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泰安教育局 作者:泰安教育局 2022-05-18 09:10:36
中考網整理了關于2022年山東泰安中考招生及錄取實施方案,希望對同學們有所幫助,僅供參考。
計劃構成
1.公辦普通高中招生計劃由自主招生、藝體特長生、指標生、統招生四類構成。各高中自主招生(包括西藏生)計劃單列;藝體特長生計劃原則上為計劃總數的5%左右;指標生計劃為計劃總數(不含自主招生、藝體特長生計劃)的60%;剩余計劃為統招生計劃。
指標生計劃依據各初中學校畢業生人數分配給相關初中學校。
藝體特長生各專業(專項)計劃另行下達。根據《山東省教育廳關于公布省級體育專項特色學校名單的通知》(魯教體字〔2019〕7號)精神,泰安一中、泰安英雄山中學等7所學校,面向全市招收體育專項特長學生,招生計劃(見附件3)含在學校體育特長生計劃中單列。
2.職業學校招生計劃由職業中專、技工院校、普通高中附設中職班及初中后高等職業教育(“3+4”對口貫通分段培養、五年一貫制高職、三二連讀高職)、高等師范教育(“3+4”對口貫通分段培養、五年制師范)五類構成。
招生范圍與報考要求
(一)普通高中
1.參加普通高中招生(含民辦普通高中)錄取的考生為2022年的應屆初中畢業生,往屆初中畢業生一律不得參加普通高中招生錄取。
2.按照有關規定和行政區劃,繼續落實“公民同招”有關規定要求,持續鞏固普通高中招生治理成果,落實屬地招生和公民同招。民辦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納入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門統一管理,招生范圍應與所在地公辦普通高中保持一致,并在2022年秋季招生入學中繼續落實同步招生。
市教育局統一公布全市各普通高中招生計劃的招生范圍(詳見附件1、附件2、附件3、附件4)。
3.泰安五中招生仍按照2021年模式和范圍,納入岱岳區高中招生統一管理。2017年及以后區劃調整的徂徠鎮、房村鎮、良莊鎮、化馬灣鄉、黃前鎮、下港鎮和天寶鎮的考生,仍按照2021年模式,分別參加岱岳區和新泰市的高中招生錄取。泰安高新區、泰山景區、徂汶景區要按照相關縣市區的工作部署,組織做好初中畢業生報名考試及志愿填報等工作。
4.在市內非戶籍地就讀或在市外就讀回泰安市參加高中招生的考生,請提前關注屬地最新疫情防控措施,并做好相關工作,需在戶籍地縣市區填報高中志愿,但不得報考普通高中指標生。在市內非戶籍地縣市區就讀回戶籍地縣市區填報高中志愿的考生,須于5月28日至6月2日登陸“平臺”填報信息(注:上傳戶口本首頁、索引頁、學生戶口單頁等相關證明照片),戶籍地縣市區教育和體育局基教科負責審核。
5.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泰安市接受完義務教育的,可在流入地縣市區參加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和高中招生錄取,與當地學生享受同等待遇。
6.戶籍在泰安高新區、學籍在北集坡一中、泰安高新區一中、奧林匹克花園學校的初中畢業生,可在市直高中或岱岳區的泰安英雄山中學、泰安三中學校中選報,但不得兼報,且選報后不得調整。
泰安旅游經濟開發區的泰山學院附屬中學弘信學校初中畢業生,可在市直高中或岱岳區高中學校中選報,但不得兼報,且選報后不得調整。
戶籍在泰山區、父母至少一方在岱岳區工作的初中畢業生,可報考岱岳區的高中學校。于5月28日至6月2日登陸“平臺”填報《報考岱岳區普通高中志愿資格審批表》,岱岳區教育和體育局基教科負責審核。
選擇報考岱岳區高中的考生,不得參加市直高中的招生錄取;選擇報考市直高中的考生,不得參加岱岳區高中的招生錄取。
(二)職業學校
1.初中后高等職業教育、高等師范教育招生范圍為參加初中學業水平考試的應屆初中畢業生。根據省教育廳的有關規定,按照考試成績劃定報名資格線,資格線以上的考生方可填報志愿。
2.職業中專、技工院校可招收應往屆初中畢業生,可到校注冊入學。
3.職業學校可根據專業特點探索開展自主招生試點工作,自主招生試點方案經縣市區教育和體育局審核同意,報市教育局備案后向社會公布,由縣市區教育和體育局負責錄取。
4.普通高中附設中職班招生范圍、報考要求、填報志愿及錄取時間由所在縣市區教育和體育局確定,報市教育局備案后向社會公布,由縣市區教育和體育局負責錄取。
5.繼續做好航空實驗班招生工作。根據省教育廳有關通知要求,山東省實驗中學、山東省北鎮中學、山東省昌樂第一中學的空軍和海軍航空實驗班面向全省招生,由初中學校組織學生直接到上述三所學校參加報名。
錄取辦法
2022年泰安市高中段學校招生繼續實行“分數+等級”錄取方式。語文、數學、外語、物理、化學、體育與健康為分數表達科目,生物、道德與法治、歷史、地理為等級表達科目。
(一)劃定報名資格線
全市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發布后,根據招生計劃、考生分數科目的成績與特殊考生加分之和(以下簡稱“分數成績”),劃定各縣市區公辦普通高中、民辦普通高中、各類職業學校招生的報名資格線。分數成績在報名資格線以上的考生,方可參加相應類別的錄取報名。
(二)普通高中錄取辦法
1.基本要求
綜合素質評價結果為C等以上(含C等,下同),信息技術、理化生實驗成績為D等以上,音樂、美術、綜合實踐考查科目成績均為“合格”的考生,方可報考普通高中;綜合素質評價須達B等以上,方可報考普通高中指標生。
2.等級成績要求
全市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發布前,各高中學校對各類招生計劃提出等級科目的成績(以下簡稱“等級成績”)要求,符合等級成績要求的考生方可參加錄取報名。
等級成績要求提出的基本辦法:(1)提出某科或某幾科的單科等級成績要求。(2)提出某幾科的組合等級成績要求。(3)對不同招生類別,先在全市范圍內提出等級成績基本要求,各招生學校在基本要求基礎上,再提出具體等級要求。
3.公辦普通高中錄取辦法
(1)自主招生。有自主招生計劃的公辦普通高中,須于5月30日前制定自主招生方案,明確“分數+等級”方式的報名要求、錄取辦法,報市教育局審核同意后組織實施,并面向社會發布。
參加自主招生的考生須參加有關高中學校組織的自主招生報名和測試。高中學校根據自主招生方案,按照1:1比例確定擬錄取名單,報教育主管部門審核,對符合錄取條件者予以正式錄取。
(2)指標生。生物、道德與法治、歷史、地理等級成績基本要求為3C1D,高中學校在此基礎上,再提出單科、組合等級成績要求。
錄取辦法:根據指標生計劃和考生志愿,對符合指標生等級要求的考生,依據分數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錄滿計劃為止。當分數成績相同時,錄取等級成績高者,在進行等級科目成績比較時,4門等級科目之間可進行等級置換,即一科目降低一個等級,另一科目可提高一個等級。如:某考生生物等級成績為A,道德與法治等級成績為D,當生物降低一個等級變為B后,道德與法治可提高一個等級變為C,即1A1D=1B1C。
(3)統招生。生物、道德與法治、歷史、地理等級成績的基本要求為2C1D,高中學校在此基礎上,再提出單科、組合等級成績要求。
錄取辦法:根據統招生計劃和考生志愿,對符合統招生等級要求的考生,依據分數,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錄滿計劃為止。當分數成績相同時,錄取等級成績高者,在進行等級科目成績比較時,4門等級科目之間可進行等級置換,即一科目降低一個等級,另一科目可提高一個等級。如:某考生生物等級成績為A,道德與法治等級成績為D,當生物降低一個等級變為B后,道德與法治可提高一個等級變為C,即1A1D=1B1C。如有剩余計劃,對服從調劑且符合相應高中統招生等級成績要求的考生,依據分數,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錄滿計劃為止。
(4)藝體特長生。報考藝體特長生的考生,須參加相應縣市區或市直高中學校組織的藝體特長生專業測試,并取得合格證書;同時,生物、道德與法治、歷史、地理等級成績要求為3D以上。
錄取辦法:根據藝體特長生招生計劃和考生志愿,對符合等級、專業要求的考生,首先按分數,分專業專項(或單項)按照計劃1:1.5的比例投檔,然后根據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錄滿計劃為止。體育特色項目按有關規定錄取。
4.民辦普通高中錄取辦法
民辦普通高中實行自主招生統一平臺錄取,考生在“平臺”填報志愿,打印志愿信息表,到所報民辦高中學校現場確認。招生學校登錄“平臺”,依據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錄滿計劃為止,確定錄取名單,報市教育局審核。各學校均須于5月30日前制定自主招生方案,明確“分數+等級”方式的報名要求、錄取辦法,報經縣市區、市級教育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后組織實施,并向社會發布。錄取工作于7月26日前結束。
(三)職業學校錄取辦法
1.職業中專、技工院校的錄取,根據各職業學校招生計劃,按照考生志愿和分數,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當分數成績相同時,錄取等級成績高者,錄滿計劃為止。
2.初中后高等職業教育、高等師范教育的錄取,根據各學校招生計劃,按“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錄滿計劃為止。
志愿設置與填報
(一)志愿設置
1.公辦普通高中除自主招生外,設指標生、藝體特長生和統招生三個志愿。其中指標生、藝體特長生各志愿填報1所學校;統招生志愿填報1所學校,以及是否服從調劑。
2.職業中專、技工院校、普通高中附設中職班設1個志愿學校,每所學校可填報3個專業;中職學校及“3+4”對口貫通分段培養高職、師范設1個志愿學校,每所學校設1個專業;五年一貫制高職、三二連讀高職、五年制師范設4個平行志愿,每所學校可填報1-2個專業。
(二)志愿填報
繼續實行“先出分數,后報志愿”辦法,初中學生學業水平考試分數公布后,分5次在網上填報志愿。
第一次,填報“3+4”對口貫通分段培養志愿。
第二次,填報普通高中指標生、五年一貫制高職、三二連讀高職、五年制師范志愿。
第三次,填報普通高中統招生志愿、藝體特長生志愿。
第四次,填報五年一貫制高職、三二連讀高職、五年制師范剩余計劃,民辦普通高中志愿。
第五次,填報中職學校、技工院校志愿,民辦普通高中剩余計劃志愿。
考生登錄“平臺”,選擇“‘3+4’對口貫通分段培養高職、師范志愿填報”“普通高中志愿填報”“五年一貫制高職、三二連讀高職、五年制師范”“民辦高中志愿填報”“職業中專(技工院校)志愿填報”中的一類,然后選擇相應的學校或專業。
(三)填報要求
1.各初中學校要切實做好考生填報志愿的組織、宣傳和指導工作,讓考生人人知曉填報時限和要求,認真組織學生按時、規范填報。同時,密切關注考生志愿填報進展情況,對自愿放棄填報的考生,要做好詳實記錄、留存相關證據(如考生書面申請、短信、郵件、電話錄音等)。
2.為保護廣大考生的切身利益,維護招生錄取的公正、公平,報考普通高中且具有指標生資格的考生須填報指標生志愿,否則不得參加統招生志愿的填報和錄取。
3.考生志愿一律由考生本人與家長商議確定,網上填報提交時系統會多次提示確認,請考生務必仔細核對,確保無誤,一旦提交不得更改。考生及家長對所填報的志愿負全部責任,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干涉或代替考生填報志愿。嚴禁學校組織或要求學生在“平臺”設置統一密碼。
4.考生網上填報志愿后,打印一式三份,由考生本人及監護人簽字后,交初中學校兩份;初中學校要組成審核小組,認真核對考生上交的志愿信息表與其網上信息是否一致,審核無誤后,學校校長簽字,加蓋學校公章。初中學校、縣市區教育和體育局基教科各存一份。
5.志愿填報安排,參見《2022年泰安市高中段學校招生錄取工作日程表》(附件5),以“平臺”公布的時間為準。各初中學校要隨時留意查詢,及時通知考生,以免錯過志愿填報時間。
6.為使考生熟悉網上志愿填報流程,市教育局將于6月8日前組織考生進行模擬操作,具體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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