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泉州市教育局 作者:泉州市教育局 2022-05-26 10:26:22
中考網整理了關于2022年福建泉州中考招生錄取順序,希望對同學們有所幫助,僅供參考。
(一)錄取順序
普通高中錄取順序按考生志愿表填報的批次順序依次分批錄取,被前一個批次錄取的考生將不再參與下一個批次的錄取。
1.普通高中自主招生錄取。
2.面向全市招生的省達標高中中外高中課程實驗班、民辦高中錄取。
3.泉州市中心市區七所省一級達標高中錄取。按照統招生、定向生批次依次錄取。
4.省二級達標高中錄取。
5.省三級達標高中錄取。
6.面向中心市區招生的省達標高中中外高中課程實驗班、民辦高中錄取。
7.征求志愿批次錄取。
(二)錄取辦法
1.錄取規則
(1)公開、公平、公正。招生錄取工作嚴格執行有關規定,考生在招生錄取規定面前人人平等。
(2)志愿優先。按順序志愿進行錄取,招生學校不得擅自錄取沒有志愿的考生。
(3)擇優錄取。符合相應批次錄取要求的考生,以其中考的語文、數學、英語、道德與法治、歷史、物理、化學、地理、生物、體育與健康十科考試成績合計后總分(含因政策照顧加分或按規定扣分的實際分數,以下簡稱投檔分)為依據,按照考生報考的順序志愿,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2.統招生錄取
各批次錄取要求:普高各批次錄取時,考生須未被前面批次錄取,且投檔分要達到泉州普通高中最低錄取控制線。除此之外,報考省一級達標高中,考生省級統一考試九門學科等級均應達到C及以上等級(簡稱9C及以上)、體育與健康成績達到24分以上(含24分)且綜合素質評價合格及其以上;報考省二級、三級、未達標高中,考生省級統一考試九門學科等級均應達到D及以上等級(簡稱9D及以上)且綜合素質評價合格及其以上。
泉州市中心市區省一級達標高中統招入圍工作線(簡稱工作線)劃定:將符合該批次錄取要求的考生按投檔分從高到低順序排列,根據該批次計劃總數1:1.2比例劃定,以最后一名入圍考生的投檔分作為本批次入圍工作線。
投檔辦法:入圍的考生按照志愿優先原則,從高分到低分進行錄取;工作線上無法完成計劃的學校將逐分下降,對符合該批次錄取要求的考生從高分到低分根據其志愿進行錄取。在錄取時,如因考生成績相同并列錄取而超出招生計劃,超出名額可在該校其他批次沒有完成的招生計劃中統籌解決。
泉州市中心市區省二、三級達標高中統招入圍工作線劃定及投檔方法參照省一級達標高中統招生錄取辦法進行。
征求志愿批不再劃定入圍工作線,對符合該批次錄取要求的考生從高分到低分根據其志愿進行錄取。
“面向全市招生的省達標高中中外高中課程實驗班及民辦高中”批次、“面向本縣域(中心市區)招生的省達標高中中外高中課程實驗班及民辦高中”批次入圍工作線劃定、投檔辦法按泉教中〔2022〕4號規定執行。
3.定向生錄取
(1)達到省一級達標高中統招入圍工作線而未被前面批次錄取的考生將按照志愿優先原則,從高分到低分進行錄取;工作線上無法完成計劃的學校將逐分下降,對填報該校志愿且符合該批次錄取要求的考生進行錄取,直至完成計劃,降分數的幅度控制在該校統招線50分(含50分)以內。
(2)在降分數錄取后,初中校沒有完成定向生計劃的剩余名額,首先用于解決定向生批次因成績相同需要并列錄取而超出定向生計劃的問題;其次用于解決上述統招生并列錄取而超計劃的問題。如還有剩余名額,則根據泉州市中心市區考生的定向生志愿,按投檔分從高分到低分進行錄取。
(3)定向生批次因考生成績相同需并列錄取而超出該學校定向生計劃,其超出的定向生數視為該學校招生計劃的定向生追加人數。
(4)在普通高中最低錄取控制線上至少擇優錄取初中校1名有定向資格的考生。
4.招生計劃仍未完成的普通高中,設定征求志愿批次,未被普通高中錄取的考生可再次填報志愿參加錄取。征求志愿填報時間在7月25日左右,由市教育局統一組織。
5.已被普通高中學校(含省達標高中中外高中課程實驗班及民辦高中)錄取但未按規定時間到錄取學校注冊的學生,視為自愿放棄普通高中學校錄取資格,不能參加其他普通高中學校的錄取,允許根據個人意愿報讀中職(含五年制高職)學校。
6.往屆生報考省一級達標高中,應在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地理、生物、歷史、道德與法治、體育與健康十科錄取總分中扣除20分,再參加投檔和錄取。自2023年起,往屆生報考普通高中時應在錄取總分中扣除40分,再參加投檔和錄取。
7.根據《福建省教育廳關于公布2021年中外及閩臺合作辦學質量評估結果的通知》(閩教合作〔2021〕20號)文件精神,泉州五中舉辦中美高中課程實驗班,晉江市養正中學舉辦中加高中課程實驗班,泉州七中舉辦中美高中課程實驗班不得擅自招收省達標高中中外高中課程實驗班最低錄取控制線下的考生。
9.各區教育局要加強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組織管理,各中學應重視并做好初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定工作。綜合素質評價以學生思想品德、學業水平、身心健康、藝術素養、社會實踐等五個維度為主要評價內容,客觀記錄學生的成長過程,促進學生全面而有個性發展。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結果既有A(優秀)、B(良好)、C(合格)、D(不合格)四個等級呈現,也有寫實性評價報告。學校評定為A等級的學生人數比例不得超過本校初中畢業生總數的40%,學校各個班級A等級比例相差不超過5%;評定為B和C等級的學生人數不設比例,但應科學合理;特別嚴格控制評定為D等級的學生人數。學生除存在違法犯罪行為外,一般不評定為D等級。對綜合素質評價達不到畢業要求的,要給予學生一定時限的整改提升機會。《2022年泉州市初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報告》(附件5)由學校報送所在區教育局招考辦作為招生錄取依據。
(三)錄取時間
1.泉州市中心市區普通高中招生錄取時間:7月18日左右。
2.各普通高中的招生錄取工作于8月5日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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