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濟寧第二中學 作者:濟寧第二中學 2023-05-06 20:14:08
(二)現場確認
1.確認時間:
6月16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
2.提交材料:
(1)學業水平考試準考證或初中學校開具的學籍證明。
(2)學生身份證原件、復印件或戶籍證明。
(3)獲獎證書原件、復印件。
(4)體育類考生提供比賽秩序冊原件、成績單原件及復印件。
3.確認地點:
濟寧市第二中學校門處。
(三)特別提示
1.每位考生限報一類,各類別不能兼報,否則報名無效;所有網上提交電子照片務必清晰,證明材料務必滿足報名要求。
2.報名表中填寫的聯系電話務必保持暢通。
3.報名時間截止到5月15日24時,過時不予受理。
六專業考試內容及時間
專業考試時,學校將對報名事項中要求的材料進行確認,請務必攜帶原件及復印件。確認后領取準考證進行考試,凡弄虛作假導致審核不通過者取消考試資格。
(一)音樂類(滿分100分)
1.考試內容:
聲樂、器樂,分主項(60分)和副項(20分)(主項或副項中必須含有聲樂);聲樂、器樂素質測評:視唱(10分,簡譜)、模打節奏(10分)。考生自備樂器,學校只提供鋼琴。
2.考試時間:
6月21日上午7:30集合抽簽,依次考試。考生所在分組進入候考室后,考生遲到或離場均視為棄考。
3.考場位置:
未名樓三樓西會議室。
(二)舞蹈類(滿分100分)
1.考試內容:
基本功組合50分(民族舞、拉丁舞展示各自必須的動作)。自我展示50分(拉丁舞要求與基本功展示不同的舞種,且是完整的成品舞)。考生自備伴奏音樂(U盤);不得另備人員伴奏或伴舞。
2.考試時間:
6月21日上午7:30集合抽簽,依次考試。考生所在分組進入候考室后,考生遲到或離場均視為棄考。
3.考場位置:
博雅樓北樓音樂教室。
(三)美術類(滿分100分)
1.考試內容:
描靜物100分。考生所用鉛筆、橡皮、畫板、畫夾等繪畫工具自備,考試用紙(4開)由學校統一提供。
2.考試時間:
6月21日下午(14:30—17:00),考試開始15分鐘后,遲到考生不準入內。
3.考場位置:
博雅樓二樓大畫室。
(四)書法類(滿分100分)
1.考試內容:
規定書寫內容。考生所用毛筆、墨汁工具自備,考試用紙由學校統一提供。
2.考試時間:
6月21日下午(14:30—17:00)。考試開始15分鐘后,遲到考生不準入內。
3.考場位置:
博雅樓三樓。
(五)體育類(滿分100分)
1.考試內容:
專項(60分)和基本素質(40分)組成。(民族傳統項目只測專項,滿分100分)
(1)專項(60分)
①田徑專項:200米、400米、800米、跳高、跳遠、三級跳遠、鉛球,可任選一項 。
②籃球專項:助跑摸高(18分)、運球投籃(12分)、綜合評價(30分)。
③足球專項:定位球吊準(男25米、女20米)(12分)、運球過桿射門(12分)、顛球(8分)、綜合評價(28分)。
守門員考試項目:立定三級跳遠(12分)、擲遠與踢遠(18分)、左右連續撲球(12分)、比賽綜合評價(18分)。
④乒乓球專項:發球(6分)、左推右攻(18分)、搓中突擊(18分)、實戰能力(18分)。
⑤民族傳統項目類:只參加專項測試(100分),不再加試素質三項(100米、立定跳遠、背拋鉛球)的測試。
I.武術:拳術(50分)、器械(50分)。
II.中國式摔跤:四步崩子(15分)、背步勾子(15分)、組合技術(30分)、實戰(40分)。
(2)基本素質(40分)
100米(16分)、立定跳遠(12分)、后拋鉛球(12分、男5公斤,女4公斤)。
2.考試時間:
6月21日上午7:30考生集合,7:45后遲到考生視為放棄不再編組,8:00開考。
3.集合地點:
學校操場。
(六)服裝表演(模特)類(滿分100分)
1.量體:
測量身體的各項數據(請自備泳裝或緊身內衣)。
2.考試內容:
(1)形體觀察:對考生形體條件進行綜合評定;
(2)模特技巧:考察考生步態、姿態、表現力、樂感等;
(3)才藝展示:考察考生的表現力、節奏感、樂感、肢體的協調性和靈活性;
(4)口試:考察考生知識面及語言表達能力。
3.考試時間:
6月21日上午7:30考生集合,7:45后遲到考生視為放棄不再編組,8:00開考。
七成績公布
(一)分類別按專業微信公眾號公布成績。
(二)特長生為提前批錄取。
八錄取
(一)中考文化科成績要求:
音樂類、舞蹈類、美術類、書法類、服裝表演類須達到2023年濟寧市中考滿分的60%(366分);體育類須達到2023年濟寧市中考滿分的50%(305分),否則不予錄取。
說明:各專業得分低于60分者不予錄取。各類專業測試達到90分以上,經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同意,文化課可酌情適當降低錄取分數;體育類若有國家二級及以上級別運動員證書(國家體育總局官網可查)的可不受名額限制破格特招。
(二)錄取原則
1.考生文化科合格后,按專業考試分數由高到低錄取。專業總分相同時,文化課分數高者在前。
2.對未能完成的專項錄取計劃,學校將根據教學實際需要,調整至同大類其他專項符合條件的考生中按專業成績擇優錄取;調整后,仍未完成的計劃取消。
九聲明
(一)錄取后,學校對考生進行專業復試,凡弄虛作假、冒名頂替等舞弊者,一經查實,取消錄取資格。
(二)特長生被錄取后,學校將與家長和學生簽訂特長生學習協議:特長生入校后必須服從學校安排,參加學校的專業訓練,并積極參加各種活動及比賽等,如若無故退出特長生的訓練及比賽,學校對該生有權做退學處理。
(三)最終解釋權歸濟寧市第二中學。
濟寧市第二中學
2023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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