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考網整理 作者:中考網編輯 2018-01-22 14:48:36
為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堅持立德樹人,全面落實國家義務教育課程設置實驗方案和課程標準,促進學生全面發(fā)展,健康成長,引導學校全面實施素質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質量,根據《安徽省教育廳關于進一步推進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皖教基〔2017〕21號),特制定本實施辦法。
一、目的和基本原則
推行綜合素質評價的目的在于促進學生全面發(fā)展,充分發(fā)揮評價的導向作用,使評價過程成為促進學生發(fā)展和提高的過程,通過綜合素質評價為基礎教育課程改革順利進行探索科學的評價體系,為學校全面實施素質教育提供保障。
推行綜合素質評價的基本原則:堅持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堅持立德樹人,從德、智、體、美、勞等多方面綜合評價學生的發(fā)展;堅持評價內容的多元化、評價方式的多樣性和評價功能的激勵性;堅持對學生的統(tǒng)一要求與關注學生個體差異、特長相結合;堅持形成性評價與終結性評價相結合;堅持評價過程的公開、透明,評價結果的客觀、公正。
二、組織機構
(一)市教育局成立“銅陵市初中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領導小組”,局長任組長,副局長任副組長,考試院、基教科、體衛(wèi)藝科、宣傳科、監(jiān)察室和教科所等部門的負責人以及教育評價研究人員為成員。負責制定“銅陵市初中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實施辦法(試行)”,組織實施全市初中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督促和指導縣、區(qū)及市直學校初中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
(二)縣、區(qū)教育主管部門要成立“初中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實施本轄區(qū)內初中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對學校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進行指導,對評價工作者進行培訓,監(jiān)控學校評價過程,接受相關的申訴與舉報,對評價過程中的違規(guī)行為進行查處。
(三)學校要成立“初中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委員會”,成員由校領導、教務主任、年級組長、教師、家長和其他社會人士代表組成,并報市、縣、區(qū)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領導小組備案。負責制定學校綜合素質評價工作的實施細則,對校內各班級評價工作進行具體指導,監(jiān)督評價過程,接受咨詢,及時解決評價工作中的問題。學校成立評價監(jiān)察小組,主要負責監(jiān)控學校評價工作委員會的工作,接受本校有關投訴和舉報,進行調查并予以處理。如果不能夠處理,應及時上報上級教育主管部門初中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領導小組。
(四)班級成立綜合素質評價工作小組,成員由班主任和科任教師組成,人數為3~5人。班級綜合素質評價工作小組成員由學校綜合素質評價工作委員會提名,經公示后確定。評價小組成員擔任本班級學生授課的時間一般不能少于1年,對本班級學生應有充分的了解,同時具有較強的責任心和良好的誠信意識。評價小組成員擬定名單,應向學校全體學生公布,并聽取意見,對擬定人選如有較多異議應予以更換。評價工作小組主要職責是具體組織實施班級學生的綜合素質評價工作,具體為:審核學生原始實證材料,協助學生形成關鍵性電子檔案;對學生五個維度的內容進行逐一評價;接受家長的咨詢,并解釋學生各維度評價的結果。班主任擔任評價小組組長,負責組織本班級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
三、評價內容與評價標準
(一)評價內容。依據《安徽省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辦法》,確定我市初中生綜合素質評價的內容為以下五個維度:1.思想品德;2.學業(yè)水平;3.身心健康;4.藝術素養(yǎng);5.社會實踐。
(二)評價標準。(見附件2)
四、評價方法與過程
綜合素質評價工作以學生在校三年的日常表現為依據,以學生的過程性材料和特長表現記錄為基礎,利用安徽基礎教育資源應用平臺等信息技術手段,由學校獨立組織實施評價的方式進行。學校評價以班級為單位,根據《安徽省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辦法》規(guī)定的比例,確定學生綜合素質各維度最終評價結果。班級評價小組根據學生關鍵性表現的電子檔案,結合學生在校三年的日常表現,經過集體討論,對學生綜合素質發(fā)展狀況給出綜合性評語,對學生各個維度進行等級評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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