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網絡來源 作者:中考網編輯 2020-04-24 15:04:58
4.“征求志愿”招生
(1)未被錄取的考生,可由招考機構組織考生填報“征求志愿表”,統一投檔錄取。
(2)未完成招生計劃的招生學校(含公辦普通高中、民辦高中和中等職業學校),可在招生錄取最后階段,在市和區招考機構的統一安排下,對考生進行征求志愿和錄取。
(3)在區招考機構統一投檔后,招生學校(部分專業除外)錄取人數低于20人的,將停止本年度招生。由區招考機構和招生學校負責進行調整,并做好有志愿考生的調劑工作。考生要積極配合招生部門做好調整后的錄取工作。
(三)高中國際課程班和中外合作辦學高中招生錄取工作
1.招生對象
公辦普通高中國際課程班招收具有本市中招報名資格且參加初中畢業統一學業考試的考生(外籍學生除外,以下簡稱“上海生源”)。
民辦普通高中國際課程班既可招收上海生源,也可招收一部分非本市中考考生(考生須為2002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應屆初三學生或初中畢業生,以下簡稱“非上海生源”)。
2.招生錄取
(1)招生方案
學校自主制定招生方案,報學校所在區教育局備案后,將國際課程班招生方案(包括招生條件、招生程序等)在規定的時間內報市教委和市教育考試院,由市教育考試院統一在“上海招考熱線”網站公示,學校按照公示的招生方案進行招生錄取工作。
(2)錄取程序
普通高中國際課程班錄取與本市中招“提前招生錄取”同步進行,參加國際課程班招生的學生亦可同時選擇填報市實驗性示范性高中和市特色普通高中“提前招生錄取”志愿,如一旦被推薦或自薦預錄取,則不再參加國際課程班簽約。
在高中學校提前招生預錄取后,國際課程班招生學校可組織有意向的考生在市教育考試院信息管理系統統一進行預錄取簽約,預錄取學生不得更改或放棄預錄取學校。
民辦普通高中國際課程班如在“提前招生錄取”批次中未完成招生計劃,可在“統一招生錄取”批次的征求志愿階段進行補錄取,錄取學生總數不得超過規定的計劃數。
(3)錄取辦法
①公辦普通高中國際課程班
公辦普通高中國際課程班招生根據上報并公示的招生方案,按照招生計劃,進行自主預錄取,預錄取人數不得大于招生計劃數。學校組織預錄取考生在市教育考試院網站簽約系統進行網上簽約,由學校將預錄取考生名單進行公示后,報市中招辦備案。
已簽約的預錄取考生須參加本市初中畢業統一學業考試,錄取總分須達到市統一劃定的高中“提前招生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方可被正式錄取。被正式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以后批次的投檔錄取;未被正式錄取的考生,則進入統一招生錄取批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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