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樂山教育局 作者:樂山教育局 2022-03-31 12:51:42
中考網整理了關于2022年四川樂山中考招生及錄取原則,希望對同學們有所幫助,僅供參考。
招生辦法
(一)
招生的原則
2022年中考采取統分結合的辦法,實行統一組織領導、統一計劃、統一命題、統一考試、統一閱卷、分批次統一錄取。所有公民辦普通高中按市教育局批準的范圍、標準和方式同步招生,招生錄取均以學生中考成績為依據。
初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定等級為各類普通高中錄取的必備條件,評價細則和辦法見《初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方案》(樂教發〔2007〕9號),示范性普通高中錄取必須是B級以上。
樂山高新區所屬學校招生考試工作納入市中區統一組織實施。
(二)
面向全市招生
4所省一級示范性普通高中樂山一中、五通橋中學、峨眉二中、犍為一中劃定指標面向全市招生。
9所民辦普通高中樂山外國語學校、四川博睿特外國語學校、樂山市更生學校、樂山市市中區海棠實驗中學、犍為外國語實驗學校、樂山立志達高級中學、峨眉文旅綜合高中學校、樂山市五通橋區東辰外國語學校、樂山市高新區嘉祥外國語學校依審批計劃面向全市招生。
草堂高中美術班、牛華中學美術班依計劃面向全市招生。
(三)
定向分配招生
6所省級示范性普通高中樂山一中、五通橋中學、峨眉二中、犍為一中、夾江中學、沫若中學要將本區域招生計劃50%以上的比例合理分配到各學校所在的縣(市、區)域內的相應初中學校。
享受定向分配計劃的學生,必須是本校初中一年級入學并有正式學籍的學生,因父母工作調動而正常轉學的學生也必須是讀滿2個學年以上的應屆畢業生。錄取按志愿、按分數進行錄取,定向分配設定最低控制線,即錄取學校錄取線下80分。
(四)
特長生招生
1.藝體特長生招生。
被省教育廳命名為“四川省藝術教育特色學校”和“四川省陽光體育示范學校”的普通高中學校可依計劃面向全市招收藝體特長生,其招生人數不超過該校招生計劃的5%。報考藝體特長生的考生必須參加我市中考,只能選擇其中一所學校報考(多所并報者,取消其錄取資格),且中考成績應達到錄取學校分項目設定的最低控制分數線,已錄取的藝體特長考生不再參加全市普通高中統一錄取。招生學校制定藝體特長生招生方案報市教育局備案,考生直接在招生學校報名,由招生學校在中考結束后組織藝術體育素質現場評價,公示評價結果,并將擬錄取名單報所在縣(市、區)教育局審核后報市教育局審批。
2.彝語文特長生招生。
為傳承和弘揚彝族優秀文化,推動雙語教育,從2022年秋季學期開始,在“兩縣一區”普通高中開展招收彝語文特長生試點,三地考生可以報考本地普通高中彝語文特長生。彝語文特長生招生辦法與藝體特長生招生辦法相同。
招生計劃
(一)普通高中
按照普職比大體相當的原則,根據各普通高中辦學條件、師資、設備設施、現有辦學規模等情況,按照省教廳關于各類學校班額及定向分配等政策規定,按學校類別分別核定招生計劃,下達到每個學校,并向社會公告。招生計劃一旦確定,不得擅自更改;如需調整招生計劃,須由縣(市、區)教育局匯總研究后報市教育局審批。
(二)彝區“9+3”
樂山一職中、樂山計算機學校、四川省質量技術監督學校、夾江云吟職中、峨眉山市職業技術學校5所彝區“9+3”學校面向峨邊彝族自治縣、馬邊彝族自治縣、金口河區招生(招生計劃另文下發)。
(三)五年制高職
五年制高職的計劃由省上下達。
(四)普職融通班
普職融通班招生計劃另文下達。
(五)中職學校
各縣(市、區)教育局要認真按照市教育局下達的年度招生計劃(招生計劃另文下發),結合本地實際,采取有力舉措,加強中職學校招生宣傳組織工作,確保中職學校招生任務圓滿完成。
錄取工作
中考招生錄取工作由市招生考試領導小組統一組織、統一管理,嚴格按考生投檔分數、志愿,分批次、分類、分縣(市、區)錄取。
全市高中階段學校錄取工作由市招生考試領導小組統一組織實施,設立市錄取場,紀檢監察組和公證處全程參與錄取工作,普通高中預計6月22日錄取,中職類學校預計6月23日錄取(含彝區“9+3”學校錄取),錄取中嚴格按照考生志愿,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
全市各普通高中錄取的最低控制分數線由市招生考試領導小組根據錄取情況確定,任何縣(市、區)和普通高中學校不得錄取考試成績在錄取線下的考生。
凡被空軍、海軍青少年航空學校錄取的學生原則上不再參加全市普通高中統一錄取。
各類學校的錄取批次依次為
(一)
普通高中統一錄取
普通高中錄取,首先錄取各校上報的特長生(包括藝體特長生和彝語文特長生)、學校或集團上報的直升學生,特長生和直升學生的錄取以學校或集團上報為準,不按學生填報的志愿錄取。落榜藝體特長生以文化考生身份參與其填報志愿的后面批次錄取。此后,其余考生遵循志愿順序,分以下批次進行投檔錄取。
第一批
樂山一中、五通橋中學、峨眉二中、犍為一中、樂山外國語學校、四川博睿特外國語學校、樂山市市中區海棠實驗中學、樂山市立志達高級中學、犍為外國語實驗學校、樂山市五通橋區東辰外國語學校、樂山市高新區嘉祥外國語學校,草堂高中美術班、牛華中學美術班面向全市招生錄取。
第二批
省級示范性普通高中面向本縣域內定向分配到相應初中錄取;省級示范性普通高中面向本縣(市、區)錄取;樂山市更生學校、峨眉文旅綜合高中、市級示范性普通高中錄取。
第三批
一般普通高中錄取(填報牛華中學、夾江一中的五通、夾江本地考生在此批次錄取)。
(二)
彝區“9+3”預錄取
彝區“9+3”學校面向“兩縣一區”錄取。
(三)
五年制高職錄取
由市教育考試中心按省上下達計劃進行預提名單,送省參加全省統一錄取。其分數線的劃定,將根據生源計劃情況決定,若空余計劃比較多,市教育考試中心將報告省教育考試院作出適當調整。五年制高職計劃、志愿填報時間及其它要求另行通知。
(四)
普職融通實驗班錄取
經市教育局批準的綜合高中和中職學校普職融通班,實行集中錄取。
(五)
中職學校錄取
全市中職學校實行集中錄取,統一按考生志愿分批投檔錄取。各級各類中職學校按考生填報志愿順序依次投檔錄取,由市招生考試工作領導小組統一審查錄取名單。
加分及相關照顧政策
(一)
加分及照顧政策
雜散居少數民族考生,報考我市高中階段教育學校,實行加10分照顧;“兩縣一區”的少數民族考生報考我市高中階段教育學校,實行加20分照顧。
直接參與救治新冠肺炎患者的一線醫務工作者和我市支援湖北醫療隊全體人員子女、現役軍人子女、消防救援人員子女、因公犧牲脫貧攻堅一線干部子女等按相關政策執行。
對同一考生具有的加分和照顧政策不累計。2022年5月30日前,區縣教育局和市級相關部門將享受中考加分及照顧政策的學生名單報市教育局,市教育局負責審核并向社會公示。
(二)
殘疾考生可申請提供合理便利的考試條件
各縣(市、區)招考機構受理殘疾考生提出的申請,按照有關規定,組織專人對申報的殘疾考生身份及殘疾情況進行審查和現場確認,結合殘疾考生的殘疾程度和本地考試組織條件等因素進行綜合評估,于4月30日前書面報告市教育考試中心。市教育考試中心根據報告,形成《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殘疾考生申請結果告知書》,并于5月19日前通過縣(市、區)招考機構逐級送達殘疾考生。
有關要求
(一)
嚴格收費標準,合理使用經費
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報名考試費按相關規定執行。考生在報名時須交報名考試費60元,其中文考費40元(縣上留存20元,作為考務專項經費,上交市上20元,用于命題、制卷、閱卷、信息處理、組織巡考、租用設備、招生錄取等項開支);實驗操作考試費12元,全部留存縣上用于實驗操作測試;體育考試費8元,全部留存縣上用于體育測試。市、縣兩級要切實做好經費的收繳、管理和使用工作,嚴格按標準收取,不得超標準或擅自立項收費。考試經費必須專款專用,不得挪作他用。
地理、生物考試不單獨收取費用,由市、縣(市、區)納入每年中考經費預算統籌考慮。
(二)
嚴肅招生紀律,規范招生秩序
1.嚴格執行招生政策。嚴格實行“陽光招生”,學校招生要做到辦學條件、招生政策、招生計劃、招生范圍、招生程序、招生方式、收費標準、招生結果“八公開”。嚴格執行市教育局關于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六統一”,即統一組織領導、統一計劃、統一命題、統一考試、統一閱卷、統一分批次錄取,主動接受社會監督,確保公平公正。
2.嚴格落實招生紀律。嚴格落實教育部關于中小學招生“十項禁令”。嚴格執行屬地招生原則,嚴禁超范圍招生;嚴格執行招生程序,嚴禁提前組織招生,變相“掐尖”選生源;嚴格督查監管,嚴禁采取不正當手段招攬生源;嚴格執行招生計劃,嚴禁擅自超計劃招生;嚴格尊重學生志愿,嚴禁篡改學生志愿;嚴格按錄取分數線招生,嚴禁擅自招收分數線下的考生。
3.嚴格進行學籍管理。對擅自超范圍、超計劃招生或招收已被其他學校錄取學生的行為,一律嚴肅查處。不得為超計劃、違規選拔、違規跨區域招收和轉學的學生辦理學籍注冊轉接,嚴肅追究違規學校責任。對因違規招生造成的不良后果,概由違規學校和所在縣(市、區)負責。
(三)
強化工作落實,確保安全穩定
各縣(市、區)、各考點和各初中學校要嚴格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做好初中學業水平考試考務工作,確保考試安全。要安排專人負責安全保衛,切實做好試卷運輸、保管和收發等環節的安全保密工作。要進一步落實考試期間的食品衛生、道路交通、住宿等安全工作。要加強宣傳引導,強化工作落實,確保考試及招生錄取等各個環節不出差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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