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考網整理 作者:中考網編輯 2019-03-11 18:19:12
5.錄取規則。依據考生志愿和初中學業水平考試計分科目總分,按照“分數優先,尊重志愿”的原則進行錄取。未被錄取的考生可填報征集志愿參加補錄。
。1)寶雞中學、姜城中學提前錄取。
。2)縣區公辦高中和民辦高中錄取。公辦高中由各縣區教體局統一網上錄取。民辦高中按照招生計劃自主招生,錄取結果由縣區教育局負責審核。
。3)藝術、體育特長生錄取。藝術特長生按專業測試成績和學業水平考試計分科目總分之和排序,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錄滿為止。
體育特長生按中考體育成績劃定專業合格線,凡達到體育專業合格線的考生,按學業水平考試計分科目總分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錄滿為止。
九、高中學籍
錄取工作結束后,縣區教育局和高中學校依照錄取結果,對錄取學生簽發《普通高中錄取通知書》。學生持錄取通知書在規定時間內到相應高中報到。任何高中不得私自招生,不得接收無高中錄取通知書的學生。
市教育局根據普通高中錄取結果,直接生成高一新生學籍信息。各縣區教育局和各普通高中依據市教育局下發的高一新生學籍信息,核實學生報名情況,在規定時間內為高一學生建立全國統一的電子學籍,市教育局報省教育廳備案。
未被正式錄取的學生無全國統一的普通高中電子學籍,不能取得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考籍,不發放高中畢業證書。
十、保障措施
1.加強組織領導。寶雞市普通高中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普通高中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具體負責普通高中招生的組織、實施、協調和監督。各縣區普通高中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要建立和完善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機制,嚴格落實招考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確保招生工作規范實施和社會穩定。
2.建立公示制度。市、縣區教育局向社會公示高中招生方案、招生計劃、錄取程序、錄取結果等,嚴格實施招生“陽光工程”,確保高中招生工作公開、公平、公正。
3.健全監督機制。市、縣區教育局在招生期間向社會公布咨詢舉報電話,設立群眾來信來訪接待室,主動接受社會的監督。紀檢監察部門參與招生考試和錄取工作,加強監察督查。
4.加強政策宣傳。各縣區和學校要采取有效措施,廣泛宣傳《寶雞市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制度改革實施方案》,確保招生政策家喻戶曉。通過免費發放宣傳資料、開通咨詢電話等途徑,為考生和家長釋疑解惑。初中學校要切實做好考生填報志愿的指導和服務。
5.嚴肅招生紀律。嚴格禁止普通高中學校擅自提前招生、超計劃招生、違規跨區域招生,堅決維護正常的招生秩序;嚴格禁止用借讀、試讀、跟班隨讀等名義變相違規招生行為;堅持依法治招,確保招生工作規范有序進行。
6.保障合法權益。各縣區教育局要確保符合條件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參加學業水平考試的權利,保證回戶籍所在地報考的本縣區和外地回陜應屆畢業生參加考試和同條件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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