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網絡資源 2021-12-11 19:50:28
2022中考化學熱化學方程式的書寫原則
(1)反應熱與溫度和壓強等測定條件有關,所以書寫時指明反應時的溫度和壓強,若是標準狀態下,即溫度為25℃(298.15K)、氣壓為101kPa時,可以不注明。
(2)各物質化學式右側用圓括弧()表明物質的聚集狀態。可以用g、l、s分別代表氣態、液態、固態。固體有不同晶態(同素異形體)時,還需將晶態(形)注明,例如S(斜方),S(單斜);C(石墨),C(金剛石)等。溶液中的反應物質,則須注明其濃度,以aq代表水溶液,(aq,∞)代表無限稀釋水溶液。
(3)熱化學方程式中化學計量數只表示該物質的物質的量,不表示物質分子個數或原子個數,因此,它可以是整數,也可以是分數。
(4)△H只能寫在化學方程式的右邊,若為放熱反應,則△H為“-”;若為吸熱反應,則△H為“+”。其單位一般為kJ/mol,有時也用J/mol。
(5)熱化學方程式是表示反應已完成的數量。由于△H與反應完成物質的量有關,所以方程式中化學式前面的化學計量數必須與△H相對應,當反應逆向進行時,其反應熱與正反應的反應熱數值相等,符號相反。
(6)不標注氣體上升符號和沉淀符號,即“↑”或“↓”。
(7)熱化學方程式無需書寫如△(加熱)和催化劑的反應條件。
(8)即使是有機熱化學方程式或可逆反應也用等號“=”,不用箭頭和可逆符號“→”,“?”。
(9)反應熱可分為多種,如燃燒熱、中和熱、溶解熱等,在25℃,100kPa時,(舊的標準態壓力為1atm=101kPa,即1標準大氣壓,新的標準態壓力改為1bar=100kPa。1mol純物質完全燃燒生成穩定的化合物時所放出的熱量,叫做該物質的燃燒熱.單位為kJ/mol
(10)在稀溶液中,酸跟堿發生中和反應生成1mol水時的反應熱叫中和熱。書寫中和熱的化學方程式應以生成1mol水為基準。
2熱化學方程式的定義
熱化學方程式是用以表示化學反應中的能量變化和物質變化。熱化學方程式的意義為熱化學方程式不僅表明了一個反應中的反應物和生成物,還表明了一定量物質在反應中所放出或吸收的熱量。
例如,熱化學方程式:H2(g)+Cl2(g)=2HCl(g)△rHΘm=-183kJ/mol
方程的意義是在標準態時,1molH2(g)和1molCl2(g)完全反應生成2molHCl(g),反應放熱183k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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