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網絡 作者:中考網 2019-04-22 10:16:29
(三)改進招生計劃分配方式
1.合理編制招生計劃。根據當地經濟社會發展需求和普職教育協調發展的要求,各地要科學編制并實施普通高中與中等職業學校招生計劃。其中市教育局統一編制六城區招生計劃,四區三縣(市)教育局分別編制本區域招生計劃。
2.完善招生名額分配。進一步完善優質示范普通高中招生名額合理分配到區域內初中的辦法,從2021年(2018級初一學生)開始,省一級重點普通高中名額分配招生比例為不低于學校招生計劃數的60%;省-級重點普通高中分設的校區及領辦的分校、省一級普通高中特色示范學校等名額分配招生比例原則上不超過省-級重點普通高中名額分配招生比例,具體由教育主管行政部門確定(六城區學校由杭州市教育局確定)。招生名額以初中畢業生人數為依據基本均衡分配,根據當年名額分配生總計劃數和各初中學校應屆畢業生數,確定各初中學校名額分配生可推薦名額。名額分配將逐步向不選擇生源的初中學校傾斜,2022年(2019級初一學生)起,民辦初中當年自主招生學生數按不高于50%的比例計入應屆畢業生數。
3.單列自主招生計劃。根據辦學定位和辦學特色,符合條件的高中學校可向教育主管行政部門申請自主招生。自主招生包括特長招生(招收在藝術、體育、科技方面具有特殊才能的學生)、特色招生(招收符合學校辦學特色的學生)和中等職業學校自主招生。學校自主招生計劃應報教育主管行政部門核準(六城區學校由杭州市教育局確定)后方可實施,其中特長招生原則上不超過學校招生計劃總數的5%,經批準的特色招生及特長招生總數原則上不超過學校招生計劃總數的20%。辦學特色鮮明的學校經教育主管行政部門批準(六城區學校由杭州市教育局批準)可酌情增加特色招生計劃。
(四)探索多元錄取機制積極探索基于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結合綜合素質評價的高中招生錄取模式,逐步擴大普通高中學校招生自主權,依據學校辦學定位和特色制定學校招生標準,建立名額分配招生、自主招生和統一招生為主的多元錄取機制。
1.名額分配招生。六城區初中學校根據分配名額及名額分配生推薦實施方案,在學業水平考試前確定名額分配生推薦名單。學業水平考試后,市教育局根據相應錄取批次普通高中招生計劃劃定該批次基礎控制分數線,招生學校在達到基礎控制分數線以上的名額分配生中,按不低于95%的要求,由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四區三縣(市)普通高中名額分配招生可結合當地實際,根據學生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價結果及學生志愿擇優錄取。名額分配錄取向農村初中學校傾斜。
2.自主招生。特長招生和特色招生應將學生的綜合素質評價結果作為前置條件。特長招生應根據學校面試或術科測試成績、學業水平考試成績按一定權重進行考核錄取,其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所占權重不低于30%。
特色招生可按特長招生方式由學校錄取,也可由學校先組織相應術科測試,測試成績合格作為招生錄取前置條件,參加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后納入統一招生擇優錄取。
中等職業學校自主招生可將學生的綜合素質評價結果作為前置要求,根據職業院?己嗽u價成績、學業水平考試成績按-定權重進行考核錄取,其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所占權重不低于30%。
實施自主招生的高中學校應分別制定相關自主招生實施方案,詳細列明自主招生的類別、數量、條件、程序及錄取標準等內容,報教育主管行政部門備案后提前向社會公布并實施。
3.中外合作項目招生,經省教育廳批準的高中中外合作辦學項目招生,原則上按特長招生方式由學校自主招生錄取。中外合作辦學項目經申請可在全市范圍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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