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教育部網站 2012-02-28 14:04:44
案例六:黑龍江省農墾總局齊齊哈爾分局克山農場初中
黑龍江省農墾總局齊齊哈爾分局克山農場初中2011年對每位學生收取21元"掃雪費",所收費用合計為9912元;對初一、初二學生收取"紙張費"每人每學期40元,初三學生收取"紙張費"每人每學期50元,所收費用合計為19070元。上述行為違反了《國家發展改革委、教育部關于規范中小學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發改價格〔2010〕1619號)等文件關于嚴禁將講義資料、試卷、電子閱覽、計算機上機、取暖、降溫、飲水、校園安全保衛等作為服務性收費事項的規定,影響了教育形象。教育部督查督辦,黑龍江省教育廳責成學校將收取的"掃雪費"和"紙張費"全部退還給學生,對克山農場初中校長進行誡勉談話;克山農場給予克山農場初中校長行政警告處分。
類型五:違反規定,自立名目收費案件
案例七:哈爾濱工業大學深圳研究生院
哈爾濱工業大學深圳研究生院下屬計算機學院、城市規劃與管理學院在2011年工程碩士全國聯考中要求報考計算機、項目管理專業的考生繳納考試、考務等費用600元,超出經過批準的項目和標準,擅自收取考務費300元、發票稅金35元,共違規收取45名考生費用合計15075元,所有費用均通過哈爾濱工業大學深圳研究生院繼續教育學院培訓中心收取。上述行為違反了《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關于印發
類型六:違規辦班、培訓收費案件
案例八:福建省廈門市紫星企業管理培訓學校
廈門市紫星企業管理培訓學校自2003年以來先后與國內31所高校簽訂了60份聯合培訓、招生合作協議。合作項目包括:博士、碩士、本科、自考等準學歷性質的課程班、進修班、研修班,同時代理一些高校(繼續教育)招生。這些項目均為超范圍開展業務。該校與一些高校聯合開展的培訓、招生項目的收費標準未經物價局批準,均屬違規行為。教育部督查督辦,福建省教育廳、廈門市教育局作出了以下處理:廈門市思明區教育局存在管理不嚴等問題,責成該局主要領導作出檢討,對分管領導進行批評教育,責令其作出書面檢查。責令廈門市思明區教育局對紫星學校予以警告,同時禁止其開展新的與招生有關的業務,對原來簽訂的項目要逐一進行認真清理整頓,如再發現新的違規行為,將吊銷其辦學許可證。由思明區教育局對學校校長進行嚴肅的批評教育,并要求其作出書面檢查。由廈門市物價局對紫星學校違規收費問題進行處理,規范其收費行為。由廈門市教育局對紫星學校的違規行為在全市教育系統內給予通報批評,并對全市同類教育培訓機構,特別是民辦培訓教育機構開展警示教育。
教育部將繼續加大對教育亂收費案件的查處力度,發現一起,查處一起,決不姑息。各級地方政府、教育主管部門和學校要嚴格履行在治理教育亂收費工作中的責任,建立健全責任追究機制,對教育亂收費行為嚴肅查處。各級各類學校要嚴格執行教育收費政策,自覺規范教育收費行為,抵制教育亂收費,促進教育事業健康發展,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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