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衢州市教育局 作者:衢州市教育局 2023-04-18 20:15:12
六、關于免考、緩考、重考和補考的規定
(一)免考。因嚴重疾病或殘疾不能參加體育考試的學生,可以申請免考,申請時需出具縣級以上醫院的診斷書或殘聯出具的殘疾人證,以及校長簽字的學校證明等,經鑒定確實喪失運動能力,仍能堅持力所能及鍛煉的,體育中考成績按總分的80%計分。
申請免考的學生須在體育中考報名時辦理相關手續,逾期不予受理。免考申請及辦理程序如下:
1.填寫《衢州市初中畢業生體育考試免(緩)考申請表》,提供規定的佐證原件及復印件;
2.學校審查,將符合條件的考生經校內公示后上報縣(市、區)教育局教育科;
3.各縣(市、區)教育局教育科匯總審核后統一送交本縣(市、區)教育局招生辦,由縣(市、區)教育局招生辦統一報送市教育局考試院。
4.市教育局考試院和各縣(市、區)教育局招生辦復核、備案。
(二)緩考。因傷、病暫不能如期參加運動技能素質測試的學生,應事先提出緩考申請,并出具縣級以上醫院診斷書和學校證明,經縣(市、區)教育局體育中考領導小組審核同意后,參加由縣(市、區)教育局統一組織的考試。緩考對象不得進行重考。
(三)重考。如果學生對自己運動技能素質測試成績不滿意的,可以申請在同類項目中選擇一項重考。要求重考的學生須在統一測試結束后的規定時間內報名申請重考。各縣(市、區)教育局根據考生申請緩考、重考的具體情況,統一組織考試,考試的具體內容、標準、方法不變。最終成績以補考和重考成績為準。
七、有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初中畢業生體育中考是一項涉及面廣、政策性強、社會影響大的工作,各縣(市、區)教育局和學校必須高度重視,加強宣傳教育,精心組織,周密安排,考試項目由學生自主選擇,家長(或監護人)予以確認,確保初中畢業生體育考試工作順利完成。各縣(市、區)在組織本屆體育中考中要積極爭取衛健部門的支持,加強醫護力量,尤其要加強機動應急救護隊伍力量。
(二)規范考點設置。各縣(市、區)要將考點設置在安全措施有保障、交通便利、設施設備符合考試要求、易于封場的場地,并報市教育局審核,同時進行公示。考試前,要編排好體育中考秩序冊。部分場地條件不符合要求的學校由縣(市、區)教育局統籌安排至附近學校進行考試。
(三)強化安全保障。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視初中畢業生體育中考的安全保障工作。安全無保障的學校不得設為考點。要確保學生交通安全、考試器材和場地安全。各地各校要及時了解和掌握有病史考生的身體狀況,對確因身體原因不能參加考試的應勸其緩考或免考,防止在考試過程中發生意外傷害事故。
(四)嚴肅考試紀律。各地各校要嚴格考試紀律,做到組織嚴密,操作規范。如發現有徇私舞弊現象,一經查實,一律取消考試成績,并追究相關單位和責任人的責任。
各縣(市、區)教育局招考機構做好數據復核,于5月15日前將初中畢業生體育考試成績匯總表(姓名,身份證,報名號,分值)報市教育局考試院。
本實施方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原實施方案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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