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贛州教育局 作者:贛州教育局 2022-05-19 09:18:06
中考網整理了關于2022年江西贛州中考招生錄取實施辦法,希望對同學們有所幫助,僅供參考。
錄取政策
高中階段學校錄取新生原則上按師范定向類、普通高中類和中職類的順序進行。招生計劃及范圍經省、市教育行政部門審批備案后執行。
1.師范定向類
師范定向生的錄取按照江西省教育廳《關于印發〈江西省定向師范生教育培養和管理辦法 (試行 )〉的通知》(贛教師字〔 2021〕 2號)要求進行。分專業或性別的計劃未完成時可適當調整。
錄取工作屬地負責,要在普通高中錄取前完成,錄取名單、錄取專業按時上報市教育考試中心,便于普通高中的劃線與錄取。
報考師范定向的考生不得私自放棄師范定向生的錄取。縣(市、區)要及時與考生簽訂《鄉村教師定向培養協議書》。已簽訂協議書的考生,不得錄取到普通高中。
師范定向生的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不低于初中學考計分科目總分的 70%(即 592分)。
2.普通高中類
(1)規范招生范圍。普通高中錄取實行全市統一最低控制分數線。所有公民辦普通高中原則上實行屬地招生,嚴格按照市教育局批準的招生計劃、范圍、標準、批次和方式同步招生。未經批準的學校一律不得跨縣(市、區)招生。允許跨縣(市、區)招生的學校實行計劃單列管理。市直中學和章貢區、經開區、蓉江新區所轄普通高中的招生按照《2022年贛州市中心城區普通高中招生方案》執行,由市教育考試中心負責錄取。其他縣(市、區)的普通高中招生實行屬地負責制,錄取結果報市教育考試中心審核。 統籌安排跨縣(市、區)招生的學校數量、招生計劃及范圍,確保到2024年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如期全面實現屬地招生。
( 2)統籌招生計劃。各地要統籌安排高中階段教育普職招生計劃,報省、市教育行政部門審批備案。未經審批備案的計劃不得擅自對外公布。各地在錄取過程中,要嚴格執行分校分類計劃,縣(市、區)不得突破總計劃。各地要落實優質普通高中招生指標合理分配到區域內初中的政策,確保分配比例不低于 70%,并向薄弱初中傾斜,做到均衡生招生指標到校,引導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就近入學。均衡資格認定的具體辦法和均衡錄取最低控制線由縣(市、區)根據省、市有關規定和當地生源情況確定,最低不低于各校統招線下 120分。
(3)規范隨遷子女招錄。各地要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教基廳〔2022〕1 號)精神,認真落實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后在流入地參加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政策。本市隨遷子女考生一律在報考地填報志愿,參與報考地的高中階段招生錄取。外省、外市隨遷子女考生回我市戶籍地參與普通高中錄取的,提供戶籍證明、報考地地市級教育考試部門開具的本年度考試成績證明、學籍所在地地市級學籍管理部門的審核意見和本人書面申請,由戶籍地招考機構根據當地普高學位及錄取情況等,綜合統籌、調劑錄取,并報省教育廳批準備案。
( 4)規范自主招生。經市教育局審批同意有自主招生資格的學校,要制定具體方案,明確報考要求、測試要求以及學業水平考試成績要求等,在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后進行招生,并將自主招生的各個環節和錄取結果向社會公開,接受社會監督,確保規范有序、公平公開。切實規范普通高中招收音體美等特長生、創新特色班等自主招生,具體招生辦法按教育行政部門制定的方案執行。特長生的專業成績認定按市教育局有關文件精神執行,最低文化控制線不得低于該校統招錄取最低分數線的 60%。特長生、創新特色生名單須經市教育局審批后方可在市教育考試中心辦理正式錄取手續。 從 2023年開始,我市招收特長生的最低文化線由招收學校統招線的 60%提升至 70%,以進一步提高特長生的文化素質。
(5)嚴肅招生秩序。嚴格落實招生政策“十個嚴禁”。嚴禁以任何形式提前組織招生、免試招生、超計劃招生、違規跨區域招生;嚴禁學校間混合招生、招生后違規辦理轉學;嚴禁公辦學校參與舉辦的民辦學校以公辦學校名義招攬生源;嚴禁與社會培訓機構聯合組織以選拔生源為目的的各類考試,或采用社會培訓機構組織的考試結果作為招生依據;嚴禁以高額物質獎勵、免收學費、虛假宣傳等方式爭搶生源;嚴禁錄取已按考生志愿被其他學校錄取的考生; 嚴禁招收借讀生、人籍分離、空掛學籍;嚴禁收取擇校費、與招生入學掛鉤的贊助費以及跨學期收取學費;嚴禁公布、宣傳、炒作中考“狀元”和升學率或公布中考成績排名;嚴禁以測試、“密考”“八升九”“直升班”“實驗班”等任何形式組織學生進行升學考試或提前到高中學校就讀。
3.中職類
( 1)中職學校錄取工作按照權限分別由省教育考試院、設區市教育局與人社部門統籌安排實施。
普通中專招收應屆、歷屆初中畢業生,直接在省管理平臺錄入考生信息,進行學籍核查并辦理錄取。
市、縣屬職業高中(職業中專)招生錄取實行屬地化管理,由市教育考試中心辦理錄取手續,并將數據上傳至省管理平臺。
技工學校(技師學院)招生由學校負責,報人社部門備案。
( 2)省中招委劃定全省五年制高職 (高專 )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和最低等級控制線。錄取至五年制高職 (高專 )的初中畢業生必須參加當年初中學業水平考試。 2022年非師范定向中高職一體化長學制 (五年制高職 (高專 )、中高職對接)的錄取由省教育考試院嚴格按照招生計劃、考生志愿、學考成績實行平行志愿投檔錄取,未完成的計劃進行網上征集志愿,仍未完成計劃的由招生院校自主招生錄取。
( 3)各地各校要嚴格執行《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嚴格規范中等職業學校招生、學籍和資助管理工作的通知》(教職成廳函〔 2021〕 9號)、《江西省中等職業學校有償招生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贛教規字〔 2020〕 8號)等文件精神,規范開展中職類招生工作。要加強中職類錄取信息管理,按省管理平臺格式要求,收集匯總學生信息,做到信息準確、規范和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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