公示墻)、校園網等形式,對收費項目、收費標準、收費依據、收費范圍以及投訴舉報電話等內容進行公示,主動接受學生、家長和社會的監督,增強學校收費的透明度。
四、認真落實學生資助政策。學校對開學申請資助和上學期已經受助的學生,要直接辦理入學手續,暫緩收取學費、社會實踐活動費、住宿費等相關費用,待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后再按實際情況給予資助,不得采取“先收后退”的方式增加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生活負擔;在伙食費、校服費等方面積極采取減免措施。
五、如國家、省、市出臺新的教育收費政策規定,按新規定執行。
教育收費公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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