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文匯報 2011-12-30 11:13:49
事件回放
2011年10月,山東棗莊三十九中根據學生成績好壞,向學校部分班級的學生分別發放紅、黃、綠三種顏色的作業本,具體實施情況是班級前30名的學生發綠色和黃色作業本,后30名的學生發黃色和紅色作業本。筆記本封面上還分別標有字母,綠色標有A,黃色標有B,紅色標有C。而以前學校只是發一個黃色的作業本,并沒有標注字母。有家長認為,學校這樣做容易傷害成績差的學生的自尊心。
校方解釋說,這是分層次作業,是為幫助學生縮小差距。學生可以根據自己的基礎情況選擇難度不同的題目。A類題難度比較大,B類題是每個學生都必須掌握的知識,C類題是相當于課后練習題性質的鞏固基礎知識的題目。這樣根據題目難度分層次作業,是為了讓老師能全面了解學生的學習情況,以便在教學過程中更有側重點。
經媒體報道后,棗莊教育部門對該校使用三色作業本的情況高度重視,專門對此事進行調查了解。當日,已發的三色作業本被學校全部收回。
聲音與觀點
有讀者把“三色作業本”和“綠領巾”、“紅校服”相提并論,認為其目的都是通過外在顏色區分,進行結構分層和身份界定,是以犧牲學生自尊為代價的教學,是不可容忍的。這種心罰教育通過懲罰學生的自尊心來獲得教育結果,殊不知,心罰比體罰更容易留下傷痕,也更難以自我愈合。
還有讀者認為,所謂素質教育,應是人的全面發展。那么對于學生的培養就應根據其特點因材施教,但這不等于將學生貼上不同標簽,差別對待。很難想象,一個學生在歧視之下,會“快樂和詩意”地學習。如果一個人背負沉重的心理負擔,即便“知恥而后勇”,取得不錯成績,但他心性已發生變化,這種塑造代價實在太高。
事件回放
2011年11月1日有網友在微博上爆料稱“慈溪某小學的孩子被要求脫了褲子在操場上跑步”,并且配發了學生“脫褲跑”的圖片。該微博不到三個小時即被刪除,但還是引發了大量網友轉發和評論,并“人肉搜索”出是“慈溪市坎墩街道太陽希望小學”老師所為。
據發帖網友介紹,10月31日他經過一所小學,看到三個小男生“搭拉著長褲,下身只剩下了內褲”在操場上“跑步”,還有兩個小女生也在陪著跑步。幾個小男生時不時地摔倒,但自己拍拍身上的土站起來還要繼續跑。發帖網友詢問后得知,這幾個男生是因為上課講話,被老師體罰來這里“跑步”,兩個小女孩則是被派來監督的。
慈溪市坎墩街道太陽希望小學校長兼黨支部書記胡孟才證實確有此事發生。據介紹,三個小男孩都是一年級學生,在課堂上特別吵,還在抽屜里折飛機,成績不理想,因為面臨著街道組織的拼音統考,當值老師情急之下,就讓他們去操場脫了半條褲子跑步。事后,該老師已經表示很后悔,并且在全體教師會議上做了深刻檢討,學校也對她進行了嚴肅教育。
聲音與觀點
“脫褲跑”事件在微博上一出現,就引發網友強烈反響。有網友說:“如果我是這學生的家長,一定會上門來學校要個說法的,哪有這樣的學校和這么變態的老師?這不是一個檢討可以完事的。”
有律師表示,老師讓學生“脫褲跑”是一種變相體罰行為,違反了《未成年人保護法》。《未成年人保護法》規定,學校、幼兒園的教職員,應當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嚴,不得對未成年學生和兒童實行體罰、變相體罰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嚴的行為。
也有教育專家指出,讓學生“脫褲跑”是一種冷暴力式體罰,不尊重學生的人格,對學生是一種羞辱,對小孩子的健康成長也不利。教育過程中,適當合理的懲戒是必須的,比如說合理的批評、與學生約定好的懲罰,但必須要有個“度”,一旦越界很容易傷害學生的自尊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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