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網絡資源 2021-12-24 21:08:10
整式的乘法定義
單項式和多項式都統稱為整式。整式是有理式的一部分,在有理式中可以包含加,減,乘,除、乘方五種運算,但在整式中除數不能含有字母。
把一個多項式化為幾個最簡整式的乘積的形式,這種變形叫做把這個多項式因式分解(也叫作分解因式)。分解因式與整式乘法互逆。
法則
1.單項式與單項式相乘的法則
單項式和單項式相乘,只要將它們的系數,相同字母的冪分別相乘,對于只在一個單項式中出項的字母,則連同它的指數一起作為積的一個因式.注意:單項式與單項式相乘的法則也適用于多個單項式相乘.
2.單項式與多項式相乘的法則
單項式與多項式相乘,只要將單項式分別乘以多項式的各項,再將所得的積相加.即m(a+b+c)=ma+mb+mc
3.多項式與多項式相乘的法則
多項式與多項式相乘,先用一個多項式的每一項分別乘以另一個多項式的每一項,再把所得的積相加.即(m+n)*(a+b)=ma+mb+na+nb
冪
1.同底數冪的乘法
同底數冪相乘,底數不變,指數相加,即am·an=am+n(m,n是正整數)
當三個或三個以上同底數冪相乘時,仍適用法則,am·an·ap=am+n+p(m,n,p都是正整數).
2.冪的乘方
冪的乘方,底數不變,指數相乘,即(am)n=anm(m,n都是正整數)
(1)不要把冪的乘方性質與同底數冪的乘法性質混淆,冪的乘方運算是轉化為指數的乘法運算(底數不變);同底數冪的乘法,是轉化為指數的加法運算(底數不變).
(2)這個性質可逆用,即anm=(am)n=(an)m
積的乘方
積的乘方,等于把積中的每個因式分別乘方,再把所得的冪相乘,即(ab)n=an·bn(n為正整數).這個性質適用于三個或三個以上因式的積的乘方.
(1)這個性質可逆用,即an.bn=(ab)n,即指數相同的冪相乘,可先把底數相乘,再求積的同次冪.
(2)進行積的乘方運算時,不要出現漏掉一些因式乘方的錯誤,如(-2ab2)3≠-2a3b6等.
單項式乘以單項式
系數乘以系數作為積中的系數,所有不同因式都作為積中的因式,相同字母或相同因式的指數由該字母或因式的指數和為它們的指數.
(1)對于只在一個單項式中出現的字母,應連同它的指數-起寫在積里,應特別注意不能漏掉這部分因式.
(2)單項式乘法中若有乘方、乘法等混合運算,應按“先算乘方,再算乘法”的順序進行.
(3)單項式乘以單項式,結果仍是單項式.對于字母因式的冪的底數是多項式形式的,應將其視為一個整體來運算.三個或三個以上的單項式相乘,法則仍適用.
單項式乘以多項式
(1)單項式與多項式的乘法法則:單項式與多項式相乘,就是根據分配律用單項式去乘多項式的每一項,再把所得的積相加.
(2)單項式與多項式的積仍是一個多項式,項數與原多項式的項數相同.
多項式乘以多項式
多項式乘以多項式的法則:(a+b)(m+n)=ma+mb+na+nb.這就是說:多項式乘以多項式,先用一個多項式的每一項分別乘以另一個多項式的每一項,再把所得的積相加。
應注意的問題
(1)運算時要按一定的順序進行,防止漏項,積的項數在沒有合并同類項以前,應是兩個多項式的項數的積.
(2)運算時要注意積的符號.
(3)運算結果有同類項的要合并同類項,并按某個字母的升冪或降冪排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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