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上海市教育考試院 作者:上海市教育考試院 2022-02-24 15:47:03
中考網整理了關于2022年上海市本市高中階段招生報名工作通知,希望對同學們有所幫助,僅供參考。
各區教育局、市教育考試院:
為做好2022年上海市中等學校高中階段招生報名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名對象及報名條件
(一)具有本市常住戶口的應屆初三學生或18周歲以下(2004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下同)往屆初中畢業生、結業生,可在學籍學校(或原初中畢業學校,下同)或戶口所在區報名。
(二)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的非本市常住戶口學生可在本市參加中招報名:
1.學生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內《上海市居住證》且積分達到標準分值,同時本人為持有效期內《上海市居住證》的應屆初三學生或18周歲以下本市往屆初中畢業生,可在學籍學校或學生所持有的《上海市居住證》上登記地址所在區報名。
2.學生父母一方及本人持有效期內《上海市海外人才居住證》或學生屬于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認定的“本市戶籍留學人員其持外國護照子女”,學生為本市應屆初三學生或18周歲以下本市往屆初中畢業生,可在學籍學校所在區報名。
3.學生父母一方現屬本市常住戶口(其中現屬本市常住戶口為學生繼父母或養父母的,須依法與學生建立撫養關系或收養關系連續滿3年)的本市應屆初三學生或18周歲以下本市往屆初中畢業生(往屆生須取得2021年本市中招報名資格),可在學籍學校所在區報名。
符合此類的學生須具有連續3年本市初中學籍;學生本人有效期內連續滿3年《上海市居住證》,或者有效期內《上海市居住證》地址與現屬本市常住戶口父(或母)實際居住地址一致。
4.學生父母一方為在滬高校、科研機構博士后流動站(工作站)人員,學生為應屆初三學生或18周歲以下本市往屆初中畢業生,可在學籍學校或設站單位所在區報名。
5.學生父母一方為經市政府合作交流辦審核登記的地級市以上(含地級市)政府駐滬辦事機構有關工作人員,學生為本市應屆初三學生或18周歲以下本市往屆初中畢業生,可在學籍學校所在區報名。
6.學生屬在滬臺胞,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永久居民身份,且為本市應屆初三學生或18周歲以下本市往屆初中畢業生,可在學籍學校所在區報名。
7.學生屬經市政府僑辦認定華僑身份,且為本市應屆初三學生或18周歲以下本市往屆初中畢業生,可在學籍學校所在區報名。
8.學生為在滬定居并持《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永久居留證》,且為本市應屆初三學生或18周歲以下本市往屆初中畢業生,可在學籍學校所在區報名。
(三)學生屬過渡期內鎖定名單的大屯、梅山、魯礦后方基地(以下簡稱“后方基地”)職工子女,且為應屆初三學生或18周歲以下的往屆初中畢業生,可在相應的后方基地報名。
(四)持有效簽證的外國護照并合法在本市居留的18周歲以下學生,如繼續在本市高中階段學校升學就讀,可在學籍學校所在區報名。
持外國護照報名的學生參照其本市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由報名所在區教育局根據相關政策統籌安排入學。
(五)本市部分全日制普通中等職業學校自主招收本市應屆初中畢業生來滬人員隨遷子女的招生條件另行通知。
(六)符合第(一)(二)款的本市特殊教育學校(含普通學校特教班)應屆初三殘疾學生和本市初中學校隨班就讀的應屆初三殘疾學生,可參加本市高中階段特殊教育學校(含普通中等職業學校附設特教班,下同)招生,由學籍學校統一組織報名。
本市初中學校隨班就讀的應屆初三殘疾學生,如確需參加本市高中階段特殊教育學校招生的,須通過上海市特殊學生教育評估中心(以下簡稱“市特殊教育評估中心”)組織的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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