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揚州教育局 作者:揚州教育局 2022-05-26 09:38:56
中考網整理了關于2022年江蘇揚州中考招生入學實施辦法,希望對同學們有所幫助,僅供參考。
各縣(市、區)教育(教體)局,經濟技術開發區城鄉管理局,市生態科技新城文旅教育局,市蜀岡—瘦西湖風景名勝區社會事業局,市直各學校:
為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十九屆歷次全會和全國、全省、全市教育大會精神,認真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新時代推進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9〕29號)、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關于新時代推進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和資源建設的意見》(蘇辦發〔2020〕15號)、《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22年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蘇教基函〔2022〕9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現就做好2022年全市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生對象及條件
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對象為應屆或往屆初中畢業生(含隨遷子女)、修業的社會青年,其中地理、生物畢業會考科目成績均達到C等級及其以上方可報考三星級及以上普通高中,藝術素質測評C等級及以上考生方可報考四星級普通高中(D等級的考生可以申請一次補考,補考成績合格為C等級)。
二、初中升學考試成績總分及初中畢業考試成績總分
全市初中升學考試與初中畢業考試合并進行。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道德與法治、歷史和體育學科中考總成績作為考生升學的依據,升學考試成績總分滿分為780分,其中語文、數學、英語學科各為150分(英語含聽力口語測試30分),物理、化學學科各為100分,道德與法治、歷史學科各為50分,體育學科為30分。語文、數學、英語學科成績按2/3比例折算后,加物理、化學、道德與法治、歷史學科(道德與法治、歷史科目最終成績以卷面得分×2計算)成績,作為衡量初中生文化課畢業水平的依據,畢業考試成績總分滿分為700分。
三、關于普通高中招生工作
1.加強招生工作管理。普通高中招生錄取工作由市教育局統一管理,市教育局和縣(市、區)教育(教體)局分別組織實施。繼續實行市直、廣陵區、經濟技術開發區、生態科技新城、蜀岡—瘦西湖風景名勝區招生區域(以下簡稱“市直廣陵招生區域”)和邗江招生區域普通高中招生考試統一網上報名、統一發布招生簡章、統一網上填報志愿和網上更改志愿、統一考試閱卷成績發布、統一錄取“五統一”。市直廣陵招生區域和邗江招生區域的考生,6月20、21、22日可以到指定志愿更改地點進行更改志愿,考生所在學校在此期間不得組織學生集中到校或開展集體活動,不得阻止學生前往更改志愿。
2.嚴格規范招生范圍。公辦、民辦普通高中學校堅持屬地招生原則,各縣(市)和江都區、邗江區公辦普通高中學校在本縣(市、區)范圍(招生區域)內招生;市直公辦普通高中和廣陵紅橋高中在市直廣陵招生區域招生;揚州中學創新人才培養實驗班以及科技創新、信息技術、文學創作、英語口語特長生和體育、藝術專業特長生面向全市自主招生(面向各縣<市、區>招生時占揚州中學面向該縣<市、區>招收的創新人才培養實驗班學生招生計劃);寶應縣畫川高級中學國防班繼續面向全市招收國防班學生50人;城區3所熱點高中揚州中學、揚州大學附屬中學(以下簡稱揚大附中)、邗江中學(邗江中學今年新招收的高一年級學生在西區新城新校區就讀,下同)實行部分計劃跨區招生。民辦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納入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門統一管理,招生范圍應與所在地公辦普通高中保持一致,并在2022年招生入學中實現同步招生,做到公辦民辦普通高中招生時間一致,同步登記報名、同步招生錄取、同步注冊學籍;生源不足的,可由市教育局在轄區內統籌調劑安排招生計劃。所有公辦、民辦普通高中嚴禁違規跨區域招生。
3.繼續實施熱點優質普通高中70%指標生分配政策。各招生區域要將熱點優質普通高中招生計劃的70%均衡分配到區域內所有初中學校。揚州中學、揚大附中、寶應中學、高郵中學、儀征中學、江都中學、邗江中學“老七所”普通高中(以下簡稱“老七所”高中)指標生錄取控制在該校統一招生線(非指標生錄取分數線)下50分以內,其他熱點優質普通高中指標生錄取時在區域普通高中錄取招生線(普通高中錄取最低控制線)上不設分數底線。熱點優質普通高中的名單分別由市教育局和各縣(市、區)教育局確定。
4.實行普通高中錄取招生線辦法。市教育局根據各地中考情況以及確定的招生計劃,確定各地普通高中錄取招生線(普通高中錄取最低控制線)。任何普通高中都不得錄取生源地普通高中錄取招生線(普通高中錄取最低控制線)下的學生,各地教育行政部門不得為普通高中錄取招生線(普通高中錄取最低控制線)下的學生建立學籍。
5.強化會考及藝術素質測評成績在普通高中錄取以及在指標生錄取中的作用。享受熱點優質普通高中指標生政策的考生,其地理、生物學科會考成績均要達到B及其以上等級。會考成績達C及其以上等級者方可報考三星級及以上普通高中。在外市參加會考的考生,會考成績合格一律轉換成C等級,可以報考三星級及以上普通高中,但是不能享受熱點優質普通高中指標生政策。藝術素質測評C等及以上考生方可報考四星級普通高中(D等的考生可以申請一次補考,補考成績合格為C等級)。
6.規范特殊類型招生。各普通高中學校可以開展優秀運動員、藝術專業特長生自主招生,兩者招生計劃總量控制在本校招生計劃的3%以內(申報足球項目招生計劃較多的學校,經批準可適當增加),四星級高中優秀運動員招生計劃和藝術專業特長生招生計劃總數原則上不低于學校當年招生計劃的1%。
在“老七所”高中繼續開展科技創新、信息技術、文學創作、英語口語等特長生自主招生工作,報考上述學校自主招生的考生通過該校校園網查閱招生簡章。
普通高中舉辦的創新人才培養試點班,其培養方案和招生辦法須報省教育廳批準后實施,不得擅自舉辦。
各類國際班和境外課程班,由市教育局重新登記,其境外課程、招生計劃、收費許可等須報省教育廳備案,納入招生統一管理,實行計劃單列,錄取分數原則上要達到同批次學校錄取要求,學生就讀期間不得轉入普通班級。外籍人員子女學校招生按照《江蘇省外籍人員子女學校管理暫行辦法》有關規定執行。
7.規范中考加分政策
第一,軍人子女,按照《揚州市軍人子女教育優待實施辦法(試行)》(揚政聯〔2014〕3號)辦理。革命烈士子女加分政策,參照軍人烈士子女執行。
第二,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人員子女,按照《市應急局市教育局轉發應急管理部教育部關于做好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人員及其子女教育優待工作的通知》(揚應急〔2019〕39號)辦理。
第三,揚州市高層次人才子女,按照《揚州市高層次人才子女就學保障實施辦法》(揚教發〔2018〕11號)辦理。
第四,因公犧牲傷殘公安民警子女,按照省公安廳、教育廳《關于做好公安英烈和因公犧牲傷殘公安民警子女教育優待工作的意見》(蘇公通〔2018〕141號)辦理。公安烈士的子女,中考錄取時按生源地普通高中錄取招生線的10%加分投檔;公安英模的子女,招生時加 /span>30分投檔;因公犧牲公安民警的子女,招生時加 /span>20分投檔;一至四級因公傷殘公安民警的子女,招生時加 /span>10分投檔。
第五,歸僑青年、歸僑子女、華僑子女和臺灣省籍的考生加10分并計入中考總分。
如果考生同時符合以上五項加分中的多項加分條件,按其中最高的一項加分,不累計加分。符合上述條件的考生,經當地相關部門審核確認后,第一、二、三、四項在普通高中招生錄取時考生達到生源地普通高中錄取招生線后加分投檔。
根據《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22年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蘇教基函〔2022〕9號)要求,從2022年開始,取消少數民族考生中考加分政策。
各類政策性加分必須依據文件、堅持標準、規范程序、公開公正,并按要求在教育行政部門官方網站進行公示。
8.繼續實施城區3所熱點高中跨區招生。揚州中學、揚大附中和邗江中學3所熱點高中在按照原有招生辦法對原招生區域招生的同時,使用部分招生計劃跨區招生。其中揚州中學27個招生計劃(不含揚中創新班在邗江招生計劃23人)、揚大附中60個招生計劃,面向邗江招生區域所屬初中學校招生;邗江中學安排210個招生計劃面向市直廣陵招生區域所屬初中學校招生。上述3所熱點高中進行跨區招生的,對符合條件的考生全部安排在志愿錄取階段通過志愿錄取,不進入網上市場招生。錄取時“按分排序,遵循志愿”,如計劃錄滿出現同分時,按語數外總分排序,如語數外總分再同分,以語數總分排序,如語數總分相同,同分跟進。
9.嚴禁招收“借讀生”、“旁聽生”,嚴格學籍管理。普通高中學校嚴禁招收“借讀生”、“旁聽生”,普通高中招收“借讀生”、“旁聽生”將無法實施綜合素質評價工作,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由違規招收“借讀生”、“旁聽生”的普通高中學校及學生和家長承擔,并將嚴格追究高中學校校長的責任。
市教育局將各地各高中學校招生計劃于5月份報省教育廳,根據招生計劃建立學籍,不符合高中學籍管理規定和本文件規定招收的學生一律不予注冊。各縣(市、區)教育(教體)局應于8月25日前完成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并報省學籍平臺,8月30日前建立學籍。沒有取得普通高中學籍的學生,不能作為在籍生參加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和高考。
四、關于中等職業學校招生工作
1.加強招生統籌管理。各地要科學制訂高中階段學校的招生計劃,促進普通高中和中等職業教育協調發展。各地各職業學校在認真做好招收應屆初中畢業生工作的同時,要積極招收往屆初高中畢業未升學學生、城鄉勞動者、退役軍人、返鄉農民工、下崗職工等其他群體開展職業教育和技能培訓。要加強對非全日制學歷教育的管理,精心組織教學,保證培養質量。要積極參與東西部協作行動計劃,積極與本地骨干企業開展訂單式培養,與合作企業共同做好面向中西部地區的招生工作,吸引更多的外地生源來揚州學習、就業。
2.規范招生宣傳。各地各職業學校要采取多種方式、利用各類媒體宣傳新修訂的《職業教育法》和全國全省職教大會精神,準確解讀國家職業教育升學、就業、免學費、助學等政策,營造良好社會氛圍。各校招生宣傳要堅持實事求是原則,不得弄虛作假、夸大其詞。招生簡章和廣告需經當地教育行政部門審核備案,相關內容要與教育行政部門公布內容一致。
3.加強招生行為監督。不具備招生資格的學校和未經所屬教育行政部門同意設立的中職異地分校、辦學點一律不得招生,當年未經備案的專業也不得招生。市教育局將在官網公布當年有招生資格的學校和經過備案的中職招生專業。各職業學校要嚴格規范招生行為,堅決制止任何形式的有償招生。對查實的有償招生行為,按照《職業院校有償招生行為處理辦法》(蘇教規〔2018〕5號)依紀依法嚴肅處理。各初中學校要積極支持考生自主選擇升學意愿,不得以任何方式妨礙、誤導、干預或代替學生填報志愿。
4.規范綜合高中和現代職教體系貫通培養項目招生。繼續舉辦綜合高中班,入學注冊普通高中學籍,一年級開設普通高中課程,一年級結束時由學校組織學生自主選擇參加普通高考繼續學習普通高中課程,或者選擇到職教相關專業學習,轉為職業中專學籍,參加職教高考。各地教育行政部門要嚴格控制綜合高中招生規模,不得突破招生計劃,一年后督促學校做好分流工作。根據省教育廳相關文件精神,經批準的學校實施現代職教體系中職與本科高校“3+4”分段培養項目、中職與高職院校“3+3”分段培養項目、五年制高職與本科院校“5+2”分段培養項目,未經批準的學校一律不得以“3+4”“3+3”“5+2”或與高職院校聯合辦學直升大專、本科等名義進行招生宣傳和招生承諾。
5.做好職教志愿填報。市區職業學校和技工院校招生實行網上志愿填報。完成網上填報后,各初中學校須打印志愿填報信息,由學生及家長簽名確認。
6.做好學籍注冊工作。各職業學校要及時做好新生電子學籍注冊工作,于2022年10月30日前登陸“江蘇省中等職業教育綜合管理系統”完成新生電子學籍注冊工作。嚴禁注冊空頭學籍,杜絕重復學籍、多重學籍等情況。
五、關于委托相關學校培養學前教育專業師范生招生工作
今年面向全市應屆初中畢業生招收40名學前教育專業免費師范生,其中,委托南通師范高等專科學校培養20人、委托蘇州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培養20人,學制為五年,錄取最低分數原則上不低于升學成績總分滿分的80%。招生錄取為提前批次,與普通高中志愿或職教志愿可同時兼報。6月4日組織考生線上面試,6月7—8日組織考生志愿填報,6月28日左右組織志愿錄取并簽訂相關協議。學生在讀期間的培養費、住宿費由市教育局承擔,學生及家長須承諾畢業后回揚州市區域范圍內各類幼兒園從事幼教工作,服務期5年。如委托培養學生未能在揚州落實相應就職幼兒園,按照招生協議由相應縣(市、區)、功能區教育行政部門協調推薦就業。
六、關于揚州市直和廣陵區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工作
(一)招生計劃和招生范圍
1.普通高中公辦計劃:招收高一新生4226人。其中,面向市直廣陵招生區域招收3994人,面向其他區域招收232人。各校招生數分別為:
揚州中學:招收896人。分別是:
(1)面向寶應縣、高郵市、儀征市、江都區、邗江區招收創新人才培養實驗班135人;
(2)面向邗江區招收統招生27人;
(3)面向全市招收中美高中課程實驗班46人;
(4)面向市直廣陵招生區域招收統招生688人,其中含創新人才培養實驗班45人。
揚大附中教育集團:(1)揚大附中:招收900人。其中面向市直廣陵招生區域招收統招生820人、面向市直廣陵招生區域招收“蘇教國際預科班”20人、面向邗江區招收統招生60人。(2)揚大附中東部分校:面向市直廣陵招生區域招收公辦學位學生220人,按公辦普通高中收費標準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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