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中職類為大力發展職業教育,提高高中階段教育普及率,各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各學校要認真學習、積極宣傳職業教育的有關政策,鼓勵考生報考職業教育學校。各職業教育學校要宣傳辦學優勢,挖掘辦學潛力,擴大招生規模,完成招生任務,爭取使我市職業教育有較大的發展。
①中職學校錄取工作按照權限分別由省教育考試院、設區市教育局與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統籌安排實施。普通中專學校招生計劃經學校主管部門同意后,報省教育廳審定,并向社會公布。市、縣屬職業高中(中專)招生計劃由設區市教育行政部門按照省教育廳審核通過后的普職招生規模,分縣(區)或分校下達。技工學校(技師學院)招生計劃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確定。中職學校原則上應在管理平臺按照志愿批次進行錄取,志愿批次錄取結束后,如未完成招生計劃,中職學校可實行自主招生,并統一在管理平臺辦理錄取手續,錄取的學生原則上應取得中考報名序號。
②各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各學校要充分尊重考生的報考志愿,引導學生理性、自愿選擇適合自己的高中階段教育類型,嚴禁強制初三學生分流和剝奪學生參加初中學業水平考試的權利。初三下學期自愿分流進入普通中專、職業高中(職業中專)、技工學校(技師學院)的學生,在中職學校繼續完成初中學業后,普通中專由省教育考試院辦理錄取手續。職業高中(職業中專)招生錄取工作實行屬地化管理,由所在地教育考試機構負責辦理錄取手續,并及時將錄取數據上傳至管理平臺,由原就讀學校發給初中畢業證書。
③普通中專招收應屆、歷屆初中畢業及以上文化程度的學生,在規定的時間內,由普通中專學校將考生報名序號、準考證號等基本信息錄入管理平臺,在系統中進行學籍核查并辦理錄取。對于查詢不到學籍信息或學籍信息有誤的,由普通中專學校收集相關學籍證明材料,到省教育考試院辦理錄取手續。
④高中轉錄生的錄取。根據教育部《關于印發〈中等職業學校學生學籍管理辦法〉的通知》(教職成〔2010〕7號)規定,普通高中在校生如需轉入三年制普通中專、職業高中(職業中專)非師范專業就讀的,普通高中一年級學生直接轉入一年級跟班就讀,二年級及三年級學生轉錄應在校學習滿2年。本省普通高中畢業生轉錄到三年制普通中專、職業高中(職業中專)非師范專業就讀的學制為一年,且不得參加“三校生”高考。職業高中(職業中專)轉錄到普通中專參照普通高中辦理。
⑤各職業院校嚴禁招收外省戶籍高中畢業生或同等學歷人員就讀一年制中職,停止二年制高中轉錄師范類專業招生。
⑥招收初中畢業生的五年制高職(高專)招生計劃由省教育廳、省發改委編制下達,省中招委劃定全省五年制高職(高專)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和最低等級控制線。錄取至五年制高職(高專)的初中畢業生必須參加當年初中學業水平考試。2022年非師范定向中高職一體化長學制(五年制高職(高專)、中高職對接)的錄取由省教育考試院嚴格按照招生計劃、考生院校志愿、考生專業志愿、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實行平行志愿投檔錄取。對平行志愿投檔錄取后未完成的招生計劃,進行網上征集志愿,征集志愿后仍未完成招生計劃的院校,可由招生院校自主招生錄取。
⑦未經省教育廳審批同意,本科高校不得招收各類形式的中職教育學生,不得招收初中畢業起點的五年制高職教育學生,高職院校不得招收初中畢業起點的三年制中職教育學生(江西藝術職業學院部分藝術類專業除外)。
⑧職業高中錄取時間為7月12日。錄取工作由市、縣(市、區)教體局統籌安排各相關職能部門組織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