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汕尾教育局 作者:汕尾教育局 2022-06-11 12:05:38
戶籍生志愿填報
1.具有汕尾學籍的應屆初中畢業生,以及汕尾戶籍往屆初中畢業生,按各普通高中學校的招生范圍填報志愿。
2.各縣(市、區)戶籍生在本縣(市、區)外汕尾市內初中學校就讀的,既可填報面向全市招生的學校志愿,還可同時選擇填報學籍所在地、戶籍所在地的公辦普通高中學校。
3.汕尾市外就讀回汕尾參加中考的汕尾戶籍初中畢業生,除面向全市招生的學校外,只可填報報名點所在縣(市、區)的學校志愿。
錄取工作
錄取原則
1.全市普通高中招生錄取設平行志愿模式,以“分數優先、遵循志愿、設有級差、一輪投檔”為原則,公民辦學校按招生計劃同時錄取,錄滿為止。
2.普通生、統招生、成本生等三類生源錄取設級差分,指標生錄取不設級差分。
3.錄取學校投檔最低分數線確定后,最低分數多人等同的,一并錄取。
4.每個考生至多可填報5個志愿,但只能錄取一次。一旦考生被志愿學校錄取,不再參與其他學校錄取。
錄取辦法
1.廣東省外語藝術職業技術學院、廣東茂名幼兒師范專科學校等2所院校的公費定向生錄取。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考生,經面試合格后,按中考成績總分從高分到低分1:1投檔。
2.公辦學校自主招生和民辦學校術科類生和自主招生(含術科類生)線下提前錄取。已錄取的,不再參加網上投檔;未錄取的,參加網上投檔。公辦學校自主招生計劃出現空缺時,其剩余的招生計劃計入普通類招生計劃;民辦學校自主招生計劃出現空缺時,其剩余的招生計劃取消。
3.按分數優先、遵循志愿、有級差的模式進行投檔,級差分設定為20分。投檔時,系統先后依次檢索每個考生的志愿,按照第一志愿、第二志愿、第三志愿、第四志愿、第五志愿的順序,中考成績總分分別減去級差分0分、20分、40分、60分、80分后進行投檔。
4.指標生的錄取根據考生填報的志愿,在不低于全市普通高中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的前提下,按中考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投檔,指標名額錄滿為止。錄取最低分數多人等同的,一并錄取。
全市7所公辦省一級以上學校的指標生出現空缺指標時,其空缺指標列入征集志愿,參加補錄。
5.根據招生計劃確定全市普通高中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并向社會公布。
中考網整理了關于2022年廣東汕尾普高中考招生實施辦法,希望對同學們有所幫助,僅供參考。
2022年汕尾市普通高中的招生對象,必須是報名參加汕尾市2022年初中畢業生學業考試(以下簡稱中考)的在庫考生。報名參加中考的考生,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具有汕尾市初中學校學籍的應屆初中畢業生。
具有汕尾戶籍,在汕尾市外學校就讀回汕尾參加中考的應屆初中畢業生。
畢業在庫且未升上高一級學校就讀的汕尾戶籍往屆初中畢業生。
招生計劃
公辦普通高中的招生計劃類別分為普通生(公辦省一級以上學校含“指標生”)、自主招生(含體育、藝術、科技等特長類型);民辦普通高中的招生計劃類別分為統招生(含術科類生)、成本生和自主招生(含術科類生)。
民辦普通高中統招生和成本生名額分配比例確定為:統招生名額不低于總招生數的30%,成本生名額不超過總招生數的70%。
各公民辦普通高中的自主招生比例控制在本校年度招生計劃的10%以內。
推行“指標到校”政策。具體安排如下:
1.汕尾市林偉華中學從當年招生總數中劃出50%指標,按市直初中學校、市城區、海豐縣、陸豐市、陸河縣、紅海灣區、華僑區應屆初中畢業生人數比例分配到市直各初中學校和各縣(市、區)。
2.城區新城中學、海豐縣彭湃中學、陸豐市龍山中學、陸豐市林啟恩紀念中學、陸河縣河田中學、陸河縣陸河中學等6所學校均從當年的招生總數中劃出50%指標,由所在縣(市、區)按本縣(市、區)應屆初中畢業生人數比例分配至本縣(市、區)每一所初中學校。
招生范圍
面向全市招生學校。汕尾市林偉華中學的普通生和指標生,華南師大附中汕尾學校、華中師大海豐附屬學校、海豐縣仁榮中學、海豐縣公平英豪學校、汕尾市普寧華美實驗學校、陸河外國語學校等6所民辦普通高中的統招生、成本生、自主招生面向全市招生。
面向本縣(市、區)招生學校。市城區新城中學、汕尾中學、田家炳中學、東涌中學、捷勝中學,海豐縣彭湃中學、陸安高級中學、林偉華中學、紅城中學、實驗中學,陸豐市龍山中學、林啟恩紀念中學、甲子中學、碣石中學、東海中學、龍潭中學、新龍中學,陸河縣河田中學、陸河中學,紅海灣區白沙中學,華僑區華僑中學等21所公辦普通高中的普通生、自主招生面向本縣(市、區)招生。陸豐市玉燕中學的統招生、成本生、自主招生面向陸豐市招生。
志愿批次
批次設置
1.廣東省外語藝術職業技術學院、廣東茂名幼兒師范專科學校等2所院校公費定向培養學生提前批招生。
2.各公辦普通高中普通生招生計劃中的自主招生,以及各民辦普通高中統招生計劃中的術科類生和自主招生(含術科類生)提前線下錄取。
3.全市29所公民辦普通高中學校設置為同一批次招生。
志愿設置
1.除提前批外,志愿表共設5個志愿欄。
2.全市7所公辦省一級以上學校不分設普通生和指標生志愿,填報普通生志愿時,視為同時填報指標生志愿。
3.各民辦普通高中分設統招生和成本生兩個志愿。
戶籍生志愿填報
1.具有汕尾學籍的應屆初中畢業生,以及汕尾戶籍往屆初中畢業生,按各普通高中學校的招生范圍填報志愿。
2.各縣(市、區)戶籍生在本縣(市、區)外汕尾市內初中學校就讀的,既可填報面向全市招生的學校志愿,還可同時選擇填報學籍所在地、戶籍所在地的公辦普通高中學校。
3.汕尾市外就讀回汕尾參加中考的汕尾戶籍初中畢業生,除面向全市招生的學校外,只可填報報名點所在縣(市、區)的學校志愿。
錄取工作
錄取原則
1.全市普通高中招生錄取設平行志愿模式,以“分數優先、遵循志愿、設有級差、一輪投檔”為原則,公民辦學校按招生計劃同時錄取,錄滿為止。
2.普通生、統招生、成本生等三類生源錄取設級差分,指標生錄取不設級差分。
3.錄取學校投檔最低分數線確定后,最低分數多人等同的,一并錄取。
4.每個考生至多可填報5個志愿,但只能錄取一次。一旦考生被志愿學校錄取,不再參與其他學校錄取。
錄取辦法
1.廣東省外語藝術職業技術學院、廣東茂名幼兒師范專科學校等2所院校的公費定向生錄取。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考生,經面試合格后,按中考成績總分從高分到低分1:1投檔。
2.公辦學校自主招生和民辦學校術科類生和自主招生(含術科類生)線下提前錄取。已錄取的,不再參加網上投檔;未錄取的,參加網上投檔。公辦學校自主招生計劃出現空缺時,其剩余的招生計劃計入普通類招生計劃;民辦學校自主招生計劃出現空缺時,其剩余的招生計劃取消。
3.按分數優先、遵循志愿、有級差的模式進行投檔,級差分設定為20分。投檔時,系統先后依次檢索每個考生的志愿,按照第一志愿、第二志愿、第三志愿、第四志愿、第五志愿的順序,中考成績總分分別減去級差分0分、20分、40分、60分、80分后進行投檔。
4.指標生的錄取根據考生填報的志愿,在不低于全市普通高中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的前提下,按中考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投檔,指標名額錄滿為止。錄取最低分數多人等同的,一并錄取。
全市7所公辦省一級以上學校的指標生出現空缺指標時,其空缺指標列入征集志愿,參加補錄。
5.根據招生計劃確定全市普通高中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并向社會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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