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網絡來源 作者:中考網整合 2023-11-19 15:5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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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深圳市初中畢業生升學體育考試項目規則和評分標準
一、200米跑、800米跑(女)、1000米跑(男)
(一)考試方法:起跑姿勢不限,可采用膠鞋、釘鞋或赤腳跑步。其他按田徑規則執行。
(二)場地及器材:原則上在400米以上田徑場上進行。使用電動計時設備(采用2套系統同步計時),用發令槍發令。
二、立定跳遠
(一)考試方法:每人連續試跳三次,丈量起跳線后沿至身體著地最近點的垂直距離,取其中最遠一次的成績。不得穿釘鞋和膠粒底鞋,可采用膠鞋或赤腳起跳。登記成績時以米為單位,取兩位小數。丈量及登記時,監考人員均要以合適的聲音讀出成績。
(二)動作規格:兩腳自然平行開立站在起跳線后,腳尖不得踩線,原地兩腳同時起跳。
(三)場地及器材:各考區統一配備符合國家計量標準的立定跳遠測距儀若干臺統一進行考核。沙坑的沙與地面齊平。起跳板采用塑膠防滑跳板或堅固木板,長100或122厘米,寬20厘米,木板厚度不得少于6厘米,塑膠防滑跳板面上的塑膠要緊粘在木板上,不得用釘固定,厚度不得少于0.7厘米,不超過1.3厘米(不得采用彈性過大的純塑膠起跳板)。起跳板埋入地下,與地面齊平。起跳板前沿與沙坑近端不得少于30厘米。
三、投擲實心球
(一)考試方法:在投擲區劃一條白線為起擲線,受試者站在起擲線后。每人連續投擲三次,取其中最遠一次成績。記錄以米為單位,取兩位小數,丈量起擲線后沿至球落地痕跡的最近點之間的垂直距離。為了準確丈量成績,應有專人負責觀察實心球著地點。丈量及登記時,監考人員均要以合適的聲音讀出成績。
(二)動作規格:投擲前,原地兩腳前后或左右開立,身體正對投擲方向。雙手舉球至頭上方稍后仰,雙肩與起擲線平行,原地雙手用力把球擲向前方。球出手時雙肩須與起擲線平行;不得踩線或過線投擲。
(三)場地及器材:各考區統一配備符合國家計量標準的投擲實心球測距儀若干臺統一進行考核。20米長的平地一塊。實心球球體直徑:14-14.5厘米;重量:男、女生均為2公斤±20克;球體為生膠鑄造;球體內不得有滾動物。
四、一分鐘仰臥起坐(女)
(一)考試方法:監考員發出“預備——開始”的口令,同時計時,登記一分鐘內所完成的次數。一分鐘到時,受測者雖已起坐,但兩肘未觸及膝蓋者,該次不算,違例動作不計次數。
(二)動作規格:考生仰臥于墊上,兩腳屈膝稍分開,大小腿成直角,兩手十指交叉貼于腦后。考生同伴壓住考生兩踝關節處。起坐時,以雙肘觸及或超過兩膝為完成一次。仰臥時兩肩胛必須觸墊。
(三)場地器材:墊子若干塊,鋪放平坦。倒計時電動計時器一臺。
五、引體向上(男)
(一)考試方法:記錄引體次數。每次引體監考員均要以合適的聲音讀出成績。
(二)動作規格:受測者跳起雙手正握杠,兩手與肩同寬或直臂懸垂。靜止后,兩臂同時用力引體向上,上拉到下頦超過橫杠上緣為完成一次。
(三)場地器材:高單杠。
六、一分鐘跳繩
(一)考試方法:監考員發出“預備——開始”的口令,同時開表。記錄一分鐘內所完成次數。
(二)動作規格:單或雙腳均可。每跳一次搖繩須經過頭、腳一次。
(三)場地器材:各考區統一配備符合國家計量標準的跳繩測試儀若干臺。倒計時的電動計時器一臺。
七、籃球半場來回運球上籃
(一)考試方法:從起始點(雙腳在弧線后邊)運球,到達籃下投籃,投中后運球至另一側折返點,一腳踏過弧線后,往回運球上籃,投中后運球回到起點(雙腳過弧線)。籃球的規格為成人標準的比賽用球,考試時由考點提供考試用球。
監考員發出的“預備——開始”口令后,開始計時,登記來回運球上籃后回到起點的時間。運球中違例者應從違例點開始重新運球。
(二)動作規格:單手向前運球,運球時不得走步、滾球跑、推球跑(推拍球向前時助跑不得超過兩步)。
(三)場地器材:半場籃球場(籃球場規格為28米×15米),以籃球場中線與邊線交叉點為圓心,以30厘米為半徑畫弧作為該項考試的起始點和折返點,籃球若干個,電動計時器一臺。
八、100米游泳(不限泳姿)
(一)考試方法:考試時考生須穿著不透明泳裝并佩戴泳帽,可選擇佩戴泳鏡,禁止攜帶游泳輔助設備(如手蹼、腳蹼、泳圈等)進入考點。考生在泳池出發端水中出發,出發前保持身體觸壁并處于靜止狀態,聽到“出發”信號后蹬離池壁開始游進。出發15米后身體必須有一部分露出水面,考生須在規定泳道保持連續游進,途中不得腳踩池底、扒扶池壁或水線。轉身時允許身體任何部位在水上或水下觸及池壁,用腳蹬離池壁繼續游進,轉身動作須連貫,不得停頓。游至終點時,身體任一部位觸及池壁即為完成考試。考試時當場報出成績并予以登記。考試中出現以下三種犯規情況之一,成績無效:游進和轉身時身體任一部分觸及池底;游進和轉身時扒扶池壁或水線;越過水線或妨礙他人。
(二)動作規格:考試不限泳姿,考生可用任何泳姿游完全程。
(三)場地器材:考試場地為室外或室內50米標準游泳池,根據參加考試的人數分為若干泳道,泳道之間用泳道線標記,配電子計時設備或秒表、發令槍,考點全覆蓋視頻監控系統。每條泳道配置1-2名裁判員。每考點設置2名醫護人員,1名監察人員。每條泳道配置1名救生員,全場配置2-3名流動救生員。
九、足球
(一)考試內容
考核點為足球基本動作組合技術,包括顛球、運球、傳接球、射門和無球移動。
考生在起/終點線外準備→進入顛球區顛球10次→運球完整繞∞字→運球繞桿→面對左、右兩側傳球墻分別傳接球1次→射門1次→無球繞桿→穿過顛球區跑過終點線。
(二)考試要求
1.顛球
①考生進入顛球區后,將置球點上的足球用腳挑起并開始顛球。考生必須在顛球區內完成所有顛球次數。用腳挑起球計入顛球次數。考生采用雙腳交替或單腳方式進行顛球,可用腳背正面、腳外側、腳內側等部位顛球。其他部位顛球只作過渡,不計次數。
②失誤后再次顛球的次數可累計。顛球過程中若球著地,必須用腳將球停穩在顛球區內地面任何一點并用腳挑起球繼續顛球,否則按違規處理,不計成績。
③考生累計完成10次顛球后,用腳將球停在顛球區內地面任一點。若完成第10次顛球后,球滾出顛球區,必須用腳把球運回并停在顛球區內地面任一點,否則按違規處理,不計成績。
④顛球數量以監考員的報數為準。若顛球次數不足,按違規處理,不計成績。
⑤按上述規則完成顛球后,才能進行下一個內容測試。
2.運球完整繞∞字
①考生必須從顛球區內地面任一點出發,按完整的∞字路線移動,開始時先向左還是先向右移動由考生自定。完整的∞字路線
②運球繞∞字如沒有從顛球區內地面任一點出發,或不按照完整的∞字路線進行,做違規處理,不計成績。
③運球繞∞字中如出現失誤,應用腳將球運回失誤地點,然后繼續完成本內容測試。
④按上述規則完成運球完整繞∞字后,才能進行下一個內容測試。
3.運球繞桿
①考生自行選擇從左側或右側開始,必須逐個繞過五個標志桿。
②運球繞桿中漏桿而不糾正,做違規處理,不計成績。
③運球繞桿中如出現漏桿或失誤,應用腳將球運回漏桿或失誤地點,然后繼續完成本內容測試。
④按上述規則完成運球繞桿后,才能進行下一個內容測試。
4.傳接球
①考生必須成功完成向左、右兩側傳球墻的兩次傳接球,否則按違規處理,不計成績。傳接球先向左側或右側由考生自定。
②傳球未觸及傳球墻導致球滾遠,可選擇在取球補給點用腳取球繼續進行。
③按上述規則完成兩次傳接球后,才能進行下一個內容測試。
5.射門
①射門時,球不得觸及或越過射門線。射門射偏導致球滾遠,可選擇在取球補給點用腳取球進行補射。射中門框反彈回考生周圍,考生可直接進行補射,也可選擇從取球補給點用腳取球進行補射。任一次補射,球均不得觸及或越過射門線。
②按上述規則射門成功后,才能進行下一個內容測試。
6.無球繞桿
①考生自行選擇從左側或右側開始,必須逐個繞過五個標志桿。
②無球繞桿中漏桿而不糾正,做違規處理,不計成績。
③無球繞桿中如出現漏桿或失誤,應返回漏桿或失誤地點,然后繼續完成本內容測試。
④按上述規則完成無球繞桿后,才能進行下一個內容測試。
7.跑過終點線
考生必須從∞字繞球的兩個標志錐中間穿過顛球區跑過終點線。否則按違規處理,不計成績。
(三)評判規則
1.考生在起點線外準備,聽監考員發出指令后進入顛球區,計時開始。考生完成全部測試內容并跑過終點線,計時停止。起點線、終點線為遠離球門的3米長的同一條顛球區邊線。采用電子計時技術,按規定計取成績。
2.考生統一采取用腳挑起球方式開始顛球。顛球過程中,如考生身體或球觸及起點線按違規處理,不計成績。
3.測試全程不得用手觸球,否則按違規處理,不計成績。
4.考生須穿布面膠底或皮面膠底的足球鞋參加測試。
5.除顛球外,停球、運球、傳接球、射門技術不限。
6.每人可測試二次(如考生申請第二次測試,則在全組考生測試完成第一次測試后,再進行第二次測試),取成績最好的一次。
(四)場地器材
1.考試場地為32米×25米足球場區域,地面為天然或人工草坪。
2.球門為七人制足球球門,長5.0米,高2.0米(內凈)。
3.顛球區為3米×5米長方形區域(白色線寬12厘米)。遠離球門的3米長邊線作為起/終點線,另一條3米長邊線的兩端各放置1個高度32厘米的標志錐,用于∞字繞球。3米長邊線與球門線平行。
4.將顛球區3米長邊線的中點與球門線中點的假定連線(不畫線)設為場地中軸線。
5.沿場地中軸線設置5個高度150厘米的足球繞桿,第1桿底盤圓心距∞字繞球兩標志錐連線的垂直距離為3米,相鄰兩桿間距為2米。
6.距球門線8米處畫一條與球門線平行的直線作為射門線(白色線寬12厘米)。
7.在場地兩側各設1個硬實質材料的傳球墻,提供沙袋加固定確保傳球墻受到傳球沖擊時不產生偏移。每個傳球墻長3米、高1.0米。每個傳球墻與射門線夾角135度,最近點距射門線垂直距離1米,距場地中軸線垂直距離5米。
8.以距球門線最近的一支繞桿為參照點,向左右兩側平行延伸4米,各設一個取球補給點,分別放置備用足球3個。
9.在顛球區中點處設置一個置球點,提前放置1個足球用于測試。
10.足球為5號皮革材質,符合國家標準(GB/T22892-2008)。
十、排球
(一)考試內容
考核點為排球基本動作組合技術,包括發球、墊球、傳球、扣球和攔網。
考生從起點線外持球進入發球區發球1次→在本方場地內完成“自墊球1次+自傳球1次+站立式扣球1次”一個完整動作→分別移動到兩個攔網區,各完成一次雙腳起跳攔網動作→跑過終點線。
(二)考試要求
1.考生持球在起點線外準備,聽監考員發出指令后持球進入發球區開始考試。
2.考生發球技術不限。發球時,球必須從過網區通過球網垂直平面,球的第一落點在對方場內為有效。如擊球時腳踏或越過端線、發球不過網、球觸標志桿進入對方場內、界外球等違例或失誤,考生需取另一個球重新發球,計時不停止,至發1個有效球為止。考生判斷發球有效后方可進行下一個測試內容。
3.考生進行“自墊球1次+自傳球1次+站立式扣球1次”一個完整動作,在墊、傳、扣球的任一環節出現失誤或違例,必須重新開始這個完整動作。扣球出界、不過網、觸標志桿、球從標志桿外進入對方場區等視為扣球失誤。考生判斷扣球有效后方可進行下一個測試內容。
4.考生在攔網區進行雙腳起跳攔網測試,至少一只腳必須踏入攔網區地面。未采取雙腳起跳動作、未至少一只腳踏入攔網區地面、雙手指尖未超過排球網上沿、起跳中身體觸網,均按違例或失誤處理,需重新開始這個攔網測試。
5.考生完成攔網測試后,迅速跑過終點線、計時停止。
(三)評判規則
1.起點線、終點線為同一條線段。考生持球在起點線外準備,聽監考員發出指令后越過起點線,計時開始。考生完成全部測試跑過終點線,計時停止。采用電子計時技術,按規定計取成績。在監考員發出指令前,提前越過起點線或身體觸及起點線按違規處理,不計成績。
2.每人可測試二次(如考生申請第二次測試,則在全組考生測試完成第一次測試后,再進行第二次測試),取成績最好的一次。
(四)場地器材
1.考試場地為標準排球場(場外緩沖距離為3米)。
2.排球網高度:男子2.24米、女子2.10米。
3.在本方場區中線兩端分別設置兩個1米×1米攔網區(線寬5cm),要求攔網區兩條邊線分別與中線和邊線重合。
4.在本方場區端線外設置9米長起/終點線,與端線平行,距離本方場區端線2米。
5.考試用球使用5號排球,符合國家標準(GB/T22892-2008)。在發球區、3號位適宜位置各放置一筐球備用。
十一、乒乓球
(一)考試內容
考核點為乒乓球基本動作組合技術。考生在規定時間兩分鐘內先完成6次發球,再連續、重復完成5組30球反手推擋與正手攻的組合動作。動作規格如下:
發球。考生采取全臺發球技術發球6次,發球技術及球的運動性質須符合乒乓球比賽規則。考生一手持拍,另一手持球且1次只能持1個球。球應靜止于手掌上,持球手放于本方球臺端線以外、臺面以上,垂直將球向上拋起,球必須離手,待球下落后方可擊球。發球過網落點為對方球臺全臺面。
1.組合動作。考生使用全臺反手推擋與正手攻技術,重復完成5組相同的組合動作,共30次連續擊球。一個組合動作:反手推擋1次+正手攻1次+反手推擋2次+正手攻2次。發球機設在考生對面球臺中間位置,出球口在臺面以上,按照設定好的組合動作順序連續、重復供球5組(30個)。供球頻率55個球(±1)/分鐘、中等速度出球,球的旋轉角度為0°。考生連續按照技術動作要求擊球30次。擊球過網落點為對方球臺全臺面,依據考生左手持拍或右手持拍,反手推擋與正手攻的發球機供球落點區域見下圖:
(二)考試要求
1.考生只進行一次測試。測試過程中,如遇發球機故障,考生可立即停止考試,申請重考。如考生沒有立即停止,堅持繼續考試,中途不能再主動停止考試。測試結束后,根據考生意愿,可僅重新測試發球機失誤時的這一個或這幾個組合動作。
2.考試開始后,考生移動球盆至適宜位置并選擇適宜的發球站位,開始發球,完成6次發球后移開球盆,然后進行下一項內容測試。
3.發球測試過程中,擊球后球先觸及本方球臺臺面,后越過球網并觸及對方球臺臺面,為發球成功。發球擦網后落到對方球臺臺面不計次數,當次發球可重發。出現以下犯規或失誤情形,當次擊球不計成功,但測試繼續:①持球、拋球、擊球違反乒乓球比賽規則或本測試規定;②沒有拋球;③球觸及本方球臺臺面,未觸及對方球臺臺面;④球未觸及本方球臺臺面,直接觸及對方球臺臺面。
4.反手推擋與正手攻的組合動作測試過程中,出現以下犯規或失誤情形,當次擊球不計成功,但測試繼續:①未按組合動作順序擊球;②擊球后球未過網;③擊球后,球過網后未觸及對方球臺臺面;④擊打尚未觸及本方球臺臺面的來球。
5.橫拍持握的考生在反手推擋與正手攻的組合動作測試中可采取反手撥球與正手攻的組合動作。
(三)評判規則
1.在規定時間兩分鐘內完成考試。按照規定時間內兩項測試的成功次數,超出規定時間的測試次數不計入成績,根據評分標準轉化為考試分數。
2.反手推擋與正手攻的組合動作測試前,考生可明確示意進行一個組合動作的發球機供球適應性練習,亦可明確示意直接開始正式測試。
3.擊球犯規以及其他失誤情況發生時,當次擊球不計成功,但考試繼續。
4.考試中途,如考生主動退出考試,計取考生退出時的測試成績。
(四)場地器材
1.考試場地設置在室內,地面材質為運動地板或運動地膠,相鄰球臺之間須用不低于0.75米的擋板圍起,與相鄰的比賽場地隔開。乒乓球臺長2.74米、寬1.525米,由地面向上至臺面高0.76米。球網高15.25厘米,網柱外緣離球臺邊線距離15.25厘米。
2.乒乓球拍須符合國家標準(GB/T23115-2008),兩面均須無光澤;有覆蓋物時,一面為黑色,另一面為與黑色和球的顏色明顯不同的明亮顏色。考生可自帶球拍,考場提供備用球拍。
3.考試使用符合國家質量標準(GB/T20045-2005)的40+非賽璐珞乒乓球,球重2.50-2.77g,直徑40.0-40.6mm。考生不能自帶球。
4.發球機供球頻率、出球速度、出球角度可調,儲球容量不小于100個,能夠定點發球和隨機發球,集球網自動收集并循環出球,滿足考試要求。
5.乒乓球臺旁邊放置一個落地式可移動球盆,儲球數量滿足考試需要,考生可自主移動球盆。
十二、羽毛球
(一)考試內容
考核點為羽毛球基本動作組合技術。考生在規定時間三分鐘內使用正手發高遠球技術完成10個發球,再使用正手高遠球、頭頂高遠球技術交替、連續擊球20個。動作規格如下:
1.發高遠球。考生使用正手發高遠球技術向對方場地對角有效區域發高遠球10個,其中本方場地左、右發球區內各發球5個。發出的球越過3.0米高(男)或2.9米高(女)、距離球網 3.55 米的隔擋網,按有效落點的相應位置計分。2分區為一長方形區域,長2.59米、寬1.5米,一條邊線與對方場地單打底線重合。1分區為一長方形區域,長2.59米、寬1.65米,一條邊線與2分區一條邊線完全重合。具體見下圖:
羽毛球發球區與有效落點示意圖
1.擊高遠球。考生采取正手高遠球、頭頂高遠球技術交替、連續擊球20個。球越過3.0米高(男)或2.9米高(女)、距離球網3.55米的的隔擋網,按有效落點的相應位置計分。2分區為一長方形區域,長5.18米、寬1.5米,一條邊線與對方場地單打底線完全重合。1分區為一長方形區域,長5.18米、寬1.65米,一條邊線與2分區一條邊線完全重合。發球機置于發球區中心位,供球頻率20個球(±1)/分鐘,中等速度出球,以高遠球連續、交替送至對方場地正手、頭頂擊球區。本方場地正手高遠球、頭頂高遠球交替擊球區為兩個2.59米×2.59米的正方形區域,依據考生左手持拍或右手持拍,如下圖:
羽毛球正手高遠球、頭頂高遠球交替擊球區示意圖
(二)考試要求
1.考生只進行一次測試。測試過程中,如遇發球機故障,考生可立即停止考試,申請重考。如考生沒有立即停止,堅持繼續考試,中途不能再主動停止考試。測試結束后,根據考生意愿,補齊發球機失誤的供球數量并累加有效擊球得分。
2.考試開始后,考生移動球盆至適宜位置開始發球,完成10個發球后移開球盆,然后進行擊高遠球測試。
3.發球測試過程中,動作規范須符合羽毛球比賽規則。考生一手持拍,另一手持球,且1次只能持1個球。考生在本方場地一側發球區內完成5個發球后,方可換到另一側發球區內完成其余5個發球。發球區先后順序由考生自行決定。出現以下犯規或失誤情形,當次發球不計分,但測試繼續:①發球時腳觸及或越過發球線或中線;②球未越過隔擋網;③發球第一落點未在得分區。
4.擊高遠球測試過程中,出現以下犯規或失誤情形,當次擊球不計分,但測試繼續:①發球機出球前考生站在擊球區內;②擊球后未及時移動至擊球區外;③站在擊球區外擊球;④擊球時腳觸及擊球區界線;⑤擊球后,第一落點未在得分區;⑥球未越過隔擋網。
(三)評判規則
1.在規定時間三分鐘內完成考試,按照規定時間內兩項測試得分累計,超出規定時間的測試不予計分,測試分數=2分區個數×2+1分區個數×1,根據評分標準轉化為考試分數。
2.發球或擊球的落點觸及得分區邊線按有效得分計算,觸及不同得分區重合線按“就高原則”計分。
3.擊高遠球測試前,考生可明確示意進行4次發球機供球適應性練習,亦可明確示意直接開始正式測試。
4.擊球犯規以及其他失誤情況發生時,當次擊球不計成功,但考試繼續。
5.考試中途,如考生主動退出考試,計取考生退出時的測試成績。
(四)場地器材
1.考試場地設置在室內,地面材質為木質地板或羽毛球場地地膠,長13.4米、寬5.18米(單打場寬)。球網中央網高1.524米、邊線網高1.55米。
2.距離球網3.55米處,設置高3.0 米(男)或2.9米(女)、寬6.1米的隔擋網。
3.球拍須符合行業標準(QB/T2770-2006),總長不超過68厘米、寬不超過23厘米,拍弦面長不超過28厘米、寬不超過22厘米。考生可自帶球拍,考場提供備用球拍。
4.發球機供球頻率、出球速度、出球角度可調,儲球容量不小于200個,滿足考試要求。
5.考場統一提供符合國家標準(GB/T11881-2006)的用球,考生不能自帶球。
6.考生所在半場內放置一個落地式可移動球盆,儲球數量滿足考試需要。考試期間,考生可以自主移動球盆。
十三、網球
(一)考試內容
考核點為網球基本動作組合技術。考生在規定時間五分鐘內先完成10次上手發球,再完成20次正反手交替、移動擊球。動作規格如下:
1.上手發球。考生使用上手發球技術,向對方場地對角發球區發球10個,其中一區、二區各發球5個。具體見下圖:
2.正、反手移動擊球。考生采取正、反手移動擊球技術,連續、交替完成20個擊球。網球發球機置于對方場地底線中點位置,供球頻率20個球(±1)/分鐘,中等速度出球,向對方場地正、反手區域交替供球。
(二)考試要求
1.考生只進行一次測試。測試過程中,如遇發球機故障,考生可立即停止考試,申請重考。如考生沒有立即停止,堅持繼續考試,中途不能再主動停止考試。測試結束后,根據考生意愿,補齊發球機失誤的供球數量并累加成功擊球次數。
2.考試開始后,考生移動球筐至適宜位置開始發球,完成10個發球后移開球筐,然后進行正、反手擊球測試。
3.發球測試過程中,動作規范須符合網球比賽規則。考生一手持拍,另一手持球、且1次只能持1個球。考生在本方場地底線一區完成5個發球后,方可換到本方場地底線二區完成其余5個發球。出現以下犯規或失誤情形,當次發球不計分,但測試繼續:①上手發球不符合網球技術動作規范和比賽規則;②沒有拋球;③發球時腳觸及或越過底線,或沒有在指定區域發球;④球未越過球網;⑤發球第一落點未在對方場地相應發球區內(擦網進界計成功)。
4.正、反手移動擊球測試過程中,出現以下犯規或失誤情形,當次擊球不計分,但測試繼續:①未按正、反手交替順序擊球;②擊打尚未觸及本方場地地面的來球;③擊球后球未過網;④擊球后,球過網后未觸及對方場地界內(擦網進界計成功)。
(三)評判規則
1.在規定時間五分鐘內完成考試,按照規定時間內兩項測試成功次數累加,超出規定時間的測試次數不計入成績,根據評分標準轉化為考試分數。
2.正、反手移動擊球測試前,考生可明確示意進行4次發球機供球適應性練習,亦可明確示意直接開始正式測試。
3.擊球犯規以及其他失誤情況發生時,當次擊球不計成功,但考試繼續。
4.考試中途,如考生主動退出考試,計取考生退出時的測試成績。
(四)場地器材
1.考試場地為23.77米×8.23米的標準單打網球場。球網中央網高0.914米。標準網柱(附網)符合GB/T 19851。
2.考場統一提供符合國家標準(GB/T 22754-2008)的用球,考生不能自帶球。網球為普通球,質量56.0~59.4克,彈性1350~1470毫米。
3.球拍須符合行業標準(QB/T2769-2006)球拍總長度不超過73.66厘米、寬度不超過31.75厘米,拍弦面長不超過39.37厘米、寬不超過29.21 厘米。考生可自帶球拍,考場提供備用球拍。
4.發球機出球速度、出球頻率、出球角度可調,儲球容量不小于150個,滿足考試要求。
5.考生所在半場內放置一個落地式可移動球筐,儲球數量滿足考試需要。考試期間,考生可以自主移動球筐。
十四、50米游泳
(一)考試內容
考試不限泳姿,考生可用任何泳姿游完全程。
(二)考試要求
1.考試時考生須穿著不透明泳裝并佩戴泳帽,可選擇佩戴泳鏡,禁止攜帶游泳輔助設備(如手蹼、腳蹼、泳圈等)進入考點。
2.考生在泳池出發端水中出發,出發前保持身體觸壁并處于靜止狀態,聽到“出發”信號后蹬離池壁開始游進。
3.出發15米后身體必須有一部分露出水面,考生須在規定泳道保持連續游進,途中不得腳踩池底、扒扶池壁或水線。
4.游至終點時,身體任一部位觸及池壁即為完成考試。考試時當場報出成績并予以登記。
(三)評判規則
考試中出現以下三種犯規情況之一,成績無效:
1.游進時身體任一部分觸及池底。
2.游進時扒扶池壁或水線。
3.越過水線或妨礙他人。
(四)場地器材
考試場地為室外或室內50米標準游泳池,根據參加考試的人數分為若干泳道,泳道之間用泳道線標記,配電子計時設備或秒表、發令槍,考點全覆蓋視頻監控系統。每條泳道配置1-2名裁判員。每考點設置2名醫護人員,1名監察人員。每條泳道配置1名救生員,全場配置2-3名流動救生員。
十五、一分鐘踢毽子
(一)考試內容
考生連續踢毽一分鐘,計算有效踢毽次數。
(二)考試要求
1.考生只進行一次測試。考生在指定區域(3米×3米正方形區域)內,著普通運動鞋,用膝關節以下任何部位將毽子踢起。
2.考生每完成一次踢毽動作后,腳必須觸地。
(三)評判規則
1.考生在踢毽區手持毽準備好,聽考試開始指令后以手拋毽子開始考試。
2.考生踢毽出現違例,當次踢毽次數不計。
3.考生踢毽出現失誤導致毽子觸地,可用手撿起毽子繼續,踢毽次數累計。
(四)場地器材
1.考試場地為3米×3米正方形平坦地面。
2.毽子高130—135毫米,重15克(±1)。毽墊直徑38—40毫米,厚度10—15毫米,墊圈為金屬材料,底墊為彈性橡膠。毽毛≧100毫米,為經工藝處理的四根長鴨毛,羽毛寬32-35毫米,插毛管高22-24毫米,毽毛色彩鮮艷,符合《中小學體育器材和場地標準匯編》的有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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