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網絡資源 2023-02-19 19:41:36
簡述兩稅法出現的原因及其內容、意義。
兩稅法是唐德宗建中元年(780年)由宰相楊炎創立的一個新的賦稅制度,是我國封建社會后期賦稅制度史上的一大變革,具有承上啟下的歷史作用。
產生的原因:
第一,是均田制和租庸調制破壞的結果。
第二,是唐后期農民起義斗爭成果的曲折反映。
第三,唐前期實行過的戶稅和地稅為兩稅法的產生提供了借鑒。
主要內容:
①取消租庸調及一切雜稅;②不分主戶客戶一律收稅;③根據資產田畝的多少征收產稅和地稅;④行商按收入的三十分之一納稅;⑤每年分夏秋兩季征稅;⑥根據財政支出定出全國稅額。
意義:
第一,兩稅法"唯以資產為宗",即按田畝和資產征稅,它比按丁口征稅的租庸調制較為合理,減輕了無地和少地農民的賦稅負擔。
第二,兩稅法擴大了稅源和納稅面,使擁有資產和田地的貴族官僚和商客賈人等都須繳納兩稅,增加了國家的財政收入。
第三,兩稅法簡化了征稅名目,制止了貪官污吏的橫征暴斂,在一定程度上緩和了階級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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