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考網整理 作者:中考網編輯 2018-05-25 15:43:46
8.考點由縣(市、區)招生辦按要求統一設置上報,并于4月25日前將設置情況通過揭陽市招生網報市招生辦公室。考點需按《揭陽市初中畢業生學業考試考點考務工作手冊》組織實施考試。未經招生考試部門允許,任何人不得進入考場照相、錄像。
9.體育科考試工作。各縣(市、區)招生辦應按揭市教〔2013〕430號文件要求,認真組織體育科考試,嚴禁舞弊行為,確保體育科考試工作公平公正和順利完成。
10.公辦普通高中招收藝術、體育特長生,須組織報考考生參加術科考試,術科考試由招生學校負責,招生學校根據考生術科考試成績從高到低,原則上按與招生計劃的比為不小于2:1的比例確定術科考試合格考生名單,并在招生學校公示七天,無異議后將術科考試合格考生名單報所屬市、縣(市、區)招生辦。
(三)評卷與成績管理工作。
1.由市招生辦公室承擔評卷工作。答卷實行計算機網上輔助評閱。
2.各縣(市、區)招生辦應于5月底前通過市招生網錄入考生體育成績。
3.中考成績由市招生辦統一管理。市招生辦于評卷結束后將考生成績數據及成績冊發給各縣(市、區)招生辦,公布考生成績。
二、周密安排,認真組織高中階段各類學校的招生錄取工作
(一)錄取批次和時間安排。
各類學校錄取順序及時間安排如下:第一階段錄取時間為7月10日-28日,其中,第一批,普通高中,錄取時間為7月上旬;第二批,中等職業學校,錄取時間為7月16日–28日。
第二階段錄取時間為8月22日-11月9日,未完成招生任務的學校可自主組織生源,通過省中招服務平臺辦理錄取手續。
為加強招生工作的針對性,確保招生數據的準確性,8月22日,廣東省高中階段教育招生服務平臺將清空已被錄取但未注冊的學生數據。
(二)招生計劃。
高中階段學校應于4月2日-10日通過省中招服務平臺編制招生生源計劃,招生計劃信息在省中招服務平臺提交后,各學校不得隨意修改招生計劃信息。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計劃由市招生辦于5月統一向社會公布。
(三)招生錄取原則。
1.高職院校五年制全省統考招生,錄取工作由省招生辦統一組織實施。考生參加五年制全省統考被錄取后,可以繼續參加中考及高中階段學校錄取。
2.普通高中和生源充足的中等職業學校招生要堅持擇優錄取的原則,依據中考成績從高到低按學生志愿進行。嚴禁普通高中學校違規跨區域招生,嚴禁普通高中學校招收“掛讀生”和變相招收“借讀生”,嚴禁公辦普通高中招收擇校生。中等職業學校可實行注冊入學。
優質普通高中招收“指標生”的錄取辦法按揭陽市招生委員會、揭陽市教育局《揭陽市優質普通高中部分招生指標直接分配到初中學校的實施方案》(揭市招〔2018〕3號)文件執行。
特長生錄取原則:公辦普通高中普通生統招錄取最低分數的70%為該校特長生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根據特長生招生計劃,在術科考試合格考生中,按中考成績從高到低錄取特長生,在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上未完成的特長生計劃,并入該校普通生統招生計劃進行錄取。特長生入學后不能轉為該校普通生。
(四)招生錄取辦法。
1.市直普通高中的錄取工作由市招生辦負責,各縣(市、區)普通高中錄取工作由各縣(市、區)招生辦負責。各縣(市、區)普通高中錄取工作可通過揭陽市招生網進行錄取或錄取結束后將錄取名單通過揭陽市招生信息平臺上報市招生辦,市招生辦根據省的要求將全市普通高中錄取數據上報省中招服務平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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