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網絡來源 作者:中考網整合 2024-02-24 10:45:43
中考網整理了關于2024年安徽巢湖中考體育考核實施方案,希望對同學們有所幫助,僅供參考。
根據《安徽省教育廳關于進一步加強學校體育工作的通知》(皖教秘〔2024〕36號)和合肥市教育局《關于印發合肥市市區2024年初中學業水平體育與健康學科考試實施方案的通知》(合教〔2024〕29號)等文件要求,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
考試對象
我市2024屆初中畢業生和2024年在我市報考普通高中、中等職業學校、五年制高職院校的應、往屆初中畢業生均須參加初中學業水平體育與健康學科考試(以下簡稱“體育考試”)。
二
體育考試項目、時間、地點和分值
(一)體育考試項目
男、女生各進行3個項目的考試,其中必考項目1項,選考項目2項。
1.必考項目:男生1000米跑,女生800米跑。
2.選考項目:A.立定跳遠、B.擲實心球、C.坐位體前屈、D.跳繩。考生須從中任選2項。考生在報名時注明所選考的項目,選考項目確定后不得更改。
(二)體育考試時間、地點
體育考試由市教體局統一組織,考試時間為2024年4月中下旬,具體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如因天氣等原因不能按期組織考試,將合理調整考試時間。
考生以學校為單位組織參加考試,具體學校考試時間以《考試秩序冊》為準。因天氣等原因無法按期進行考試,考試時間另行通知。
(三)體育考試分值
體育考試總分值為60分,其中必考項目30分,選考項目各15分,體育考試成績計入考生2024年中考總分。各項目測試以0分為起點。
體育考試成績設4個等級:60-54分為A等級,53-48分為B等級,47-42分為C等級,41分及以下為D等級,作為初中畢業綜合素質評價中“運動與健康”實證材料之一。
三
免考與緩考
(一)免考
1.因肢體殘疾喪失全部運動能力(須有殘疾證)不能參加考試的考生,可申請免考。經審核批準免考的學生,體育考試成績按總分值的100%計入中考總分,免考證明材料存入考生升學檔案。
2.因傷、病長期免修體育課,但未喪失運動能力的學生, 可申請全部項目免考或單一項目免考。患心血管、呼吸系統疾病的學生,應當申請免考。考生應有二級甲等或二級甲等以上醫院的病歷,按免考程序申報、審批。經審核批準免考的學生, 免考項目成績按照該項目分值的60%計分,參加考試項目以實際成績計分,免考申請表存入考生升學檔案。
3.學校負責免考考生初審,初審后將符合免考的考生名單在學校公示欄公示不少于 5 個工作日,無異議后,將相關材料的紙質件(附件3、5、6)報至市招生辦復審。此時間之后,考試之前,因傷、病或意外事故等原因,造成無法參加體育考試的考生,由學校進行初審,于考試當天在考點現場辦理免考審批手續,經考點主考批準,予以免考。
4.申請免考需提供的材料:《2024年巢湖市初中學業水平體育考試免考申請表》(附件3)、殘疾證或病歷(縣級以上醫院疾病診斷證明書)等。
(二)緩考
1.因傷、病或意外事故等原因暫不能參加體育考試的考生,可申請緩考,由所在學校統一辦理緩考手續。申請緩考的考生,由考生本人填寫《2024年巢湖市初中學業水平體育考試緩考申請表》(附件4),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由家長、班主任、體育教師簽字,缺一不可。學校審核后,于考試當天在考點進行確認(附件7),經考點主考批準,予以緩考。
2.考生體育考試當天,在進行考試檢錄前,突發疾病或意外(含女生例假),應及時向本校帶隊教師提出緩考申請,經考點醫生診斷、考點主考批準,可予以緩考。
3.因傷、病或意外事故(含女生例假)等原因,目前處于康復階段,無法判斷是否可以參加體育考試的考生,應先選擇體育考試選考項目。考試當天如仍未恢復,可以向本校帶隊教師提出緩考或免考申請,經考點主考批準,可予以緩考或免考。
4.考生不得申請單項緩考。
5.緩考期間,仍不能參加考試的考生,須辦理免考手續,其成績按初中學業水平體育與健康學科考試總分值的60%計入中考總分。
6.體育考試原則上組織2次緩考。緩考嚴格按正式考試的程序、要求進行,考生不得改變原選考項目。
四
考試規則
(一)800/1000米跑
在田徑塑膠跑道上進行,站立式起跑。考生聽到起跑信號后,立即起跑。考生不得穿皮鞋、塑料涼鞋、釘鞋參加測試。每名考生測試一次,因摔跤或其他因素而未跑到終點的,以實際成績計分。
考生以下行為屬于犯規:
1.發令前,身體的任何部位觸及起跑線;
2.跑進中踏進跑道左側跑道線;
3.跑進中推、拉、阻擋他人跑進;
4.跑進中由他人領跑,或借助他人的力量跑進;
5.搶跑。
(二)擲實心球
考生站在起擲線后,兩腳前后或左右開立,身體面對投擲方向,雙手舉球至頭上方稍后仰,原地用力把球向前方擲出。如兩腳前后開立投擲,當球出手的同時后腳可向前邁出一步,但不得踩線。丈量起擲線后緣至球著地點后緣之間的垂直距離。每名考生可連續測試兩次,取最好成績。
考生以下行為屬于犯規:
1.投擲過程中,身體任何部位觸及起擲線或起擲線前地面;
2.球出手前有助跑動作;
3.投擲過程中身體側后仰,投球時是雙手持球、單手發力。
(三)立定跳遠
在測試墊上進行,考生兩腳自然分開站立,兩腳原地同時起跳,不得有墊步、助跑或連跳動作。考生測試結束后,從測試區域的前方走出。丈量起跳線后緣至最近著地點后緣之間的垂直距離。每名考生可連續測試兩次,取最好成績。
考生以下行為屬于犯規:
1.起跳前墊步、上步;
2.單腿起跳;
3.從起跳區域后方走出;
4.起跳前身體任何部位觸及起跳線和測試區域。
(四)坐位體前屈
考生兩腿伸直,兩腳平蹬測試縱板坐在平地上,兩腳分開約10~15厘米,上體前屈,兩臂伸直前,用兩手中指尖逐漸向前推動游標,直到不能前推為止。考生應勻速向前推動游標,不得突然發力,兩腿不能彎曲。測試計的腳蹬縱板內沿平面為0點,向內為負值,向前為正值。記錄以厘米為單位,保留一位小數。每名考生可連續測試兩次,取最好成績。
考生以下行為屬于犯規:
1.突然發力,使游標因慣性自行前滑;
2.向前推時兩腿膝蓋彎曲;
3.單手中指推,另一手中指離開游標;
4.部分腳掌離開腳蹬板。
(五)跳繩
考生將繩的長短調至適宜長度,聽到開始信號后開始跳繩,動作規格為雙手正搖雙腳跳繩,每跳躍一次且搖繩一回環(一周圈)計為一個,聽到結束信號后停止。記錄考生在1分鐘內的跳繩個數。每名考生測試兩次,取最好成績。
考生以下行為屬于犯規:
1.單腳交換跳或反搖繩;
2.每跳躍一次搖繩多回環;
3.用手轉動跳繩的轉軸或更換手柄。
(六)犯規處理
測試次數為一次的項目,犯規一次,予以口頭警告;犯規兩次,酌情扣1-3分。
測試次數為兩次的項目,犯規一次,以另一次測試成績為最終成績;如兩次測試均犯規,補測一次作為最終成績。
五
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學校要高度重視體育考試工作,成立由校領導、體育教師、教務人員、校醫、班主任等參加的體育考試工作領導小組,科學謀劃做好體育考試各項工作,認真學習相關文件、規則及《考生須知》(附件2),明確分工,責任到人。堅持“健康第一”的教育理念,遵循青少年身心健康發展規律和體育運動規律,認真開展體育與健康課程教學,在做好學生個人安全防護的前提下,指導學生合理安排體育鍛煉。
(二)做好安全保障。各校要做好學生體質健康摸底工作,掌握特異體質學生情況,實施精準管理。對學生進行健康教育和安全提示,嚴防運動鍛煉過程中出現意外傷害。要提醒學生在出現氣促、呼吸困難、胸悶、心跳異常、冒冷汗、心區疼痛(胸或背痛)等身體不適情況時,應立即停止運動并及時報告就近裁判或教師。引導家長理性看待成績,戒除“片面追求成績、忽視學生成長”等功利化傾向。認真做好對考生、考務管理等相關人員的安全教育工作,加強對體育場地、設施的安全檢查與管理,杜絕因管理不到位而發生的安全事故。各考點要設立醫療救護點,配備專業急救人員、專用救護車輛及急救設備,做好安全保障。
(三)嚴格體檢要求。嚴格落實“考前體檢”工作,體育考試開始前,學校須組織學生進行體檢,引導和提醒學生、家長實事求是,不隱瞞學生患基礎性疾病等情況。凡患有基礎性疾病等且不適合參加體育考試的,要堅決實行免考或緩考,全力保障學生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所有參加體育考試的考生必須認真填寫健康確認表(附件8),并由本人、監護人簽字。所有考生選擇的考試項目,須由家長簽字確認,切實消除安全隱患。
(四)確保平穩有序。各初中學校要加強家校聯動,及時回應社會關切。要把體育考試與實施《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結合起來,推動體育與健康教學改進,促進學生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要結合體育考試特點及學校、學生實際,指導學生選擇考試項目,加強學生誠信考試教育。學校要科學有效安排學生考前練習和訓練,防范傷害事故。要做好家長咨詢接待服務和送考工作。各考點要成立體育考試考務工作機構,細化體育考試管理,確保考試公平、公正、有序進行,不得安排有直系親屬參加體育考試的人員參與考務工作。
各初中學校應依據本《實施方案》,結合實際,安排組織好本校的體育考試,并將體育考試安全應急預案、送考人員信息等在報名結束后1周內報市招生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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