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網絡資源 作者:中考網編輯 2017-06-26 12:36:11
2017年麗水中考招生政策
各縣(市、區)教育局、直屬單位(學校):
為加快推進我市教育現代化,做好麗水扎根的教育,深化基礎教育課程改革和高中招生制度改革,規范高中招生秩序,促進教育科學和諧發展,根據《浙江省教育廳關于完善初中畢業升學考試與普通高中學校招生改革的指導意見》(浙教基〔2014〕138號)等文件精神,現就麗水市2017年中考招生錄取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初中畢業生學業考試
2017年全市繼續實行浙江省初中畢業生學業考試(以下簡稱“初中學業考試”)。初中學業考試性質是義務教育階段終結時的省級考試,目的是全面反映畢業生在學科學習目標方面所達到的水平,考試結果是衡量初中畢業生學業水平的主要依據,也是高中招生的重要依據之一。
二、初中學業考試科目設置與命題、閱卷
(一)初中學業考試科目設置
1.文化考試
初中學業考試的文化課考試科目為語文、數學、英語、科學、社會·思品(包括歷史與社會、思想品德),共五科:
考試日期 |
考試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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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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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面分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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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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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
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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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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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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語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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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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閉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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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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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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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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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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閉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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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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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思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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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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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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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
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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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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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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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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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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閉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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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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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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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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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分(其中聽力測試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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閉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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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地方課程內容列入“社會·思品”考試范圍,包括省、市兩級地方課程,共占10分左右。各科考試均不允許使用計算器。英語聽力測試在條件成熟時,將采用人機對話模式進行。
2.技能測試
(1)體育考試。2017年,體育考試按《麗水市教育局關于印發麗水市2017年初中畢業生體育考試實施意見的通知》(麗教基〔2016〕17號)執行。
(2)實驗操作測試。由各縣(市、區)教育技術中心(電化教育館)制定測試方案,并組織實施。測試成績按A、P、E三個等級呈現,分別代表優良、合格、待合格。測試工作須在三月底前完成。
(3)信息技術測試。由各初中學校自行組織對學生進行測試,成績按A、P、E三個等級呈現,分別代表優良、合格、待合格。測試工作須在三月底前完成。
3.總分
初中學業考試成績總分設總分1、總分2、總分3:總分1=五科文化考試之和,滿分620分;總分2=總分1+體育成績,滿分650分;總分3=總分2+優惠加分。
(二)文化考試命題
今年我市初中學業考試的文化考試由市教育局組織命題,市教研院具體負責,命題依據為《2017年浙江省初中畢業升學考試說明》。
命題注重與社會實際和生活實際的聯系,注重考查學生對學科知識的探究能力、對學科思想方法的理解能力以及在具體情境中綜合運用所學知識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
(三)閱卷與成績評定
1.閱卷工作由市教育招生考試中心統一組織,采用網上閱卷的形式進行。
2.考試成績以分數制和等級制兩種方式同時呈現。學業考試成績以等級方式呈現,等級分為A、B、C、D、E五級,分別代表“優秀”“良好”“中等”“及格”“待及格”,其中“優秀”為15%左右,“良好”為30%左右,“待及格”控制在5%以內。各等級所對應的分數線由各縣(市、區)教育局統一劃定,等級制成績由各初中學校記錄到電子學籍系統中。學業考試成績待及格的學生,可參加各初中學校自行組織的補考,補考成績作為畢業評價依據。高中招生采用分數制成績。
三、初中學業考試報名
本市初中應屆畢業生在畢業學校所在地報考的,由學校通過學籍系統集體報名;歷屆生和回我市戶籍所在地報考的初中應屆畢業生,須持本人《學生基本信息表》(由學籍系統打印)和戶籍證明到縣級招生考試部門報名。
一個學籍只能報考一次。高中在校生不得報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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