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成都市教育局 作者:成都市教育局 2022-03-03 13:30:20
(二)民辦學校申請招收校內指標生
1.招生資格
根據民辦學校分類登記改革推進情況,2022年—2023年期間,民辦學校招收校內指標生實行過渡期管理,民辦高完中(含十二年一貫制學校,以學校辦學許可證為準)、2020年及以前招收校內指標生的民辦學校可在規定時間內提出書面申請,中心城區經區教育行政部門匯總并簽署意見,報成都市教育局同意后可招收校內指標生;其他招生區域應在規定時間內向當地教育行政部門提出書面申請,經同意后可招收校內指標生。
2.基本條件
民辦學校(高完中)的校內指標生條件原則上與公辦學校校內指標到校生條件相同,升學區域在學校所在招生區域的學生可參加校內指標生推薦。
3.其他
民辦校內指標生均須參加中考報名,完成體育考試、理化實驗操作考試和初中畢業考試(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5科的初三畢業會考由學校自行命題)。
民辦校內指標生的產生程序、公示辦法參照公辦高完中學校校內指標生執行,符合條件的校內指標生在第一批辦理錄取手續,被錄取的學生不再參加以后各批次、各類別的錄取。
十一、其他
(一)成都東部新區申請市級統分指標
成都東部新區教育行政部門可提出申請,成都市教育局統籌安排市級統分指標定向分配至成都東部新區。成都東部新區教育行政部門按原則在區內分配,分配方案上報成都市教育局同意后執行。
(二)符合條件的生源數上報
中考報名結束后,各區應組織初中學校對所有學生是否符合指標到校生基本條件進行初審,初審結果經區教育行政部門審核、確認,在校內、班級內公示后,匯總上報成都市教育局。
(三)推薦指標到校生的紀律要求
堅持自愿原則。指標到校生的選送應該本著學生自愿的原則,任何學校不得以任何借口強迫學生申請指標或放棄指標。
按時開展工作。各區(市)縣、所有學校(含公辦、民辦)要按照統一時間、要求及程序開展此項工作,要按照要求制定指標到校生推選工作方案,報經主管教育行政部門審核同意后才能啟動。不得提前、違規確定名額,不得以招收指標到校生名義提前變動初中學生學籍,不得違規組織選拔考試。
規范申報流程。各類指標到校生均應按規定網上申報,初中學校、教育行政部門網上審核;學校和學生(法定監護人)雙方必須嚴格遵守約定,否則,造成的后果由違約方承擔。高中學校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學校錄取的指標到校生一律無效。
本通知自印發之日起施行,如無政策變化,2022年——2024年原則上均執行本文件規定,《關于認真做好成都市普通高中指標到校生工作的通知》(成招考委〔2021〕3號)不再執行。
附件:2022年中心城區指標到校生工作日程
成都市招生考試委員會 成都市教育局
2022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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