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網絡資源 2023-02-19 19:31:15
東漢初年鞏固統治的制度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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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退功臣,進文吏”。防范功臣、宗室及外戚專權,大多數功臣享受待遇卻不參與政治。
(2)擴大尚書臺的權力。擴大西漢成帝開始設置的尚書四曹為尚書臺,置尚書令、尚書仆射,下設尚書6人,稱為六曹,尚書臺遂從卑小官職,逐漸演變成為朝廷中樞機構,朝廷和地方的政務完全通過尚書臺,最后總攬于皇帝。
(3)加強監察。加強州部刺史以及司隸校尉的監察職能。東漢刺史權力增大,并直接奏事于皇帝,而不再經過三公。東漢司隸校尉系京畿地區的軍政長官,它不僅掌管京城洛陽及其附近三河、弘農和三輔地區的軍政大權外,還可糾察三公以外公卿大臣。
(4)加強軍權,廢內地郡國都尉,集軍權于中央。建武六年(公元30年)罷除郡國都尉官,廢除都試制度。全國武備與對外征討,由京師衛軍擔當。這時,虎賁、羽林、五營校尉兵均為父子相襲的世襲兵,已不同于西漢輪番宿衛制。表明,在軍制上亦反映出皇帝集權的強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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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釋放奴隸和囚徒。使很多奴婢獲得自由,增加了勞動力,有利于緩和了階級矛盾。
(6)精兵簡政,組織軍隊屯田。裁并郡縣,省減官員,有利于減輕百姓的兵役、徭役和賦稅負擔。
(7)安置流民。實行假民公田、賑濟、度田等措施。大量流民被安置,并且增加了政府收入,進一步限制了豪強地主的勢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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