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考網整理 作者:紫小涵 2016-12-21 13:22:11
一、考試性質
初中畢業生數學學業考試(以下簡稱數學學業考試)是義務教育階段的終結性考試?荚嚨哪康氖侨、準確地考查初中畢業生在數學學科方面所達到的水平?荚嚱Y果既是衡量學生是否達到畢業標準的主要依據,也是高中階段學校招生的重要依據之一。
二、指導思想
1、初中畢業生學業考試是畢業考試和為高一級學校招生而進行的考試。命題遵循有助于高一級學校選拔新生,有助于中學實施素質教育,有助于推動初中數學新課程改革的原則,確保公平、公正、科學、規范。
2、命題注重考查考生的數學基礎知識、基本技能和數學思想方法,考查考生對數學本質的理解水平,體現課程目標(知識與技能,過程與方法,情感態度與價值觀)的要求。
3、命題遵循《義務教育數學課程標準(2011年版)》,試題在源于教材的同時又具有一定的創新性、探究性和開放性,既考查考生的共同基礎,又考查考生的學習潛能,以滿足選拔不同層次考生的需求。
4、有利于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的順利實施,減輕學生過重的課業負擔,促進教學改革;有利于建立和完善我市基礎教育質量的監測與評價體系,促進基礎教育優質均衡發展。
三、命題依據
數學學科考試以教育部頒布的《義務教育數學課程標準(2011年版)》的“課程目標”與“內容標準”的規定為考試范圍,參照《十堰市2017年初中畢業生學業考試工作方案》,以及我市使用的人教版義務教育教科書,并結合我市初中數學教學實際情況進行命題。
四、命題原則
貫徹教育部有關中考命題改革的意見,落實省教育廳、市教育局有關中考命題改革的文件精神。命題要體現:
1、導向性:體現義務教育的性質,面向全體學生,關注每個學生的發展。體現《義務教育數學課程標準(2011年版)》的理念,落實《義務教育數學課程標準(2011年版)》所設立的課程目標;促進師生的教學方式、學習方式的轉變,促進數學教學效率的提高,通過試題的正確導向,促使學生過重的學習負擔有所減輕。
2、基礎性:依據數學學科課程標準,全面考查學生對基礎知識與基本技能的掌握程度,對學習過程的感悟和學習方法的掌握。試題體現基礎性,基礎題源于教材或作非本質性的改動,杜絕人為編造的繁難計算題和證明題。
3、適切性:試題的考查內容、素材選取以及試卷形式要體現公平性,試題背景具有現實性。試題背景應來自學生所能理解的生活現實,符合學生所具有的數學現實和其他學科現實。關注學生學習數學結果與過程的考查,加強對學生思維水平與思維特征的考查;有效發揮各種題型的功能,設計目標與評價的目標要一致。
4、發展性:重視反映數學思想方法、數學探究活動的過程性評價,重視對學生數學思考能力和解決問題能力的發展性評價,重視對學生數學認知水平的評價;制定科學合理的評分標準系統,尊重學生的理解能力和思維水平,尊重不同的解答方式和表現形式。對選拔性較強的試題,既要注意體現考基礎、考能力、考應用、考銜接(初、高中銜接),還要注重化歸、歸納、概括和比較、分析等思維方法和數學讀寫能力的考查。
5、科學性:嚴格按照命題的程序和要求組織命題,試題要科學、嚴謹,有一定的思想性、教育性,反映時代發展的熱點、焦點與特征。適當增加開放性試題,做到試題形式、答案標準多樣化,注重學生的創新意識和探究精神,尊重和促進學生的個性化發展,給學生留有充分思維和解答的時間。避免出現知識性、技術性的錯誤。
五、考試形式與試卷結構
1、考試形式
考試采用閉卷、筆試形式,考試時間為120分鐘,全卷滿分為120分。參加考試的學生可以帶直尺、三角板、圓規、量角器、筆等進入考場,不允許使用計算器。
2、試題類型與試卷結構
全卷分選擇題、填空題、解答題三種題型。選擇題是“四選一”型的單項選擇題;填空題要求直接填寫結果,不必寫出計算過程或推證過程;解答題包括計算題、證明題、應用題等,解答題要有解題的主要過程,關鍵步驟不能省略。
全卷題型、題量和賦分分別如下:
。1)全卷共25題,其中選擇題10個,每小題3分,滿分30分;填空題6個,每小題3分,滿分18分;解答題9個,滿分72分。
。2)數與代數約58分、圖形與幾何約50分、統計與概率約12分。
。3)試卷中試題難點不完全集中,采取分散與集中相結合的方法。試題按難度(難度=實測平均分/滿分)分為容易題、中等題和難題。難度在0.70以上的題為容易題,難度在0.50~0.70之間(包括0.50和0.70)的題為中等題,難度在0.30~0.50之間的試題為稍難題,難度在0.30以下的試題為難題。控制三種難度的試題的合適分值比例,試卷總體難度值在0.55~0.60之間。
。4)數學試卷分為試題和答題卡兩部分,解答結果必須填寫在答題卡的指定地方,否則答案無效。
六、考試內容和要求
考試內容是指《義務教育數學課程標準(2011年版)》中所規定的學習內容。
關于考試內容的要求由低到高分為了解、理解、掌握三個層次,分別用A,B,C表示。
了解(A):能對所學知識有基本的認識,能舉例說明對象的有關特征,并能在具體情境中進行辨認,或能描述對象的特征,并能指出此對象與有關對象的區別和聯系。
理解(B):能在理解的基礎上,把知識和技能運用到新的情境中,解決有關的數學問題和簡單的實際問題。
掌握(C):能通過觀察、實驗、推理和運算等思維活動,發現對象的某些特征及與其他對象的區別和聯系;能綜合運用知識,靈活、合理地選擇與運用有關的方法,實現對特定的數學問題或實際問題的分析與解決。
考試注重考查基礎知識、基本技能和基本思想、基本活動經驗;考查數感、符號意識、空間觀念、幾何直觀、數據分析觀念、運算能力、推理能力、模型思想、應用意識和創新意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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