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杭州市教育局 作者:杭州市教育局 2022-06-20 10:38:18
中考網整理了關于2022年浙江杭州中考招生政策,希望對同學們有所幫助,僅供參考。
市教育局發布《關于2022年杭州市區各類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就做好2022年杭州市區(指上城區、拱墅區、西湖區、濱江區、錢塘區和西湖風景名勝區,下同)各類高中(含普通高中、職業高中、中專、技工學校,下同)招生工作有關事項通知。
2022年杭州市區各類高中招生工作,與2021年相比有以下變化:
一是市區外民辦普高面向市區招生方式調整。根據《省廳高中招生工作通知》相關規定,將多年來市區外民辦普高面向市區一直采用線下自主招生的政策進行調整。
今年,經省、市教育部門核準的杭州市外和五區三縣(市)民辦普通高中面向市區的招生,全部納入市區集中統一第二批招生,相關學校不能自行招錄學生。
未經核準的市區外學校不能面向市區招生。
二是集中統一第一批和第二批招生可填報志愿數增加。集中統一第一批招生可填報志愿數由去年的6個增加到8個,第二批可填報志愿數由去年的12個增加到20個。此調整便于考生志愿的填報。
通知如下
一、招生對象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初中畢業生,可報考市區各類高中:
(一)杭州市區戶籍的2022屆初中畢業班學生或往屆畢業生。
(二)浙江省內非杭州市區戶籍、港澳臺籍、外國籍的杭州市區初中學校2022屆畢業班學生或往屆畢業生。
(三)外省籍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杭州市區初中學校就讀的2022屆畢業班學生,須具有杭州市區初中階段連續3年學習經歷和學籍,且其父母雙方或一方(或法定監護人,下同)在市區有合法穩定職業、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并按照國家規定在近3年內至少參加1年社會保險;符合市區當年報考條件的往屆畢業生。
(四)符合市委市政府《關于杭州市高層次人才、創新創業人才及團隊引進培養工作的若干意見》(市委〔2015〕2號)規定引進的高層次人才、創新創業人才子女;經省委人才辦認定的在杭省部屬單位引進的高層次人才子女;在杭州市區初中學校就讀并畢業,其父母雙方或一方持有市區屬地公安機關頒發的《浙江省引進人才居住證》《杭州市特聘專家證書》、屬地為杭州的《浙江省海外高層次人才居住證》之一的引進人才子女。
各類高中學校在冊學生不得報考。
二、招生計劃
按市區初中畢業生均能升入高中段學校、普職教育協調發展的原則,編制市區各類高中招生計劃。各高中學校招生計劃見另發的《2022年杭州市區各類高中報考指南》。
三、綜合素質評定
初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定工作,按《杭州市教育局關于進一步完善杭州市區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定工作的通知》(杭教初〔2012〕1號)執行,綜合素質等級評定和綜合評語中的操行等第評定作為各類高中招生錄取的前置條件。
四、初中學業水平考試
(一)初中學業水平考試主要衡量學生達到國家規定學習要求的程度,考試成績是學生畢業和升學的基本依據。初中畢業班學生均需參加學業水平考試。
(二)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包括文化課考試和體育考試。文化課考試在2022年6月中旬進行,體育考試在2022年4月至5月進行。
(三)初中學業水平考試科目、考試形式、答卷時間、滿分分值、計分方式如下:
注:上表中考試科目“社會”即“道德與法治·歷史與社會”的簡稱,其計分如有0.5分的計為1分。體育科目三類得分之和(總分)如有0.5分的計為1分。
(四)初中學業水平考試的命題工作由杭州市教育考試院、杭州市基礎教育研究室組織實施。堅持以學定考,進一步提升中考命題質量,以學科《課程標準》為依據,以促進學生發展核心素養為重點,加強試題與社會實際和學生生活的聯系,注重考查學生的學科思維能力及在真實情景中解決問題的能力。兼顧學生畢業和升學需要,嚴格防止試卷偏題、怪題、超過課程標準的難題,各學科試卷難度系數控制在0.75左右。初中學業水平考試的考務、評卷及招生錄取的技術保障工作由杭州市教育考試院組織實施。
(五)市區初中學校應屆畢業生的科學實驗測試,由所在學校組織實施,成績按合格或不合格評定;音樂、美術、綜合實踐活動等學科的測試由初中學校組織實施,成績計入學生綜合素質評價。
五、招生錄取
(一)各類高中招生錄取工作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積極完善基于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結合綜合素質評價的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模式。
(二)各類高中招生錄取工作按中職與應用型本科一體化培養試點招生(以下簡稱“中本一體試點招生”)、名額分配招生、自主招生和集中統一招生四個階段的順序依次進行。已被前一階段招生錄取的學生,不再進入后續階段的招生錄取。
1. 中本一體試點招生
根據浙江省教育廳關于中本一體試點招生工作有關文件精神,在全市統一的中本一體試點招生平臺,按“平行志愿”投檔錄取方式進行錄取。
2. 名額分配招生
省一級重點普通高中、省一級普通高中特色示范學校及其領辦的分校招收名額分配生。其中,省一級重點普通高中名額分配招生比例為學校招生計劃數的60%;省一級重點普通高中分設的校區及領辦的分校、省一級普通高中特色示范學校等名額分配招生比例為學校招生計劃數的40%。
名額分配推薦生由初中學校在學業水平考試前等額推薦。學業水平考試后,招生學校根據學業水平考試總成績(含加分),在達到相應錄取批次基礎控制分數線以上的名額分配推薦生中,按不低于95%的要求,由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3. 自主招生
實施自主招生的高中學校應分別制定相關類別自主招生實施方案,報市教育局備案后實施。自主招生的類別有:
(1)特長特色自主招生
特長特色自主招生共三個類別,包括特長生、列入自主招生的特色班及中外合作辦學項目班。考生在三個類別中選擇其中的一類一校報考,不得兼報。
學業水平考試前,特長特色自主招生先由招生學校進行術科(專業水平)測試。考生報名參加相關學校特長特色自主招生術科(專業水平)測試且成績合格,即視作已完成所報特長特色自主招生志愿的填報。學業水平考試后,招生學校根據術科(專業水平)測試成績、學業水平考試成績(不含加分)按一定權重進行考核錄取,其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所占權重不低于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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